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药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2021-04-26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7 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王玉民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王玉民先生:曾任第四军医大学讲师,总后勤部卫生部助理员,军事医学科
学院科技部处长、部长、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总后勤部卫生部副部长、中
国预防性艾滋病基金会理事长,现任中国生殖健康产业协会副理事长、华海药业
独立董事。。
王玉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王玉民先生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
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相关人士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王玉民先生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制定了股权激励计划,该计划可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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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公司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利益的趋同,建立和完善公司、股东和核心骨干员工
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股东对公司的信心。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下午 2 点
网络投票时间:自 2021 年 5 月 18 日至 2021 年 5 月 18 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临海双鸽和平国际酒店四楼国际会议中心
(三)会议议案:
序号 议 案 名 称
1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 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9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相关人士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11 的议案
12.00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2.01 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12.02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12.03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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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12.05 回购期限
12.06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12.07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12.08 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2.09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2 号)。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21 年 5 月 11 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 年 5 月 12 日至 2021 年 5 月 17 日期间(每日 9:00—11:00,
13:00—16:00)。
(三)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通过在《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范围内的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
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供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
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
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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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
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以下地址:
地 址:浙江省临海市汛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收件人:汪慧婷
电 话:0576-85015699
传 真:0576-85016010
邮政编码:317024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未在规定
征集时间内的送达为无效送达,不发生授权委托的法律后果;未按要求制作和授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不发生授权委托的法律后果。若出现上述两种情形,授权
股东可按有关规定自行行使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权。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天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
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
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
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
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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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
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
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
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
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
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
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征集人:王玉民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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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
集投票权的公告》、《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公告中确定的程序撤回
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王玉民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
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议 案 名 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备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
标注“√”,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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