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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天科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部分内容调整的公告2019-03-25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19-027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部分内容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股价与
内在价值相匹配,增强投资者信心,更好地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江
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科技”或“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中的相关内容(以下统一简称“股份回购方案”、“回购
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调整前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概述
    2018年12月1日和2018年12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预案的议案》。
    2018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并于2018年12月27日披露了《江苏中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司分别于
2019年1月4日、2019年1月19日、2019年2月1日、2019年3月5日披露了《江苏中
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江苏中
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公告》、《江
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江
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9年3月2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9,505,1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1%,购买的最高价为8.56元/股、最低价为7.86元/
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12,235,376.55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事项部分内容的说明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原方案内容为: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出现波动,公司认为目前公司股价不能正确反映公司价值。
为稳定投资者的投资预期,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
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拟用自有资金
进行股份回购。
    本次回购的股份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
    调整后的相关内容为: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出现波动,公司认为目前公司股价不能正确反映公司价值。
为稳定投资者的投资预期,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
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拟用自有资金
进行股份回购。
    本次回购的股份的用途为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二)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原方案内容为: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11.69 元/股。若在回购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
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后的相关内容为: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11.50 元/股。若在回购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
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原方案内容为: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
    若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6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1.69 元/股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51,325,919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1.67%。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在回购
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
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后的相关内容为: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
        若以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4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1.50 元/股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 34,782,608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1.13%,若以
    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8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1.50 元/股测算,预计回
    购股份数量约 69,565,217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2.27%。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
序号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股)
                                                            的比例(%)   额(亿元)
1       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
                                   34,782,608-69,565,217      1.13-2.27       4-8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在回购
    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
    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回购事项的调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调整股份回购方案事项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
    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
    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投资者的利益,稳定投资者预期,增强市
    场信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会议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审议程序
        本次调整股份回购方案事项已经2019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事项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