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科技:关于公司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8-12-19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18-062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科技”或“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 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本次回购预案经公司 2018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12 月 1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预案,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 2.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11.69 元/股。
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
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若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6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1.69 元/股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51,325,919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1.67%。
若在回购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或现金红利、股票拆
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的股份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凡公司合法债权
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
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
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
(一)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18 年 12 月 19 日至 2019 年 2 月 1 日,工作日:9:00-11:30,
15:00-17:00
2、联系方式:
申报地址: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天路 6 号 中天科技证券部
联 系 人:杨栋云 王建琳
联系电话:0513-83599505
传 真:0513-83599504
3、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
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