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康美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 的原则,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声明如下: 通过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我们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 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 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符合证监会、上交所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按照相关审议程序,将《关于 2018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 提交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