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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铁工业: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0-06-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铁高新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笫八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李建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唐智
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聘任谭顺辉先生、余赞先生、
曹登敬先生、王建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娟女士为公司
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任期均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余赞先生具备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并已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事先审核无异议,且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秘书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同意聘任余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八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公司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
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
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相关人员具备担任公
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提名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一致同意上述聘任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