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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药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4-2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规定,
我们作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
委员,在 2020 年度的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现将我们 2020 年度的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辛金国先生(主任委员,会计专业
人士)、独立董事王玉民先生、独立董事曾苏先生、董事李宏先生、董事陈保华
先生组成。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会议召开情况及 2019 年年报工作情况
    1、2020 年 1 月 19 日,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及独立董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沟通会,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共 10 人参加
了会议,会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辛金国先生主持。会议确定了公司 2019
年度的审计计划、时间进度和审计流程,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指出:公司分子
公司较多,审计工作量繁重,要求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公司
要全力配合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确保 2019 年度审计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保
质保量的完成。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属审计部在主任委员的授权下,定期与年审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要求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审计任务。
    3、2020 年 3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及《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
                                   1/7
健”)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
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因此,提议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向其支付 190 万元/
年的报酬,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4、2020 年 4 月 15 日,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
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的初审资料进行了沟通,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审计总监出席了会议。会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汇报了
2019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关注的重点、审计工作取得成果及在今后审计工作中需
要完善的地方。在经过充分的讨论后,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能够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从专业的角度恪尽职守的工作。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下属审计部在 2020 年初编制的本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提出虽然审计力量在 2019 年度有所提升,但审计范围的广
度、深度仍需加强,特别需要对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的财务报告、资金活动、
采购管理、工程项目、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内部审计监督;对部分尚未
被审计覆盖的公司和领域,要加强审计监督,评价其内控执行情况。同时,审计
委员会对内部审计工作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要求审计部进一步提高
内部审计工作成效, 有效遏制各种可能产生的舞弊,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2、对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审核及监督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阶段财务报告,在年度
审计机构进场前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确认年度审计计划和相关工作安
排;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有针对性的对后续的审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
议;向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出了《关于按时提交审计报告的督促函》等监督工作;
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对年
审会计师事务所在年度审计工作中的执业表现和工作成果进行总结,并据此对续
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建议。
   3、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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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遵循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组
织和保证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强和完善了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管理,督促指导公司审计部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4、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
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天健在
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
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同时,天健在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继续
发挥其较强的专业能力并保持了一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较好的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因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并
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
构。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
员会的相应职责。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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