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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海药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2021-06-04  

                        股票代码:600521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50 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333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
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1,532,314 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 13.77 元,共计募集资金 98,499.99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500.00
万元(含税,其中包含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84.91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96,999.99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汇入
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
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764.6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为 96,320.3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90 号)。

    (二)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61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
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
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842.60 万张,每张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共募集资金 184,260.00 万元,扣除承销和
保荐费(未包括已预付的 141.51 万元)1,596.79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82,663.21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


                                     1
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预付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
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492.76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净额为 182,170.4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79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7日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临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临海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临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
临海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子公司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杭州下沙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
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
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此后,公司因公开发行可转债事项聘请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商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可转债事项的保荐机构,并与其于2020年5月签署了
《保荐协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
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
作。因此,公司终止与中信证券的保荐协议,中信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
由浙商证券承接。2020年6月,公司与工商银行临海支行、中信银行临海支行及
保荐机构浙商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
子公司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农业银行杭州下沙支行及保荐机构浙商证
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
方/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
行相关义务。
    截至本次销户前,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存储账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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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银行账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811080101270177678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支行      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9033101040024553


               (二)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2020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海建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海建诚”)、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
        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
        照履行。

            截至本次销户前,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账户情况如
        下: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银行账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                                    8110801012902084665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                                    1993010104006761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          浙江华海建诚药业有限公司        3571786722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        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207021129200777750

               三、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存放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账号:
        811080101270177678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账号:
        19930101040067614)的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
        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已办理完毕
        相关注销手续。该专户注销后,公司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
        户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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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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