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南豫光 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金铅”或“公司”)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豫光金铅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 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15 号),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36,931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 A 股 普通股股票 204,490,306.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7.50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1,533,677,295.00 元,扣除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 52,111,350.74 元后, 余额人民币 1,481,565,944.26 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 用人民币 1,960,224.1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79,605,720.10 元。中勤万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16】第 1158 号)。 (二)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一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11,368,548.15 二 减: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1,455,570.78 1 含锌铜渣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1,000,342.22 2 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清洁生产技改项目(一期)项目 - 3 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455,228.56 三 加:归还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四 减: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五 减:手续费支出 184.93 六 加:利息收入 87,207.56 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 2021 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145.56 万元,主要是含锌铜渣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100.03 万元;永久性补充资金 1,045.52 万元。2021 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 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8.70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49,620.43 万元,其中:废铅酸 蓄电池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1,343.91 万元,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 5,861.66 万元,含锌铜渣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7,515.39 万元,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 高效清洁生产技改项目(一期)项目 85,532.96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46,000.00 万元;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320.99 万元;2021 年 4 月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 1,045.52 万元 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0.00 万元。(其中累计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1,659.85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5 年 7 月 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河南豫 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 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 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 情形。公司、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济源豫光支行、中原银行济源分行、交通银行 2 济源分行和浦发银行郑州分行郑东新区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并严格遵照执行。该等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 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公司、保荐机构和募集资金存放 银行均按照《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余额 中国银行济源豫光支行 262450780565 - 中国银行济源豫光支行 254667033063 - 中原银行济源分行 411801010100002801 - 交通银行济源分行 762899991010003016725 - 浦发银行郑州分行郑东新区支行 76190154500001180 - 合计 - 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三、2021 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 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 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3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终止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截至 2018 年 4 月 16 日,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已建成 8 条车用改性专 用料生产线并已正常运营,剩余 10 条车用制品注塑生产线尚未投入建设。根据公司 的市场调研,车用制品注塑行业存在产品销路较窄、更新换代快、新客户很难参与汽 车厂和蓄电池厂新品开发跟进等市场不确定因素,继续投资建设剩余 10 条车用制品 注塑生产线将很难达到预期收益,增加公司的投资风险。因此,本着谨慎投资,控制 风险的原则,基于公司整体经营的实际需要以及出于更好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考虑, 公司决定终止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的建设,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已履行了信息披露 义务。 (二)变更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由于受相关环保政策、税收政策不确定性的影响,公司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网络体 系建设项目的投资进度相应放缓,如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将存在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下降、投资回报周期延长的风险。因此,公司变更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网络体 系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入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清洁生产技改项目(一 期),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提升公司在铅行业 的综合竞争力。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已履行了信 息披露义务。 4 (三)变更后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 2021 年度资金投入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 2)。 五、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4 月,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充分发挥结余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决定将结余 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发表了同 意核查意见。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结余募集资金 1,045.52 万元(含利息)全部 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其相应 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 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豫光金铅编制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 并出具了《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勤信专字【2022】第 0315 号),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说明己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豫光金铅所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 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豫光金铅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本专项核查报告出具日,豫光金铅所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全 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保荐机构关于豫光金铅 2015 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义务相应结束。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6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7,960.5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45.5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86,355.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9,620.4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8.36%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可 截至期末 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投入金额与承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调整后 投入进度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投入金 累计投入 诺投入金额的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投资总额 (%) 分变更 总额 金额(1) 额 金额 (2) 差额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4)=(2)/(1) (3)=(2)-(1) 化 废铅酸蓄电池回收 部分变更 85,414.74 1,343.91 1,343.91 - 1,343.91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废铅酸蓄电池塑料 部分变更 8,145.83 5,861.66 5,861.66 - 5,861.66 - 100.00 2019 年 4 月 175.33 不适用 是 再生利用项目 含锌铜渣料资源综 不适用 8,400.00 8,400.00 8,400.00 100.03 7,515.39 -884.61 89.47 2020 年 4 月 328.67 不适用 否 合利用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 不适用 46,000.00 46,000.00 46,000.00 - 46,000.00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147,960.57 61,605.57 61,605.57 100.03 60,720.96 -884.61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详见本专项核查报告之“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专项核查报告之“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详见本专项核查报告之“三、(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专项核查报告之“三、(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详见本专项核查报告之“五、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7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计 本年度 截至期末实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本年度实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拟投入募集 划累计投资 实际投 际累计投入 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现的效益 否发生重大 资金总额 金额(1) 入金额 金额(2) (3)=(2)/(1) 态日期 效益 变化 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 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网络 及高效清洁生产技改 85,150.91 85,150.91 - 85,532.96 100.45 2020 年 9 月 10,669.42 不适用 否 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一期)项目 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320.99 2,320.99 - 2,320.99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利用项目 合计 87,471.90 87,471.90 - 87,853.95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 详见本专项核查报告之“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募投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 不适用 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8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齐 明 杨伟朝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