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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菲达环保:关于良协基金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的公告2019-01-03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9-001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良协基金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披露临 2018-094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良协基金合伙份额
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拟将本公司所持有的杭州良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良协基金”)12%合伙份额以不低于相应评估值
3,804.1788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化集团”)。经
本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 12 月 29 日,本公司与巨
化集团签署了《杭州良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转让
协议书》。


    一、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受让方):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标的基金份额转让
    1、乙方同意将其合法持有的标的基金份额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条件转
让给甲方,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条件受让标的基金份额。
    2、基金管理人承诺积极履行管理人职责,办理与本次转让有关的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办理标的基金份额转让过户手续、向本基金备案、托管、登记机构发
出本协议附件中的基金份额转让指令、办理工商变更等事宜。
    3、自本次份额转让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甲方应作为标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享有本协议约定的标的基金份额相关的全部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及风险。
    (二)转让价格及付款条件


                                    1
    1、乙方将其合法持有的标的基金份额(即:12%基金份额 3000 万份),以
每份额人民币 1.268 元(大写:¥一元贰角陆分捌)的价格转让予甲方,本次
标的基金份额转让的价格共计人民币 38,041,788 元(大写:叁仟捌佰零肆万壹
仟柒佰捌拾捌元)(“转让价款”)。(转让价格以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编
号为【天源评报字〔2018〕第 0430-2 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准确定计算。)
    2、甲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
    首期将转让价款中的 70%,即人民币(小写)26,629,251.6 元(大写:贰
仟陆佰陆拾贰万玖仟贰佰伍拾壹元陆角)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汇入
乙方指定账户;
    剩余价款人民币(小写)11,412,536.4 元(大写:壹仟壹佰肆拾壹万贰仟
伍佰叁拾陆元肆角)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将剩余价款汇入乙方
指定账户。
    (三)期间损益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于良协基金评估基准日至工商登记变更日之间产生的
期间损益以补充审计方式核算确认,由转让方享有或承担。审计工作由甲方按其
内部管理规定选聘中介机构,并及时通知乙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基金份额转让的变更登记
    1、基金管理人(浙江南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知悉并同意本次交易。
    2、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向基金管理人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
转让变更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在收到申请文件后 3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提交
基金份额转让变更登记申请,由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基金份
额的变更登记。
    (五)违约责任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
任何一方未全部或部分履行其根据本协议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
议项下所作的声明及承诺即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就其违约行为给守
约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如甲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价款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就造
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
    若因乙方原因(包括未督促基金管理人尽快完成基金份额转让变更登记等手
续)导致本次基金份额转让未完成变更登记,致使甲方受让标的基金份额目的无
法实现,应向甲方返还已支付的转让价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3、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在不影响本协议规定的非违约方权利
的情形下,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因该违约而对另一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六)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
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七)其他税费的负担
    1、在本次份额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后期追加评估、工商变更登
记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因本次份额转让所产生的其他税费,由交易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各自承
担。
    (八)争议解决方式
    对于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
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仲裁。
    (九)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即成立生效。


       二、该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本公司资源使用效率,推进业务归核,更好地聚焦战略
发展。本次交易对本公司当期财务结果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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