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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菲达环保: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2018-11-28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就本次董事会相关审议事项发表事
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重大关联交易——菲达宝开整体转让项目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
    公司已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向我们提供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
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
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以及当前实际情况开展的,有利于推进业务
归核,更好地聚焦战略,专注环保产业的发展;本次交易标的经坤元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独立严谨客观评估,评估结论公允,本次交易以股
东权益评估价值为挂牌拍卖底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安排,
并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杨莹、沈东升、周胜军、金赞芳
                                                         2018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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