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豫光金铅: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22-03-31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 2022-012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预计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交易,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造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对关联
方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由五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次关联
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
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
202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遵循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所需,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
   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交易                       2021 年交易         2021 年实际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类型                         预计总金额            发生额
                               铅渣、铜渣、银
                    采购商品                         402,000,000      394,414,974.44
                               浮选渣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    销售商品   氧化锌系列            250,000,000      269,317,613.07
公司                销售商品   白银                   15,200,000       20,814,550.89
                               互相供电               15,000,000        3,831,088.33
                    采购商品   锌锭                1,000,000,000      917,347,999.66
河南豫光物流有限
                    接受劳务   运输费用               60,000,000       89,096,757.25
公司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               铅矿粉、银矿粉、
                    采购商品                         300,000,000      213,786,189.14
有限责任公司                   金矿粉、铜矿粉
甘肃宝徽实业集团 采购商品      锌锭                  450,000,000      481,295,010.91
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氧化锌系列            120,000,000      100,990,331.10
豫光(成都)科技               铅矿粉、银矿粉、
                    采购商品                         350,000,000      118,827,851.69
有限公司                       金矿粉、铜矿粉
豫光(天津)科技               电解铅                 70,000,000       69,497,759.46
                 销售商品
有限公司                       阴极铜                500,000,000       94,430,877.18
江西省豫光矿业有
                     采购商品 铅矿粉                 135,000,000       47,550,610.05
限责任公司
合计                                               3,667,200,000 2,821,201,613.17
         2、预计金额调整审议情况:因市场形势变化及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1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金额的议案》,将公司与豫光锌业、甘肃宝徽在 2021 年度销售氧化锌系列产
   品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由 10,000 万元调整为 25,000 万元、由 0 万元调整为
12,000 万元;将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豫光锌业、
甘肃宝徽在 2021 年度采购锌锭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由 60,000 万元调整为
100,000 万元、由 15,000 万元调整为 45,000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将公司与豫光锌业在 2021
年度的采购铅渣、铜渣、银浮选渣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由 29,200 万元调整为 40,200
万元。
    3、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商品销售和采购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
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按市场价格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近年来公司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交易                      2021 年实际          2022 年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类型                          发生额             预计总金额
                            铅渣、铜渣、银
                 采购商品                      394,414,974.44      400,000,000.00
                            浮选渣
               销售商品 氧化锌系列             269,317,613.07      400,000,000.00
河南豫光锌业有
限公司         销售商品 白银                       20,814,550.89    22,000,000.00
                            互相供电                3,831,088.33    15,000,000.00
                 采购商品 锌锭                 917,347,999.66      800,000,000.00

河南豫光物流有
               接受劳务 运输费用                   89,096,757.25    50,000,000.00
限公司

河南豫光金铅集          铅矿粉、银矿粉、
               采购商品                        213,786,189.14      250,000,000.00
团有限责任公司          金矿粉、铜矿粉

                 采购商品 锌锭                 481,295,010.91      650,000,000.00
甘肃宝徽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氧化锌系列           100,990,331.10                0.00

豫光(成都)科          铅矿粉、银矿粉、
               采购商品                        118,827,851.69      120,000,000.00
技有限公司              金矿粉、铜矿粉
豫光(天津)科          电解铅                69,497,759.46      140,000,000.00
               销售商品
技有限公司              阴极铜                94,430,877.18      270,000,000.00
江西省豫光矿业
               采购商品 铅矿粉                47,550,610.05      140,000,000.00
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豫光金属材
                 采购商品 铅矿粉、铜矿粉      18,405,153.90      100,000,000.00
料有限公司

                  合计                     2,839,606,767.07    3,357,000,000.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住所等。

    1、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文艺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主营业务:锌冶炼及副产品硫酸、海锦镉、锌合金综合利用;稀贵金属综合

回收;以及与上述产品相关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业务)。

    住所:济源市莲东村北

    2、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安国

    注册资本:43,494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金银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餐饮

管理;贸易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济源市荆梁南街 1 号

    3、河南豫光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祥征

   注册资本:500 万元

   主营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运站经营(货运代理、货运信息配载)。

   住所:济源市五龙口镇莲东村北
    4、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拥军

    注册资本:70,000 万元

    主营业务:有色金属冶炼、锌锭、锌产品、硫酸及副产品生产、矿产品购销;

出口本企业自产的锌锭、锌产品及副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

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住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镇滨河路中段

    5、豫光(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建立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主营业务:环保技术开发;工程勘察设计(凭资质证书经营);金属材料(不

含稀贵金属)、矿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机电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

新材料技术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

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 500 号 3 栋 1 单元 8

楼 817 号

    6、豫光(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利强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金属矿石批发;国内贸易代理;金属材料批发;机械设备租赁;

汽车新车零售;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鄂尔多斯路 599 号东疆商务中心

A1 楼 607 室

    7、江西省豫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狄伟礼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

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许可

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住所: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精深加工区

    8、河南豫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海志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主营业务:有色金属(不含危险化学品)、稀有金属、贵金属、化工原料、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品销售(不含煤炭、不含危险化学品);塑

料制品、橡胶制品、金属制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农副产品销售。涉及许可

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住所:河南省济源市北海办事处济渎路商务内街西 12-2 号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母公司,持有公司 29.61%的股权。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

40%的股权,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河南豫光物流有限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

有其 51%的股权,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豫光(成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豫光(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

属于同一母公司。

    江西省豫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河南豫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

风险。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中铅、锌、铜、金、银等有色金属及贵金属价

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锌

价、铜价、金价、银价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中含铅、锌、铜、金、

银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

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2、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物流有限公司运输费用以市场价为计价依据,该

计价原则为指导性、参考性原则,每次交易双方均应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协

议中应根据市场形势及实际情况详细约定计价标准、数量、交货地点、验收方式、

付款方式等条款,其中的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

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3、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互供电量双方相互计量,以供电方

计量装置为准,价格按《河南省电网直供峰谷分时电价表》尖、峰、平、谷各时

段电量及单价计算。

    4、公司与关联方款项的支付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生效。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属公司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能源及产品销售,同时充分利用公司有色金属

营销网络优势,实现公司综合经营效益的最大化。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

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没有

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

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