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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豫光金铅: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4-18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 2019-011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

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2,284.17 万元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受利息影响,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该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南豫光
金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15号)核准,
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204,490,306股人民币普通股
(A股),本次发行募集总额为人民币1,533,677,295.00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9,605,720.10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
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2月13日出具了《河南豫
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16】第1158号)。
    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4月16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金额
                                                    承诺投资总额

  1      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85,414.74                  1,313.83

  2      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                         8,145.83                  5,861.66

  3      含锌铜渣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8,400.00                  2,896.50

  4      偿还银行贷款                                        46,000.00                 46,000.00

                    合计                                    147,960.57                 56,071.99

      三、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为“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 中10条车用
制品注塑生产线的建设。该项目由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拟建设8条车用改性专用
料生产线,生产规模10,000吨/年,建设10条车用制品注塑生产线,生产规模5,000
吨/年,原计划投资总额为8,145.83万元。截至2019年4月16日,该项目已建成8条
车用改性专用料生产线,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5,861.66万元,剩余10条
车用制品注塑生产线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投资风险增加,公司拟终止资金投入。
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      目前累计                计划建设      已建设生      拟终止建
                                               投入进度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总      投入金额                生产数量      产线数量      设生产线
                                                 (%)
                   额(万元)      (万元)                (条)          (条)      数量(条)
废铅酸蓄电池塑
                        8,145.83    5,861.66      71.96           18              8           10
料再生利用项目

      截至2019年4月16日,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募集资金账户的使用
与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开户银行名                                               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账号               承诺投资
                  称                                                     金额          账户余额
                                                            总额
废铅酸蓄电
              交通银行济
池塑料再生                   762899991010003016725         8,145.83      5,861.66        2,314.85
              源分行
利用项目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四、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主要原因
      截至 2018 年 4 月 16 日,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已建成 8 条车用改
性专用料生产线并已正常运营,剩余 10 条车用制品注塑生产线尚未投入建设。
公司本次尚未投资建设的 10 条车用制品注塑生产线,主要生产汽车、摩托车塑
料配件及蓄电池外壳等车用塑料制品,在市场调研过程中,公司发现目前车用制
品注塑行业存在产品销路较窄、更新换代快、新客户很难参与汽车厂、蓄电池厂
新品开发跟进等市场不确定因素,继续投资建设剩余 10 条车用制品注塑生产线
将很难达到预期收益,增加公司的投资风险。因此,根据公司整体经营的实际需
要以及出于更好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考虑,本着谨慎投资、控制风险的原则,公
司拟终止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中 10 条车用制品注塑生产线的建设,
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
司的影响
    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
情况,公司拟将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终止后的结余募集资金2,284.17
万元及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相
关规定办理结余募集资金的转出、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及终止《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公司终止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不会对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
用,提升经营效益,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广大股东的利
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公司此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4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终止废铅酸蓄电池塑
料再生利用项目中10条车用制品注塑生产线的建设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当前公司所处行业
变化和未来发展需要作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环境和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调整,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项目终止并将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
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因此,兴业证券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五)《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