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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科技 (600522)
2025-02-24 13:09

公司公告

中天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编号:临2018-050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文件,对公司会计
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
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
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通知,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科技”或“公司”)
于2018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
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表调整,并对
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
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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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
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
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
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
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
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
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

    (1)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
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项目中列示;

    (2)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报顺序调
整;

    (4)“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
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印发的《关
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

                                     2
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已按上述财会[2018]15 号通知的规定编制。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18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
政部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8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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