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年2月27日 1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之一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 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9:15—15:00。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2月27日上午10:00。 二、现场会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方大炭 素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方大炭素董事会。 四、参会人员:股东或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五、会议主要议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 1 √ 项目中募集资金使用规模的议案 (一)介绍议案 2 (二)股东对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 (三)宣布投票结果; (四)宣读大会决议; (五)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六)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七)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3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之二 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调整 部分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使用规模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2008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08 年 4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08〕571 号文核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方大炭素或公司)向特定的九家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 通股(A 股)114,864,729 股,每股发行价 9.98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 1,146,349,995.42 元,扣除发行费用 36,999,995.4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09,350,000.00 元。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募集资金于 2008 年 7 月 1 日全部到账,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并经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五 联方圆验字〔2008〕第 05006 号《验资报告》。 (二)2013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733号《关 于核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核准,公司于2013年6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3名特 定投资者发行了184,266,9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9.89元/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96,015,374元。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4 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国浩验字〔2013〕702A0001号的 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计划为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 目和10万吨/年油系针状焦工程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总投资 拟计划募集资金 实际募集资金 3 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 1 210,191.17 179,621.17 119,560.03 与加工项目 10 万吨/年油系针状焦 2 101,980.00 101,980.00 60,041.51 工程 合计 312,171.17 281,601.17 179,601.5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概况 (一)2008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2011 年 7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节余用于特种石墨的议案》,同 意将募集资金节余 30,570.00 万元用于 3 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 与加工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额约 210,191.17 万元。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并经公司召开 的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炭 材)已经投入资金 37,885.70 万元(含利息),公司 2008 年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2013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1.10 万吨/年油系针状焦工程项目由于市场环境发生了重 5 大变化,经公司 2016 年 6 月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 会议及 2016 年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终止该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方大炭素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6-041)。 2.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 会议并于 2017 年 1 月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江苏喜科墨 51%股权及后续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收购 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喜科墨) 51%股权及后续增资。截至 2017 年 10 月,股权收购及增资事项 完成,公司根据签订的合同及其约定,以原 10 万吨/年油系针 状焦工程项目募集资金支付江苏喜科墨 51%股权转让款及增资 款 40,167.93 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5 月 6 日、2017 年 10 月 1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方大炭素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江苏喜科墨 51%股权及后续增资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6-078)《方大炭素关于收购江苏喜科墨股 权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8)《方大炭素关于方 大 喜 科 墨 股 权 收 购 及 增 资 事 项 完 成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17-111)等公告。 3.2020 年 2 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考伯斯部 6 分股权的议案》,拟将“10 万吨/年油系针状焦工程”项目(已 于 2016 年 7 月终止实施)变更为“收购江苏喜科墨 51%股权及 后续增资项目”后剩余的募集资金 19,873.58 万元人民币和调 减“3 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额 14,626.42 万元人民币,用于收购考伯斯(江苏)炭素化工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考伯斯)部分股权,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 额合计为 5,000 万美元,合计人民币 34,500 万元。经公司 2020 年 3 月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 34,500 万元人民币收购考伯斯部分股权,授权公 司管理层签署收购考伯斯部分股权的相关法律文件并依法办理 相关手续。2020 年 9 月底,公司根据签订的《关于收购考伯斯 (江苏)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权益的股权收购协议》等, 支付转让款项 33,530.6473 万元人民币(折合 4,925 万美元)。 2020 年 11 月,公司完成考伯斯(江苏)炭素化工有限公司更 名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考伯斯公司名称为江苏方大炭 素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方大)。