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方大炭素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04-23
公司代码:600516 公司简称:方大炭素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
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
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
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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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
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
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方大炭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等。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产管理、内部
信息传递、资金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技术质量管理、全面预算管理、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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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业务、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投融资、关联方交易和信息
系统等方面。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产品市场占有率保持稳定及增长的风险,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应收账款可收回性的
风险,重大采购成本、重大投资款项、存货成本费用、生产成本及效率和会计控制系统等
营运管理风险。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
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
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
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潜在错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错 营业收入总额 0.2%≤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报 报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 0.2%
利润总额潜在错 利润总额的 2%≤错报<利
利润总额的 5%≤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2%
报 润总额的 5%
资产总额潜在错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 资产总额的 0.2%≤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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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资产总额的 0.5%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2%≤
所有者权益潜在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
错报 错报 0.2%
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控制环境无效;2)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
重大缺陷
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4)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
未加以改正;5)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6)其他可
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
重要缺陷
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 500 万元-1000 万元(含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
1000 万元以上
额 1000 万元) 以下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
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
重大负面影响 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
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造成负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2)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3)
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4)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5)
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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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已建立自我评价和
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纠正措施,使风险可控,对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已建立自我评价和
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纠正措施,使风险可控,对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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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党锡江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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