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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美药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9-01-05  

						证券代码:600518              股票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19-001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 康美 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 康美 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1 月 2 日、2019 年 1 月 3 日、2019 年 1 月 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
       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1 月 2 日、2019 年 1 月 3 日、2019 年 1 月 4 日连续三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2018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刊登了《康美药业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尚处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阶段,公
司将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事项外: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信息。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重大资产收购、债务重组、业
务重组、资产剥离和重大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