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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美药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01-0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作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8 康美 01,债券代码:
143730)、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
称:18 康美 04,债券代码:14384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
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相关约定,现就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人”)“18 康美 01”、“18 康美 04”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8 年 12 月 29 日,发行人发布了《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2018 年 12 月 28 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
粤证调查通字 180199 号):‘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公司将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本公司
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事项尚未有明确调查结论,对发行人产生的相应
影响尚不能确定。广发证券提醒投资人关注发行人被立案调查风险,以及立案
调查结果可能对发行人还本付息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二)发行人存在控股股东被动减持风险
    根据发行人 2018 年 11 月 29 日披露的《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
股股东办理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股权补充质押公告》,截至 2018 年 11 月
29 日,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实业”或“控股股东”)共
持有发行人 1,637,016,058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32.91%;康美实业累计
质押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为 1,629,349,163 股,占其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
的 99.53%,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32.76%。康美实业质押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系用
于股权质押融资及为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提供质押标的。
    截至 2018 年 11 月 29 日,康美实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质押率为 99.53%,
若康美实业股份质押或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出现违约,质权
人有权对其股权进行违约处置,发行人因此存在控股股东被动减持风险。广发
证券提醒投资人关注发行人控股股东被动减持风险。
    (三)发行人存在主体信用评级及“18 康美 01”、“18 康美 04”债券信用
评级下调的风险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评级,发行人主体
信用评级为 AAA,“18 康美 01”、“18 康美 04”债券信用评级为 AAA。
    就本次发行人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项,中诚信证评可能会根据事项
的进展下调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及“18 康美 01”、“18 康美 04”债券信用评
级,债券的市场价格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因此,广发证
券提醒投资人关注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及“18 康美 01”、“18 康美 04”债券
信用评级下调的风险。

    二、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广发证券作为“18 康美 01”和“18 康美 04”的受托管理人,将勤勉履行
各项受托管理职责,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同时,广发证券提
醒投资人关注发行人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风险、发行人控股股东被动减持风
险、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及债项评级下调风险,以及《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
他投资风险。
   广发证券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
托管理人职责。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在获悉上述事项后,及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
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