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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铁工业:中铁工业关于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09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 2022-
009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 2021 年 度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

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 2021 年 11 月 2 日发布的
《2021 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2021 年 12 月 29 日发布的《关
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 2021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
〔2021〕32 号)(以下简称“《2021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以
下简称“解释 15 号”),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更的具体情况

    1.解释 15 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解释 15 号对集团内部资金集中管理列报进行了规范。要求企业通过

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
对于成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
“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或者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

况,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之上增设“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项目单独列
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
从集团母公司账户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
项目中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
    对于成员单位未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而直接存入财务公司的资金,
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项目中列示,根据重要性原则并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成员单位还可以在“货币资金”项目之下增设“其
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项目单独列示;财务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吸
收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未从集团母公司账户而直接从财务公

司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短期借款”项目中列示;财
务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发放贷款和垫款”项目中列示。
    资金集中管理涉及非流动项目的,公司还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关于流动性列示的要求,分别在流动资产和非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列示。
    根据解释 15 号规定,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执行。
    2.一年内变现的合同资产列示
    《2021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对于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的列报进行了

明确,要求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当以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列
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应当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
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其中预计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的,应当在

“合同资产”项目列示,不应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净额为贷方余额的,应当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
债”项目中列示,其中预计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应当在“合

同负债”项目列示,不应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3.运输成本的列示
    财政部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发布了《2021 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
施问答》,其中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
22 号)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公司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
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

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
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
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

项目中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更对公司的影响
    1.解释 15 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的列报
    根据解释 15 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已按照解释 15 号关于资金集中管
理相关列报的要求编制,比较期间的财务报表已相应调整。根据汇总结果,
经分析公司适用解释 15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对公司财务报表的主
要影响为:其他流动资产调减人民币 36.70 亿元、其他应收款调增人民币

36.70 亿元。详见下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受影响的报表项                     影响金额(元)
      和原因             目名称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对于子公司从本公司
拆借或调剂的资金,   其他应收款              3,670,355,275.57            3,545,998,311.27
本公司将其自其他流
动资产重分类至其他
                     其他流动资产            -3,670,355,275.57           -3,545,998,311.27
应收款。

    2.一年内变现的合同资产列示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2021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公司将预计自资产负
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的合同资产自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重分类至合
同资产,将预计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合同负债自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根据汇总结果,经分析公司适用《2021 年
年报工作的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为: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
调减 2.51 亿元、合同资产调增 2.51 亿元。详见下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                                           影响金额(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原因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本集团将预计自资产负
 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的    合同资产                      251,416,802.42       333,141,602.11
 合同资产自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资产重分类至
 合同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51,416,802.42      -333,141,602.11


    3.运输成本的列示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2021 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将
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
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计入营业

成本。同时,对于比较期间的财务影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汇总结果,经
分析公司适用《2021 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对合并财务报表
的主要影响为:销售费用调减人民币 1.14 亿元、营业成本调增人民币 1.14

亿元。详见下表: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名称
                                                            2020 年度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
                                 营业成本                           113,527,138.33
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
运输成本,本集团将其自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                          -113,527,138.33
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