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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光金铅: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2022-04-09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 02 2 年 4 月 2 2 日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2日   14点30分
       会议地点: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310会议室(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 1
号)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行使表决权。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4
月22日的9:15-15:00。
       四、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安国先生
       五、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会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和代表股份数;
   (二)提名并通过本次股东大会计票人、监票人名单;
   (三)审议议案:
   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7、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
   8、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2021年度审计机构报酬事宜的议案
   9、关于审议2021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2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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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10、关于审议2021年监事薪酬及2022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为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供货合同(氧化锌、白银)》的
议案
   14、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购货合同(铅渣、铜渣、银浮选
渣)》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
   (五)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七)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八)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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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目录


   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4
   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2
   3、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16
   4、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2
   5、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6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27
   7、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28
   8、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2021年度审计机构报酬事宜的议案┉29
   9、关于审议2021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2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议案 ┉┉┉┉┉┉┉┉┉┉┉┉┉┉┉┉┉┉┉┉┉┉┉┉┉┉┉30
   10、关于审议2021年监事薪酬及2022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32
   1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4
   1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为提供担保的议
案 ┉┉┉┉┉┉┉┉┉┉┉┉┉┉┉┉┉┉┉┉┉┉┉┉┉┉┉┉┉┉┉┉38
   13、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供货合同(氧化锌、白银)》
的议案 ┉┉┉┉┉┉┉┉┉┉┉┉┉┉┉┉┉┉┉┉┉┉┉┉┉┉┉┉┉┉43
   14、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购货合同(铅渣、铜渣、银
浮选渣)》的议案┉┉┉┉┉┉┉┉┉┉┉┉┉┉┉┉┉┉┉┉┉┉┉┉┉┉46
   15、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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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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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
股东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并坚决执行股东大会各项
决议,扎实推进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规
范运作能力,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 年公司生产经营总体状况
    2021 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和艰难繁重的转型升级任务,公司全
体职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公司制定的战略布局和工作思路,紧扣
“1235”工作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公司生产经营,坚持创新驱动发展,较好地
完成了公司年度目标任务。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铅产品产量 44 万吨、阴极铜 13 万吨、黄金 11.2 吨、
白银 1,397 吨、硫酸 76.8 万吨,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 12.23%、7.45%、14.10%、
15.98%、19.01%,实现营业收入 268.91 亿元,利润总额 4.66 亿元,净利润 4
亿元,每股收益 0.37 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0.26%。
    2021 年,公司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抓好常态化防疫,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实现“两不误”。加强宣传教
育,引导职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工作生活方式。完善疫情防控体系,落实落
细常态化防控措施,进一步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公司坚持“目标不
变、任务不减、指标不降”,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取得了较好成效。
2021 年,公司主要产品电解铅、黄金、白银、阴极铜产销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均
有大幅增长。
    (二)聚力聚焦产业延伸,循环经济取得新进展。围绕高值化利用方向,启
动高纯碲、高纯银研究,取得积极性进展。一期铜箔生产线项目顺利进入试产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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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新型银镍合金丝材顺利试产。实施了工业副产石膏资源化利用、有色冶炼中
和渣综合利用技改等多个项目建设,加大废渣循环处理力度,全年投用各类渣逾
62 万吨,为推动物料内部自循环利用、实现“渣不出厂”奠定基础。
    (三)科技创新赋能助力,发展动能不断增强。紧紧围绕资源循环利用、环
保、节能减排、新材料研究等方向开展技术攻关,不断健全创新体系,绿色有色
冶金与新材料研发(试验)基地、“固废资源化”重点专项“复杂铅基多金属固
废协同冶炼技术与大型化装备”等项目按计划推进,公司负责的国家重点研发计
划“铅冶炼烟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课题顺利通过评审,铅锭和阴极铜顺利
通过国家工信部绿色设计产品公示,参与实施了《节水型企业铅冶炼》等 13 项
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的主持起草和参与制订工作,公司全年取得专利证书 18 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机械公司荣获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
    加快智能化、数字化转型,构建安全区域管理模式,强化双跨平台建设工作,
大数据平台全部基础模块实现上线运行。全力构建高效合理的化验室管理系统,
完成新结算系统开发,实现了化验数据实时共享。物流系统整体上线,全面实现
了物流计量的无人值守。公司荣获“2021 年河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
    (四)深耕特色文化品牌,企业活力持续激发。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
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
届六中全会精神贯穿起来,同持续深入推动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创新学习形
式,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进车间、进岗位,较好发挥了理论武装固本培元、凝心铸
