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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海药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结果公告2022-05-27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63 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 年 5 月 25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94.544 万股


    一、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规定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现已完成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授予登记工作。授予登记情况具体如下:
    1、预留授予日:2022 年 4 月 25 日;
    2、授予数量:共计 394.544 万股。
    3、授予人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28 人,为公司公告本激励
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
技术(业务)人员。
    4、授予价格:9.55 元/股。
    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

                                   1/6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由于拟授予的131
名激励对象中,3名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
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0名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因个
人原因减少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
    因此,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31名变更为128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39.7万股变更为394.544万股。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登记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次预留授予限制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比例


 尚飞        副总裁            12                  3.04%             0.008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382.544              96.96%              0.2558%
(业务)人员(127 人)
         合计               394.544                100%              0.2638%


    二、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6 个月。
    2、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
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
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
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
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
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
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2/6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额外限售期
       所有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包括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股票的持有人)在
每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已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所有限制性股票持有人(包括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股票的持有人)在限
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6 个月后由公司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
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为避免疑问,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内发生异动不影响限售
期届满之日起的 6 个月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2-2023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4%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3%

    注:上述“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且以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下
同。

       5、分子公司/部门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激励对象所属分子公司或部门与公司之间的绩效承诺完成情况进行相
应的限售解除。具体考核安排如下表所示:

         考核得分(X)             X≥80              60≤X<80       X<60

            标准系数                100%                 80%            0%

                                           3/6
    在上一年度考核中分子公司或部门绩效考核得分大于等于 60 分的,才能全
额或者部分解除限售分子公司或部门内激励对象当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份额;绩效考核得分小于 60 分的,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该分子公司或部门
内激励对象当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
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6、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人力资源部将负责组织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
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
结果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 A、B、C、D 和 E 五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
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E(不合
    评价等级       A(优秀)   B(良好)   C(称职)   D(合格)
                                                                    格)

    标准系数         100%        100%        100%        80%         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分子公
司/部门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导致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
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三、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2]200 号):
    经审验,截至 2022 年 5 月 11 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尚飞等 128 名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叁佰玖拾肆万伍仟
肆佰肆拾元整(3,945,440.00)。同时,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人民币
1,491,757,706.00 元,实收股本人民币 1,491,757,706.00 元。截至 2022 年 5 月
11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495,703,146.00,累计实收股本人民币
1,495,703,146.00 元。
    四、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已于 2022 年 5 月 25
                                     4/6
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
证明》。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2 年 5 月 25 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 394.544 万股,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
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 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授予登记前后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授予前数量           变动数量      授予后数量
  有限售条件股份        37,145,000          3,945,440     41,090,44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454,612,706            0         1,454,612,706

       总计           1,491,757,706         3,945,440    1,495,703,146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7,678,952.00 元。
公司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实际授予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基于授予日
公司股票的市场价值并考虑了解除限售后禁售条款的相关影响确定授予日限制
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承诺,在每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
的 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
性股票。公司以 Black-Scholes 模型(B-S 模型)作为定价基础模型,扣除激励对
象在未来解除限售后取得理性预期收益所需要支付的锁定成本后作为限制性股
票的公允价值,测算得出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 2.61 元。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4 月 25
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则 2022 年预留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5/6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数量(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394.544             1,028.85         538.36    414.53       75.96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
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
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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