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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大炭素: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7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600516        公告编号:2019—038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

决董事 11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1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8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92,809,096.85 元。报告期母公司实现的

净利润为 4,400,652,608.66 元,提取盈余公积金后再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扣

除 2018 年已分配 2017 年现金股利 3,398,709,318.2 元,累积未分配的利润为

4,092,602,176.8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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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

益,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807,393,378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9 股,共计转增 885,622,755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693,016,133 股;不分红,不送红股。实施利润

分配时,如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对转增股数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 2018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关于调增高层管理人员 2018 年度奖励薪酬的议案

    根据《方大炭素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已经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及《方大炭素 2018 年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方大炭素 2018 年

利润奖励金计提及分配办法》等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规定,结合公司 2018 年经营

业绩情况,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2018 年度奖励薪酬总金额由 4760 万元(税前)调

增到 5550 万元(税前)。

    涉及相关权益的董事党锡江先生、张天军先生、舒文波先生、杨远继先生回


                                     2
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

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调整。

    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在

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无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关于解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聘任李小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附后)。邱宗

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邱宗元先生任公司财务总监期

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3
通知》。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



附:李小勇先生简历

    李小勇,男,1962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江西萍安钢

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市场监管部副部长、办公室副

主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销售公司区域经理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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