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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大炭素: 方大炭素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2023-04-15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3—03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

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2022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39,939,033.95 元,2022 年年末母公司可供

分配利润为 6,275,831,499.87 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现

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公司所处行业及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石墨及炭素新材料的研制、生产与销售。产品有石墨电极、

高炉用炭砖、电解铝用石墨质阴极炭块、特种石墨制品、核电用炭/石墨材料、

石墨烯及其下游产品、超级电容器用活性炭、锂离子电池用高端石墨负极材料、

碳纤维、炭/炭复合材料等炭素新材料产品。公司所处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中的石墨及炭素制品业,传统产品如石墨电极等主要应用于钢铁产业。近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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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上行,下游需求减弱等因素的影响,炭素行业整体盈利

水平下滑。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在行业内的优势一是主要体现在行业内装备水平和规模生产优势;二

是公司积累了多年来的技术工艺沉淀;三是管理体制日趋完善和规范;四是原

材料供应、市场销售方面和供应商、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原料保

障稳定,市场份额稳固;五是公司产品品种齐全,工艺成熟、成品率高,在业

内具有质量和品牌优势;在产品结构调整上能够做到快、稳、准。符合客户需

求,并即时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调整。六是可生产出国内外客户所需的各种品种

及规格的炭素制品,产品体系完整,能够满足下游主流客户的定制化产品需求。

行业竞争优势较明显。

    公司供产销体系独立、完整。并基于多年炭素制品的研发、生产、经营历

史,建立和健全了与炭素制品研发与生产特点相适宜的研发、生产、质量、设

备、环保、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

    报告期,公司加大力度调整产品结构,强化资源配置效能,延长产业链条,

拓展产品市场,保持传统炭材料产业领先地位;大力发展铝用石墨化阴极、核

发电站用炭石墨材料以及石墨烯等炭炭复合新材料,主动在碳达峰、碳中和进

程中抢占先机;积极探索产业并购整合的机会,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盈利水平、资金需求

   2022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320,293,391.07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839,939,033.95 元,同比下降 22.56%。综合考虑行业当前所处的经济环

境和竞争压力,公司将立足绿色发展,顺应“双碳”目标新形势,推动低碳、

零碳、负碳技术研发,加快低碳能源替代和设备升级改造,推进减污降碳协同

发展;通过“延链条,增新品”不断优化升级产品结构,积极寻求产业并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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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整合的机会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更好的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在此过程中,需要更多的资金保障目标的实现。

    (四)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公司新产品技术研发、

设备升级改造、产品结构调整、市场开发、环保投入、对外投资等相关资金需

求。预计收益水平将受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资产质量及利用水平等多重

因素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因素,

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三、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2020年度至2022年度公司累计分红19.03亿元,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查阅了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并对公司所处的行业现状进行了了解。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所提出的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所处行业

现状、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以及未来资金支出安排的综合考虑,有利于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以上因素,我们同意公司提出的不进行利

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项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公司根据所处的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发展阶段以及未来资金投入需求,并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项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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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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