魂的作用。
    坚持“高、精、尖、缺”人才导向,突出“选、育、留、用”四字方针,制
定人才引进特殊保护政策,提高生活保障,签订导师带徒协议,定目标明方向有
指导强培养,人才稳定和职业发展得到进一步加强。扎实推进职工培训“三个一
平台”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厂长经理培训和班组长轮训,厂长经理、班组长的实
操技能、管理意识和水平得到明显增强。岗位练兵、技能大赛、技能等级认定、
新型学徒专项培训等为高技能人才培养奠定了坚实基础。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公司廉洁自律各项准则,强化“一岗双
责”,推动党风廉政进基层、进车间、进岗位,筑牢纪律底线。扎实开展党史学
习教育、党委书记上党课等活动,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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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兼治,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定期开展廉政教育提醒谈话活动,盯紧盯牢
招投标、项目建设、商务活动、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
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公司上下廉洁自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
    总之,2021 年,面对经济下行、常态化防疫、市场变化、碳达峰、碳中和
等多重因素的叠加影响和多重风险挑战,全体职工凝心聚力,敢于担当,主动作
为,扎实工作,较好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稳定,保持了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
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公司董事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制度开展工作,按时参加会议,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重
大事项均能发表独立意见。同时,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开展工作,充分
行使职权并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董事会的召开情况
    2021 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及时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审议。
全年审议了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与控股股东互为担保、修订公司章程、
董事及高管换届选举、关联交易等共计 52 项议案。各次会议均严格执行《公司
章程》及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各项决议实施情况总体良好,
较好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和表决程序的规定,聘请律师见证公司历次股东大会,为股东参加会议、充分行
使股东权利提供便利。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贯彻执行股
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履职情况
    1、董事积极参会,切实履行决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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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
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各抒己见,
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
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
       2、独立董事客观公正,勤勉尽责
    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履行应尽的职责。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
事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募投项目建设和内控制度完善与执行、
董事会决议执行、内部审计工作等重大事项并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
受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影响,对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认真
的审核并出具了书面的独立意见。2021 年内,独立董事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
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3、加强信息披露,确保合法合规
    2021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和要
求,积极开展对公司重大信息搜集、反馈、整理、审核工作,对应披信息及时进
行披露并确保所披露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2021 年,公司共完成了 4
份定期报告、40 份临时公告共计 44 份公告的信息披露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信息
披露工作,有效执行和维护了信息披露的责任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其他重大信息未对外披露的
窗口期、敏感期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发生触碰内幕交易红线的现象。
       4、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21 年,公司通过专线电话、公开邮箱、E 互动平台、公司网站等多渠道、
多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解答社会公众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帮助投资
者了解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业务经营、未来发展等,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
情权。
    公司坚持以提升内在价值为核心的管理理念,维持稳定良好的现金分红政
策,2021 年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3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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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红利 123,197,417.64 元(含税),占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 30.81%,为股东回报和市值提升提供坚实支撑。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投资
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的实施细则
的规定,对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进行讨论与决策。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主要对公司的定期报
告、内部控制、续聘会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
审核。审计委员会对审计独立性的维护以及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发挥了重大的作
用。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
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 2020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对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候选
人资格进行审查。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对有色金属行情、
相关政策及行业未来研发趋势进行认真分析,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计划事项进
行了审议。
       三、2022 年工作计划
       2022 年主要工作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分析、充分估计面临的困难和风险挑战,
坚持“做强有色主业,坚持循环经济,加快转型升级,完善产业链条”的战略布
局和“上游抓资源,主业抓标杆,下游抓延链,外向抓贸易,周边抓多元”的工
作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
入新发展格局。聚焦重点工作任务,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持续巩固拓展
生产经营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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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完成铅产品 45 万吨、黄金 10,034 千克、白银
1,408 吨、阴极铜 13.04 万吨,硫酸 66.42 万吨,销售收入 260.84 亿元,费用成
本支出 258.87 亿元。
    围绕公司工作思路及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2022 年,公司董事会将重点作
出以下规划:
       (一)坚持政治引领,全力推进党的建设。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把迎接和贯彻党的二十大作为主线,以党建“第一责任”引领发展“第一要务”,
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
工作,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学
深立场观点方法,学懂道理学理哲理,学出信仰信念信心。健全理论学习长效机
制,持续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提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规范基层
