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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海药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05-19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41 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转股代码:190076       转股简称:华海转股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针对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
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
    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 4 月 26 日作出
首次公开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
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0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1 年 4 月 23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
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
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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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21 年 5 月 14 日出具的《股东
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显示,在激励
计划自查期间,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上述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
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人姓名         职务       交易日期/期间   合计买入(股)   合计卖出(股)

                               2020-11-3 至
    苏严            董事                             0              41,000
                                2020-12-16

   陈其茂          副总裁       2020-12-21         5,000              0

    王杰           副总裁        2021-1-20         1,600              0

                               2020-11-6 至
   汪慧婷      证券事务助理                        2,000            1,800
                                 2021-2-23

    经公司核查,以上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
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属于个人投资
行为,除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上市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
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
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
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
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
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告前,
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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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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