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方大炭素关于刊发发行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意向函的公告2023-03-10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600516 公告编号:2023—017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刊发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上市意向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就发行全球存托凭证
(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简称 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或本次发行)取得了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的附条件批准,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所列日期均指北
京时间)披露的《关于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获得瑞士证券交易所监
管局附条件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以及已就本次发行取得了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披露的《关
于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3),并已就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取得了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招股说
明书办公室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同步披露的《关于发行 GDR
价格区间确定及招股说明书获得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招股说明书办公室批准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安排,公司已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在公司网站正式
刊发公司将于瑞士证券交易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的意向函(以下简称上市意向
函)。上市意向函为公司根据瑞士市场发行惯例而刊发,其目的仅为公司在境外
市场公开表明上市发行意向,不构成亦不得被视为是对任何投资者收购、购买或
认购公司发行证券的要约或要约邀请。鉴于本次发行的 GDR 的认购对象限于合格
国际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本公告仅为 A
股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信息而做出。
上市意向函中关于本次发行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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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拟初始发行不超过 13,905,000 份 GDR,其中每份 GDR 代表 10 股公
司 A 股股票,公司及独家全球协调人还可共同行使增发权额外发行不超过
9,269,000 份 GDR。本次发行的 GDR 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合计为不超过
231,740,000 股 A 股股票(包括因行使增发权而发行的 GDR 所代表的 A 股股票)。
本次发行未设置超额配售权。
二、本次发行的 GDR 价格区间初步确定为每份 GDR8.63 美元至 8.90 美元。
三、公司本次发行 GDR 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主要考虑用于提升公司
炭砖产品的产能及研发石墨烯等炭素新材料,延伸炭素产业链条;及用于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和其他一般企业用途。
四、本次发行将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的 S 条例在美国境
外发售,在瑞士仅向《瑞士金融服务法》及其修正案的第 4 条第 3 款所指专业投
资者发售。
五、本次发行 GDR 的最终数量和价格预计于 2023 年 3 月 9 日(瑞士时间)左
右确定并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 GDR 预计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瑞士时间)左右在瑞士证券交
易所上市。
七、Huatai Financial Holdings (HongKong) Limited(华泰金融控股(香港)
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独家全球协调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CLSA Limited(中
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ABCI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农银国际证券有限
公司)、China Galaxy 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Hong Kong) Co., Limited
(中国银河国际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及 GF Securities (HongKong) Brokerage
Limited(广发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账簿管理人。
上市意向函的英文全文可在公司网站的以下网址查阅:
http://www.fdtsgs.com
公司将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等因素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将根据有关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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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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