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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海药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10-29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 2020-087 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通讯方式)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华海药业”)第七届监事会
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上午11点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际到会监事三名,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
由公司召集人王虎根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司于 2020 年 9 月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
核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2261 号)。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
议以及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
体事宜的议案》。在前述议案授权范围内,确定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
案如下: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 184,260 万元,发行数量为
1,842.60 万张。
    2、债券利率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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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初始转股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34.66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
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
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
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4、到期赎回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次发行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照债券面值的 110%(含最
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5、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0
月 30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
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0 月 30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 A 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1.2667 元面
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
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
    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不足 18.426 亿元的余
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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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
体事宜的范围之内,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
事宜,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的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为了规范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开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
用。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四、审议通过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四次修订版)》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同意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中关于参与公司融资
方式等内容的变更,同意因相关内容变更而修订更新后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四次修订版)》、《浙江华海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四次修订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浙江华海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变更的公告》,同时更新后的《<浙
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四次修订
版)》、《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四次修订


                                    3
版)》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内容。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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