“三会一课”执行力度。利用云学习平台,加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中高管理论
学习,不断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坚决把党中央、省、示范区决策部署和公司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
处。
       (二)坚持产业延链,全力打造发展新引擎。紧抓公司面临重要发展机遇期
的有力时机,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以项目实施
为抓手,推动有色主业提质发展、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谋篇布局,全面
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按照“十四五”规划,扎实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及高
效清洁生产技改工程二期项目,谋划实施绿色有色冶金与新材料研发(试验)基
地、铜箔、高纯金属材料、新能源材料、年产 200 吨新型电接触材料、含锌铜渣
料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技改项目、工业副产石膏资源化利用等多个项目,力争在产
业技术升级、新材料研究、研发平台建设、节能环保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进一
步加快企业延链补链和高质量发展。
       二是推动数字化转型。以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为依据,以支撑企业绿色、
安全、高效发展为目标,深化设备、物流、化验、安环、流媒体平台等软件的应
用,加快建设完成综合集成的生产管控平台。深入挖掘大数据平台的潜力,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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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 应用服务覆盖面,探索建立数字化管控工艺、能耗的机理模型。着力推进人
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在电解槽短路识别等应用,实施全自动载重叉车 AGV、
机械手等装备部署,持续提升装备智能化水平。
    三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全面做好回收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再生铅、再生铜
等资源回收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再生资源基地,加大综合回收力度,科学利用国
内的再生有色金属资源。
    (三)坚持创新驱动,全力提升科研能力。深刻认识企业发展不进则退,慢
进亦退,不创新必退,坚持把创新摆在公司发展全局中的核心位置,打好思维创
新、科技创新组合拳,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
    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要勇于树立揭榜挂帅意识,紧紧围
绕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方向,谋划好符合公司发展方向的重大科研课题和研究方
向,发现和培育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科研新课题,突破一批关键核心
技术,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要通过推进冶炼技术深入研究,加快底
吹炉冶炼机理、智能化生产装备机理、真空冶金技术、再生铅短流程工艺技术等
研究,实现冶炼装备生产研发、中试基地建设取得新突破。
    加大科研载体建设,继续加强与高校、研发机构对接合作,加快高层次协同
创新平台建设,实现更多成果转化落地。继续完善科技研发激励机制和科技成果
评价机制,加强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营造尊重创新创造浓厚氛围,建设
一流创新生态,持续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把创建高科技企业提上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积极申报专利和科
技成果,强化科研经费管理、科研评价和项目管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
    (四)坚持引育并举,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以忠诚、干净、担当、有为为
标准,健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体系,致力建
设一支更好适应企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需求的管理团队。大力选用实绩突出、
群众公认的干部,优先使用在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实践中担当作为、经受考验的
干部,积极选拔历练扎实、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强的干部。进一步完善轮岗、交流
机制,积极推动中层干部的交流轮岗,探索建立干部退出机制,严格干部淘汰机
制,全面提升各级管理人员忠诚、高效、遵则、守责、担责、创新意识。积极培
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逐步提高 35 岁以下干部的比例。坚持引育并举,以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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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本,不断完善人才引进、培养、选聘、使用机制,广泛汇聚优秀人才,筑牢豫光
百年长基。
    (五)加强思想教育,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
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始终保持严的氛围、惩的力度,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
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紧盯“关键
少数”、紧盯原辅料、计量化验、招投标等风险岗位、紧盯节庆年关,建立完善
巡查督导体系,筑牢风险防控防线。加强思想教育,坚持以案促改,持续增强廉
洁自律意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总之,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科学审
慎履行审议决策职责,全力支持经营层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基本实现公司
年度经营目标。2022 年,公司董事会将更加忠实、勤勉、尽责的履行工作职责,
继续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为宗旨,依法规范运作、科学决策,不断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绩而不懈努力。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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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有
关监事会职责的规定,监事会对2021年公司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会
成员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现我
受监事会的委托,将2021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报
告、利润分配、换届选举、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重大关联交易等方面的议
案。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会议时间及届次                          监事会会议议题
                                    1、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0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6、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报酬事宜的议案
         2021年4月15日              8、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1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专项说明》的议案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与第一大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互为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 2020 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4、关于对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发表意见的议案
                                    15、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1 年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年4月29日              1、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的
  2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议案
  3      2021年5月13日              1、关于选举李文利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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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1、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审核意
                                 见的议案
        2021年8月30日
