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英大: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11-26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四日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 1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 3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办法 ........................... 4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5
议案二、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6
议案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
议案四、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
议案五、关于子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议案.....................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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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12 月 4 日 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 18 号英大国际大厦 1311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人员:
1. 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五)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相关人员
四、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3.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办法
4.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子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议案
5.股东沟通
6.表决
7.休会、现场投票表决统计
8.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9.休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表决统计
10.复会、宣布最终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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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12.宣读大会决议
13.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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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为切实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如下:
一、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召开等有关事宜。
二、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
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必须认真履行
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或扰乱会议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发生干
扰股东大会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大会秘书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
理,出席会议人员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劝导,共同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和安全。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大会意外情况作出紧急处置。
四、股东要求在大会发言的,请于会前十五分钟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出示持
股有效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发言人数以 15 人为限,超过 15 人时,以持
股数多的前 15 名为限,发言顺序按持股数多少安排。
五、股东需要发言或提问的,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到指定位置进行发言,发
言时应先报告所持的股份份额。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大会需审议的事项及表决结果,通过法定程序进行法律见证。本次
大会由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进行法律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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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办法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期间依法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
大会现场会议表决办法。
一、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在大会表决时,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二、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应逐项表决,在议案下方的“同意”、“反
对”、“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以在所选择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
不符合此规则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三、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
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四、每一议案的表决投票,应当至少有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有证
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参加清点,并由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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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充分利用浦东新区先行先试的区位优势,完善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金融产业布局,结合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现拟变更注册地
址,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上海市虹桥路 2239 号,邮政编码:200336。
变更后: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耀路 211 号 C 座 9 层,邮政编码:200126。
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信息为准。
请审议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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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迁址至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耀路 211 号 C 座 9 层,因新办公地址不具备生产
条件,拟删除公司“生产(外发加工)销售自身开发的产品”,同时规范经营范围
中部分条目的表述,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
投资顾问;电气(母线槽、高低压柜、开关箱、变压器、箱式变电站、电缆、输配
电工具及材料)领域、节能环保领域、电子信息科技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生产(外发加工)销售自身开发的产品;电力设备及系统、
输配电设备及配件、节能环保设备、仪器仪表的销售;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
设施活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变更后: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
投资顾问;电气(母线槽、高低压柜、开关箱、变压器、箱式变电站、电缆、输配
电工具及材料)领域、节能环保领域、电子信息科技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力设备及系统、输配电设备及配件、节能环保设备、仪器
仪表的销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
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信息为准。
请审议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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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和经营
范围,须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现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如
下:
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五 公司住所为:上海市虹桥路 2239 号, 公司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耀路
条 邮政编码:200336。 211 号 C 座 9 层,邮政编码:200126。
公司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公司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投资咨 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投资咨
询服务、投资顾问;电气(母线槽、高 询服务、投资顾问;电气(母线槽、高
低压柜、开关箱、变压器、箱式变电站、 低压柜、开关箱、变压器、箱式变电站、
电缆、输配电工具及材料)领域、节能 电缆、输配电工具及材料)领域、节能
环保领域、电子信息科技领域的技术咨 环保领域、电子信息科技领域的技术咨
第十
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四条
生产(外发加工)销售自身开发的产品; 电力设备及系统、输配电设备及配件、
电力设备及系统、输配电设备及配件、 节能环保设备、仪器仪表的销售;电力
节能环保设备、仪器仪表的销售;从事 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各类工程建设
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电力 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建设工程施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
