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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大炭素:方大炭素关于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2023-02-01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3—004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方大特钢

是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方。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关联方方大特钢为公司在

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贷款本金最高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利息及其他

应付款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对应向方大特钢提供反担保;截至本公

告日,公司为方大特钢提供的反担保余额为3,4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为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贷款本

金最高额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 24 个月(提款期间款项分批提取)。

关联方方大特钢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在中国

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贷款本金最高额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利息及其他应

付款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上述担保向方大特钢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系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

时会议、2023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互相

提供担保范围内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方大炭素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2-070)、《方大炭素关于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保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71)、《方大炭素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1
号:2023-00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一)方大特钢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道 31 号

    注册资本: 233,180.5223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 年 9 月 16 日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主营业务为黑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产品的制造、销售;汽车板簧、弹

簧扁钢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铁精粉生产、销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方大特钢总资产 2,010,752.54 万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46,694.76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167,939.2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73,197.09 万元。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方大特钢总资产 2,326,224.65 万元;归属于上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797,253.72 万 元 ; 2022 年 1-9 月 份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816,063.0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8,613.13 万元(以上数

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说明

    方大特钢是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

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方大集团持有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

钢铁)100%股权,方大钢铁控制持有方大特钢 38.71%股权。方大特钢为公司的

关联方,本次为方大特钢提供反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方大炭素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债

权。

    (二)反担保的范围:方大特钢代方大炭素向贷款人清偿的借款本金、利

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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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反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方大炭素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

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四)反担保的担保期间:自反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方大特钢向贷款人

承担全部担保责任之日后 3 年。

    四、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与方大特钢提供互相担保,是双方生产经营发展以及融资的正常需要;同

时方大特钢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经营规模,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与方大特钢

互相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方大特钢互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双

方业务的发展需要。经对方大特钢近期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方大特

钢经营指标及财务指标良好,同意与方大特钢互相提供担保。

    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互保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均未出席股东大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0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11%;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5,000 万

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34%;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总额为 100,000

万元(100,000 万元为公司与方大特钢互保的额度,本次实际提供反担保的 3,400

万元包含在上述互保额度内),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77%。

    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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