  4                              2、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3、关于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2021年10月28日           1、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的
  5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议案
        2021年12月16日
  6                              1、关于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等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和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
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工
作,能够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基本原则,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
制制度较为完善。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依据相关规定,检查了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审核了公司的季度、半
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它文件。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行为严格遵照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财务制度进行,公司审计机构为年度财务报
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期内,
公司未更换公司审计机构。
      (三)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意见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决定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
项进行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履行了
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2、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审议了《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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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
    (四)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
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
织机构完整,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的充分
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较好的执行,总体上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关于续聘审计机构情况
    监事会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
审计,认真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六)变更关于会计政策的意见
    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七)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充分利用公司有色金属营销
网络优势,实现公司综合经营效益的最大化而发生的,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
公开、公允”的原则,公平合理;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中,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八)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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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监事会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定期报告的编制和
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与
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
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财务
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真实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2年,监事会全体成员将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切实
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加强对公司在重大决策、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对
外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的关注和监督,切实防范经营风险,防止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行为发生,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审议。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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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
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意见》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
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独立董事换届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丽京女士、张茂先生、吕文栋先生于 2021 年
5 月任期届满。第七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全
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发展及规范运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其中,选举吕文栋先生、郑远民先生、郑登津先生为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第八届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吕文栋先生:1967 年,博士,博士后,教授。现任对外贸易大学商学院教
授、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
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5 月 8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郑远民先生:1966 年,博士,教授。现任湖南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湖南省“百人工程”学者,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国际私法研
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证券法研究会理事,湖南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长沙市委法
律专家库成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南金厚律师事务所荣誉主任;长沙合
君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湖南一二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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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负责人;湖南怀仁大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南欧智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5 月 13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郑登津先生:1990 年,博士,副教授。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
  财务管理系副主任。2021 年 5 月 13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1 年度,独立董事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认真听取公司股东、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重大事项的汇报,充分发挥专业优势,
  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
      (一)2021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及 7 次董事会会议。
                           参加董事会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   参加股东
独立董事   应参会   亲自参会     委托                                        说明
                                         缺席      未亲自参加   大会情况
             次数     次数       出席
                                                       会议
 吕文栋      7         7          0          0        否            1        现任