《公司章程》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信息为准。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章程》及营业执照变更等
相关事宜。
请审议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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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完善公司上海地区金融产业布局,公司拟迁址至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耀路211号C
座9层,现拟与上述物业持有单位国家电网(上海)智能电网研发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网智研”)签订办公职场房屋租赁合同,并拟与上海鲁能物业服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鲁能物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租赁国网智研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耀路211号C座9层作为公司办公职
场,面积2,132.22平方米,租金7.9元/天/平方米,精装交付,年租金6,148,256.37
元,租期5年。拟由鲁能物业统一提供物业服务,物业费为35元/月/平方米,年物业
费为895,532.4元。
国网智研和鲁能物业均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国网智研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与
鲁能物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均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1.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大集团”)持有公司65.53%
的股权,是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持有英大
集团100%的股权,是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国家电网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国家电网持有国网智研60%的股权,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国网智研40%
的股权,国家电网是国网智研的控股股东。
3.国家电网现仍持有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集团”)100%的股权,
鲁能集团持有上海鲁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上海鲁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鲁能物业100%的股权,国家电网目前是鲁能物业的最终控股股东。
2020年11月13日,经国资监管部门批准,国家电网与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绿发”)签署《关于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和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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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国家电网将其持有的鲁能集团100%股权和都城伟业集团有限
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给中国绿发,本次股权划转尚未履行国有产权变更登记及工
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过去12个月内曾属于上市公司关联方的,仍视同
上市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国网智研
名称:国家电网(上海)智能电网研发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战礼勇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国耀路209号2楼0216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发电、智能输变电、智能配电和智能调度领域内的技
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智能发电设备、输变电设备的研发、销
售、安装、维修(除特种设备),对宾馆业的投资,实业投资,自有房屋租赁,物
业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中介),停车场(库)经营,会议及展览服
务,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鲁能物业
名称:上海鲁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荻菲
注册资本:22,3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201号2楼20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会务服务,健身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除
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除经纪),房地产开发经
营,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不含演出经纪),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服务,票务代
理,食用农产品、针纺织品、百货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旅馆、餐饮服务、
食品销售、烟草专卖、娱乐场所、美容店、理发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停车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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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疗(休)养管理,营养健康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租赁房屋情况
公司拟租赁国网智研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耀路211号C座9层物业,面积为
2,132.22平方米,精装交付。
(二)租赁用途
用于公司职场办公使用。
(三)租赁期限
合同约定租赁期为5年。自2020年12月5日起至2025年12月4日止。
(四)租金/物业费及支付方式
租金为7.9元/天/平方米,年租金为6,148,256.37元,按年支付。
物业费为35元/月/平方米,年物业费为895,532.4元,每半年支付一次。
四、关联交易定价情况及其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国网智研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所承租房屋为精装交付,租金定价不
高于可比独立第三方承租该物业的市场价格,与鲁能物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
收费按照统一价格确定。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物业服务合同,是为了完善公司金融产业布局,发挥浦
东新区金融集聚效应,提升公司整体形象,进一步加强公司与各相关金融板块业务
的融合发展。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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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子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置信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信智能”)
对外业务合作与融资需求,提升行业竞争力,置信智能拟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
本,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置信智能拟以资本公积 8.5 亿元转增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金为 10
亿元。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2 月底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为提升运营效率,厘清管理界面,
公司以下属全资子公司置信智能(前身为“上海置信节能环保有限公司”,2020
年 6 月更名为置信智能)为平台,承接公司电力装备业务 12 家全资子公司、2
家控股子公司、2 家参股公司股权及公司本部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经过以上业务
划转,置信智能统筹管理公司所属各电力装备产业公司,坚持电力装备业务产业
发展定位,以及重大对外合作、资金集约化管理等职责。
置信智能目前注册资本 1.5 亿元,营业范围主要包括:电气领域、节能环保
领域、电子信息科技、能源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实业项目投资,生产、销售和租赁电力设备及系统、输配电设备及配件、节能设
备、环保设备、仪器仪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等。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置信智能(前身“上海置信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1,379.51 万元,归母净利润 739.83 万元,截至 2019
年末,资产总额 29,936.44 万元,资产净额 20,105.94 万元。
2020 年前三季度,置信智能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 263,530.11 万元,归母
净利润-2,842.56 万元,2020 年三季度末资产总额 924,831.58 万元,资产净额
332,860.79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及增资前后的股权情况
置信智能拟以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增资金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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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亿元。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置信智能 100%的股权。增资后,置信智能注册
资本将由 1.5 亿元增至 10 亿元,公司仍持有其 100%的股权。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行“金融+制造”双主业运行架构,业务划分为金融业务(含信托、
证券、期货及保理业务)和电力装备业务。置信智能作为公司电力装备板块业务
平台,承担电力装备业务资金集约化管理和运作功能,需具备与其资产和经营规
模相匹配的资本金。本次增资有利于提高电力装备业务市场竞争力和业务拓展能
力,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公司全资子公司置信智能本次增资的相关风险可控。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后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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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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