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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海药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曾苏)2019-04-30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

    本人 曾苏 ,己 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
名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该公司 ”)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 。本人公开声明,本 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保 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
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具 体声明如下   :




    一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 ,熟 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仵 ,具 有五年以上法律 、经济 、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并 已根据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
及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




     (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三 )中 央纪委 、中央组织部 《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 )休

后担任上市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




     (四 )中 央纪委 、教育部 、监察部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五   )中 国保监会 《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六 )中 国证券业协会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

职务的规定   ;




     (七 )其 他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 ,不 属于下列情形     :




     (一 )在 该公司或者其 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直

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 ;主 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
婿 、兄弟姐妹的配偶 、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

                                     1/|3
      (二   )直 接 或 间接 持有 该公 司 已发行股份      1%以 上或 者 是该 公 司前十 名股 东

中的 自然人股 东及 其直 系 亲属   ;




      (三   )在 直 接 或 间接 持有 该公 司 已发 行股份    5%以 上 的股 东单位 或者在 该公

司前五 名股 东单位任 职 的人 员及其直系 亲属        ;




      (四   )在 该 公 司实 际控 制人及 其 附属企 业 任职 的人 员    ;




      (五 )为 该 公 司及 其控股股 东或者其各 自的 附属 企业 提供财务 、法律 、咨询

等服务 的人 员 ,包 括提 供服 务 的中介机构 的项 目组全体 人 员 、各 级 复核人 员 、在

报 告 上签 字 的人 员 、合 伙人及 主要 负责人   ;




      (六 )在 与 该 公 司及 其控股股 东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 企业 具有重 大 业 务往来 的

单位担任 董事 、监 事或 者 高级管理人 员 ,或 者在 该业务往 来 单位 的控股股 东单位

担任董事 、监事 或者 高级 管理人 员     ;




      (七 )最 近 一 年 内 曾经 具有 前六项所 列举情形 的人 员       ;




      (八   )其 他 上 海 证 券 交 易所认 定不具备独 立 性 的情 形 。

     四 、 本人无 下列不 良纪录   :




      (一   )近 三 年 曾被 中 国证监会 行政 处 罚   ;




      (二   )处 于被 证券 交 易所 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 担任 上 市公 司董事 的期 间     ;




      (三   )近 三 年 曾被 证券 交 易所 公开谴 责或两 次 以上通 报批 评   ;




      (四   )曾 任 职独 立 董事期 间 ,连 续两 次未 出席董事会会 议 ,或 者 未亲 自出席
董事会会 议 的次数 占当年董事会会 议 次数 三 分之 一 以上       :




      (五   )曾 任 职独 立 董事 期 间 ,发 表 的独 立 意见 明显 与事 实不符 。

     五 、包括 该 公 司在 内 ,本 人 兼任 独 立 董事 的境 内上 市公 司数量 未超 过五家     ;




本人在 该公 司连 续任职 未超 过六 年 。

    本人 已经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所 《上 海 证券 交 易所 上 市公 司独 立 董事备案及培

训 工 作指 引》对 本 人 的独 立 董事候选人任 职 资格进 行核 实并确 认符 合要求 。

     本人 完全 清 楚独 立 董事 的职 责 ,保 证上 述 声 明真实 、完整和 准确 ,不 存在任
                                            2/3
何虚假 陈述或 误 导成 分 ,本 人完全 明 白作 出虚假 声 明可 能导致 的后 果 。上 海 证券

交 易所可依据 本 声 明确认本 人 的任职 资格和独 立 性 。

     本人承诺 :在 担任 该 公 司独 立 董事 期 间 ,将 遵 守法律法 规 、中国证监会 发布

的规 章 、规 定 、通 知 以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所业务规 则 的要求 ,接 受 上海 证 券 交 易所

的监管 ,确 保有 足够 的时 间和精 力履行职 责 ,做 出独 立 判 断 ,不 受 公 司主要股 东 、

实际控制 人或其他 与 公 司存在 利害关系 的单位或个人 的影 响 。

     本人承诺 :如 本 人任 职 后 出现 不符合独 立 董事任 职 资格 情形 的 ,本 人将 自出

现 该等情 形之 日起 30日 内辞去独 立 董事职务 。




    特此声 明。




                                                              声 明人   :

                                                                            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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