 郑远民      5         5          0          0        否            1        现任
 郑登津      5         5          0          0        否            1        现任
 陈丽京      2         2          0          0        否            0        离任
 张 茂       2         2          0          0        否            0        离任
      报告期内,没有发生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 现场考察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利用参会机会对公
  司进行现场考察,与管理层就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等重要事项进行沟通;
  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媒体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掌
  握公司的经营活动及治理情况。通过现场考察和相互沟通,增进了我们对公司、
  对行业的了解,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发展现状及未来前景等有了更进一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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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认识,便于我们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高质量发展
能力。
    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1)
公司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
司均按法定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与该事项有关的完整资料;(2)公
司董事会秘书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如介绍情况、提供材料等。独
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积极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其
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独立董事就2021年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和必要的沟通,并发表独
立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2021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与生产经营相
关,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
议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 26,046.93 万元。其中:为
全资子公司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10,046.93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为
全资子公司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000 万元提供担保;为控股股东河
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11,000 万
元提供担保。独立董事认为:2021 年度公司的对外担保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
相关禁止性规定的情形,全体董事能够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
风险,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1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我们重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与
审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相关
信息披露及时、准确,不存在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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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杨安国先生、任文艺先生、张小国先生、孔祥征先生、陈荣
良先生、李新战先生、吕文栋先生、郑远民先生、郑登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成员;并于同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杨安国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任文艺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聘任李新战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苗红强先生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聘任苗红强先生、王拥军先生、翟居付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
商保中先生为公司采购总监、李晓东先生为公司销售总监、李卫锋先生为公司总
工程师、苗红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以上聘任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独立董事对公司新一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
关职责的要求。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考核,认为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激励均按有关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与上年相比未出现50%以上的波动或盈亏性质变化,公司未进行业绩公告。
    6、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7、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对公司实际经营业务需要做出的客观判
断,公司现金分红比例超过了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30%。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指引》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现行现金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
    8、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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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续到 2021 年度的承诺为
“不再开展、拓展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不新
设实际构成同业竞争业务的子公司或附属企业”。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无违
反该承诺的情况。
    9、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了4次定期报告的披露和40次临时事项的披露。独立
董事对公司 2021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持续关注、监督,认为公司信息披露
的执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0、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内控工作,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出具并继续披露了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
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11、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召开定期和临时会议,对公司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认真
研究和科学决策;董事会下属四个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各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及时召开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诚信原则,勤勉尽职,独立、客观、公正、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
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2022年,公
司独立董事将继续勤勉尽责履职,持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
况,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
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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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吕文栋