2021 年 7 月 29 日,公 司支付了剩余转让款项 509.895 万元人民币(折合 75 万美元), 完成了全部转让款项 34,040.5423 万元人民币(折合 5,000 万 美元)的支付。根据签订的《关于收购考伯斯(江苏)炭素化 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权益的股权收购协议》中“对价调整”的 规定,2021 年四季度和 2022 年 2 月份,公司分别收到沂州集 团有限公司、Koppers International B.V.退回到方大炭素募 集资金专户的收购江苏方大股权转让款项 1,324.3054 万元及 1,068.123576 万元人民币。2022 年三季度,公司分别收到沂州 7 集团有限公司和 Koppers International B.V.退回的江苏方大 股权转让款项分别为:145.7153 万元人民币、138.9347 万元人 民币。综上,公司最终以募集资金 31,363.4634 万元人民币为 对价,完成了江苏方大部分股权的收购。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成都炭材已经向 3 万吨/年特种 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投入资金 14,683.30 万元(含利息)。 三、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一)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08 年募集资金使用完 毕,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初始金额 期末余额 交通银行兰州分行 660,619,995.42 募集资金余额: - 渤海银行北京分行 453,730,000.00 募集资金余额: - 成都银行 募集资金余额: - 合计 1,114,349,995.42 - 注 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 4,999,995.42 元,扣除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1,109,350,000.00 元。注 2: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 0 元。 (二)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初始金额 期末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 1,106,399,792.00 募集资金余额: 泰山支行 8 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 691,999,849.00 募集资金余额: 广发银行沈阳分行 - 募集资金余额: 64,410,221.52 成都银行 - 募集资金余额: 83,897,255.42 合计 1,798,399,641.00 148,307,476.94 注 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 2,384,267.00 元,扣除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1,796,015,374.00 元。 注 2:募集资金余额 148,307,476.94 元(含 利息及理财收益),不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 亿元。 四、本次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的原因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原募投项目“3 万吨/ 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规模进行调整, “3 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预计总投资 21.01 亿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已投入公司 2008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节余 37,885.70 万元(含利息)和 2013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 14,683.30 万元(含利息),合计投入募集资金 52,569 万 元(含利息)。 由于等静压石墨的下游主要应用于光伏、半导体、核电等 行业,下游行业的发展状况和发展趋势对等静压石墨市场空间 及公司的产能建设进度有较大影响。2011 年以来,光伏行业历 经了欧美国家“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以及 2018 年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 2018 年光伏发电有关事 项的通知》(即“531 光伏新政”)影响,也间接影响到了等静 压石墨产品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2011 年日本福岛核电站发 生核泄漏事故,核电安全成为各国政府首要关注的问题,我国 核电发展计划的实施速度也有所减缓,间接限制了等静压石墨 9 在核电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受下游市场波动影响,子公司成都 炭材根据订单情况审慎推动新增生产线建设。 随着近年来等静压石墨产品的主要下游光伏产业技术实现 较大进步,发电成本大幅下降,逐步实现平价上网,等静压石 墨的市场需求及成都炭材业绩实现大幅提升,因此成都炭材亦 开始结合下游市场订单需求逐步推动“3 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 与加工项目”的建设。同时,为增强公司等静压石墨相关业务 竞争力,促进成都炭材更好更快发展,成都炭材拟申请新三板 挂牌。并于近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 股转函〔2023〕234 号), 新三板挂牌有望增强成都炭材的融资能力,为其等静压石墨业 务的研发、下游应用领域的拓展等提供资金支持。而且成都炭 材近两年业绩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完全可以利用自有或自筹 资金进行“3 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的建设,这也 有利于公司合理配置资源,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的整体使用效 率。 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当前进展情况,子公司资金储备情况, 基于成本节省、效率提升及项目后续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助力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拟对“3万吨/年特 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除已 投入的2008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节余37,885.70万元(含利 息)外,“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其余资金投入将 由成都炭材利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同时将原拟投入3 10 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的2013年募集资金本息合计 23,073.03 万 元 ( 已 投 入 的 2013 年 非 公 开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14,683.30万元(含利息)及成都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8,389.73万元)(注: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由子公 司成都炭材实施,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支行开设的 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所 需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归还存放至公司2013年募集资金其 他专户。 五、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安 排 本次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3 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 加工项目”事项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原已投入该项目 的募集资金以及剩余的募集资金将归还至方大炭素其他募集资 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将待日后有良好投资机会时履行相关法 定程序后使用。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3年2月27日 11 授权委托书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 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调整部分 1 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使用规模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 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 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