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26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是公
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补充,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的相关事项。
二、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独立意见
公司将在本次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办理 A 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该事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相关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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