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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天科技: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04-26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专项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附送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审计报告附件


  1.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资格证明(复印件)


  3.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
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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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中天科技精密材料公司、中天
科技光纤有限公司、中天科技海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天铝线有限公司、中天
光伏技术有限公司、中天宽带技术有限公司、江东金具设备有限公司、中天科技
装备电缆有限公司、中天合金技术有限公司、中天射频电缆有限公司、中天储能
科技有限公司、中天世贸有限公司、江东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中天科技集团海洋
工程有限公司、中天金投有限公司、江东科技有限公司、江东合金技术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资产总额的 92.22%,营业收入合
计占公司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 82.54%;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财务报告、资金活动、人事与薪酬、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生产与仓储、资
产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公允价值、关联方及其交易。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财务报告相关内控缺陷:该等缺陷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占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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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资产总额或销售收入 0.5%或税前利润 5%以上,为重大缺陷。

    (2)重要财务报告相关内控缺陷:该等缺陷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占本
企业资产总额或销售收入 0.25%或税前利润 2.5%以上但小于重大财务报告相关
内控缺陷定量标准的,为重要缺陷。

    (3)一般财务报告相关内控缺陷:低于上述重要性水平的其他潜在错报金
额。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如果发现的缺陷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应当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该缺陷涉及高级管理人员任何舞弊;该缺陷表明未设立内部监督机构或
内部监督机构未履行基本职能;当期财务报告存在依据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错报,
控制活动未能识别该错报,或需要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2)如果发现的缺陷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应当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当期财务报告存在依据定量标准认定的重要错报,控制活动未能识别该
错报,或需要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虽然未达到和超过该重要性水平,但从性
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3)除上述两种情况规定的缺陷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当认
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该等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占本企
业资产总额或销售收入 0.5%或税前利润 5%以上,则为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该等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占本企
业资产总额或销售收入 0.25%或税前利润 2.5%以上但小于重大缺陷定量标准的,
则为重要缺陷。

    (3)一般缺陷:小于上述缺陷的,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如果发现的缺陷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应当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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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缺陷:缺乏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决策或决策程序不科学,给公司造
成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
陷未得到整改,给公司造成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

    (2)如果发现的缺陷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应当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要缺陷:公司因管理失误发生定量标准认定的重要财产损失,控制活动未能防
范该失误;财产损失虽然未达到和超过该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
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

    (3)除上述规定的缺陷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当认定为一般
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推行集团《授权审批事项清单》和
《重点管控要求清单》,升级《管控负面清单》;组织《内控手册》宣贯,推进集
团内下属企业个性化手册承接落实,进一步完善内控流程框架和内控要求;制定
《内控有效性评价模型》,在集团内企业试点推行;持续完善内控制度与流程,
推进公司制度集中修订,结合实际持续完善重点领域规章制度;聚焦重大决策事
项推行风险评估并嵌入具体业务制度,进一步深化以风险防范为导向、以合规为
底线的内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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