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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康美:康美药业关于康美实业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公告2021-09-25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 康美        编号:临 2021-073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 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 康美 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 康美 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 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康美实业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股东康美实业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持有人换股,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下降的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康美实业持有公司股权比例将从 28.02%减少至 27.97%。
       截至本公告日,康美实业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致其累计减少所持公司
股权比例为 5.0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实
业”)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非公开发行规模为 20 亿元的第一期可交换债券,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非公开发行规模为 30 亿元的第二期可交换债券(债券简称“17
康 02EB”)。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康美实业的通知,自 2021 年 9 月 11 日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康美实业 2017 年非公开发行第二期可交换公司债券已完成换股
2,727,27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5%,具体情况如下:
    一、换股情况


                                     1
                                                     换股数量      本次换股后持有公司股份
股东名称    换股方式            换股期间
                                                      (股)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2021 年 9 月 11 日至
康美实业 17 康 02EB 换股                             2,727,270   1,391,169,743      27.97%
                            2021 年 9 月 22 日



       二、累计换股情况
       自 2018 年 7 月 4 日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康美实业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
  换公司债券累计换股 246,483,96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96%,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披露《康美药业关于康美实业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导
  致被动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7)。
       截至本公告日,康美实业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换股
  249,211,23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01%。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股东康美实业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
  司债券的持有人换股,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下降的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不影响控股股东表决权委托,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揭阳易林药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密切关注康美实业所持公司股份可能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
  而减少的情况,并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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