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药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2021-07-10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64 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 年 7 月 8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714.5 万股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6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及《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现已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授予登记情况具
体如下:
1、授予日:2021 年 5 月 28 日(首次授予日);2021 年 6 月 21 日(暂缓部
分授予日)。
2、授予数量:共计 3,714.5 万股。
3、授予人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583 人(含董事苏严),为
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公司董事苏严先生在首次授予日 2021 年 5 月 28 日前 6 个月内存在卖出公
司股票的行为,因此董事会决定暂缓首次授予苏严先生限制性股票共计 1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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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相关授予条件满足后再召开会议审议苏严先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宜。截至目
前,苏严先生的限购期已满,并且满足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全部授予条件。根
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以 2021 年 6 月 21 日作为暂缓授予部分的授予日,向苏
严先生授予 10 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此上述授予人数含董事苏严先生。
4、授予价格:10.01 元/股。
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由于拟授予的625名激励对象中,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名高级
管理人员及31名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
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4名高级管理人员因个人原因减少认购公司拟向其授
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
整。
因此,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625名变更为583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065万股变更为3,714.5万股。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登记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授予限制性股 公告日公司股
(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李宏 董事长 50.00 1.1864% 0.0344%
杜军 副董事长 25.00 0.5932% 0.0172%
苏严 董事 10.00 0.2373% 0.0069%
郭斯嘉 副总裁 40.00 0.9491% 0.0275%
陈其茂 副总裁 35.00 0.8305% 0.0241%
祝永华 副总裁 45.00 1.0677% 0.0309%
李敏 副总裁 20.00 0.4746% 0.0137%
陈敦渊 副总裁 35.00 0.8305% 0.0241%
王杰 副总裁 10.00 0.2373% 0.0069%
张红 副总裁 25.00 0.5932% 0.0172%
徐波 副总裁 6.00 0.1424% 0.0041%
王祎华 副总裁 10.00 0.2373% 0.0069%
张美 首席财务官 35.00 0.8305% 0.024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3,368.50 79.9264% 2.3157%
(业务)人员(570 人)
预留股份 500 11.8638% 0.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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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214.50 100.0000% 2.8973%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6 个月。
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授予,
则限售期分别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若
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授予,则限售期分别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
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
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
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自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本
30%
解除限售期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本
30%
解除限售期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本
40%
解除限售期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额外限售期:
所有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包括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股票的持有人)在
每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已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所有限制性股票持有人(包括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股票的持有人)在限
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6 个月后由公司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
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为避免疑问,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内发生异动不影响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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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届满之日起的 6 个月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三、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1]348 号):
截至 2021 年 6 月 28 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李宏、杜军等 583 名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股本)合计 37,145,000.00 元,新增实收股
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100.00%。
(一)李宏、杜军等 583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前将限
制性股票投资款人民币 371,821,450.00 元缴存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台州临海市
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 19930101040058787 账号内。其中人民币 37,145,000.00
元作为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34,676,450.00 元作为股本溢价计入资
本公积。
(二)公司已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以第 SA0100007013 号记账凭证入账。公
司变更后累计实收股本为 1,491,754,764.00 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 100.00%,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人民币 37,145,000.00 元,占股份总数的 2.49%,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人民币 1,454,609,764.00 元,占股份总数的 97.51%。
四、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已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办理完
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1 年 7 月 8 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 3,714.5 万股,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
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 2021 年 7 月 8 日,公司授予登记前后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授予前数量 变动数量 授予后数量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37,145,000 37,145,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454,609,938 0 1,454,609,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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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1,454,609,938 37,145,000 1,491,754,938
注:上述表格中的股份总计与验资报告中的总股本存在差异是由于公司目
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在公司验资报告出具日(2021 年 6 月 29 日)
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2021 年 7 月 8 日)期间,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事
宜新增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74 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71,821,450 元。公司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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