                                                郑远民
                                                郑登津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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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四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已经审计的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2 年度预算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
 代表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2021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一)2021 年主要产品产、销量:
  产品      单位   2021 年产量   2020 年产量     增长     2021 年销量   2020 年销量   增长
 铅产品      吨    440,678.72       392,665.43   12.23%   439,620.87    391,731.45    12.23%
 阴极铜      吨    130,782.84       121,719.64    7.45%   130,618.12    121,332.33     7.65%
  黄金      公斤    11,177.29         9,796.39   14.10%    11,163.88      9,709.96    14.97%
  白银      吨       1,396.81          1,204.4   15.98%     1,392.38      1,200.67    15.97%
  硫酸      吨     768,257.62       645,550.00   19.01%   752,599.16    643,932.75    16.88%
次氧化锌     吨     68,984.86        43,247.33   59.51%    69,011.51     37,247.24    85.28%
          2021 年,公司主产品电解铅、黄金、白银、阴极铜产销量均大幅上涨。
         (二)2021 年度收入及利润情况
 序号            项目    单位          2021 年金额          2020 年金额           增长
   1         营业收入    万元            2,689,067.29        2,023,785.49           32.87%
   2         营业成本    万元            2,579,339.15        1,922,685.57           34.15%
   3       税金及附加    万元               14,369.48            8,380.89           71.46%
   4         销售费用    万元                 2,578.95             877.63         193.85%
   5         管理费用    万元               13,487.91           15,511.68         -13.05%
   6         财务费用    万元               24,751.48           21,991.44           12.55%
   7         利润总额    万元               46,575.58           31,297.03           48.83%
   8           净利润    万元               39,881.81           31,196.94           27.85%
         本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39,881.81 万元,比去年增长 27.84%,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9,987.07 万元,比去年增长 27.96%。公司本年度业绩增加
 的主要原因为:(1)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创效增收为核心,通过优化原料采购
 方案,细化每批次矿粉效益测算,利用铜、锌价格上涨和铅锭品牌交割优势,精
 准调整销售策略,取得良好经济效益;(2)公司节能降耗、指标对标创标工作取
 得明显成效,公司 55 项创标指标中,53 项指标实现历史最优,其中铅综合能耗、
 尾渣含铜等指标均创行业标杆,直炼厂熔炼系统银回收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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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 2021 年末财务状况
    1、本年末公司资产总额 1,339,986.43 万元,比上年末的 1,205,534.07 万
元增加 134,452.35 万元,增加比例为 11.15%。其中:
    (1)流动资产总额 957,044.11 万元,占总资产的 71.42%,比上年末增长
15.70%。主要增加项目有:预付账款比上年末增加 170.63%,主要是由于本期原
料价格大幅上涨尤其是铜价比去年同期大幅上涨,以及受疫情影响,公司国外采
购运输时间延长,公司预付供应商款项增加所致。存货比上年末增加 5.41%,主
要是由于本年阴极铜市场价格上涨,存货占用资金增长所致。
    (2)固定资产 304,960.78 万元, 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22.76%,比上年末减
少 3.22%,在建工程 26,523.04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98%,比上年末增长
120.63% ,主要是 2021 年对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清洁生产技改工程(二期)
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3)无形资产 28,120.21 万元, 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2.1%,比上年末减少
2.99%。
    2、年末公司负债总额为 933,497.24 万元,比上年末增加 12.40%,其中:
    (1)流动负债总额 748,897.32 万元,占总负债的 80.22%,比上年末增长
15,303.86 万元,增长比例 2.09%。增长的项目主要有:短期借款比上年末增加
72,492.24 万元,增长比例为 18.08%;应交税费增加 17,463.14 万元,增长比例
299.70%,主要是期末应交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增加所致;合同负债增加
3057.71 万元,增长比例 48.87%,主要是本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2)非流动负债合计 184,599.91 万元,占总负债的 19.78%,比上年末增
长 87,647.74 万元,增长比例 90.40%,增长的项目主要是长期借款。长期借款
165,836.42 万元,比上年末增长 78,734.77 万元,增长比例 90.39%,主要是由
于原料价格上涨,公司资金需求增加所致。长期应付款 9,902.53 万元,比上年
末增长 8,749.08 万元,增长比例 758.51%,主要本年新增两笔融资租赁贷款所
致。
    3、年末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为 406,489.19 万元,比上年末增加 8.40%。主要
增加项目是:盈余公积 26,586.51 万元,占股东权益总额的 6.54%,比上年末增
加 21.09%,未分配利润 122,394.62 万元,占股东权益总额的 30.11%,比上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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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 26.95%,主要是本期公司利润增加所致。
      (四)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序号         经济指标                单位     本年        上年              增减
  1  归属于母公司每股净资产           元         3.73            3.44            0.29

 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27            8.73            1.54

 3     销售净利率                      %         1.48            1.54            -0.06

 4     每股收益                       元         0.37            0.29            0.08

 5     资产负债率                      %        69.66           68.89            0.77

 6     流动比率                                  1.28            1.13            0.15

 7     速动比率                                  0.32            0.28            0.04

 8     存货周转率                     次         4.24            3.42            0.82

 9     应收账款周转率                 次       114.56          122.47            -7.91

 10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元        -0.40            0.42            -0.82

      (五)资金支付情况
    2021 年货币资金主要支付以下各项:
序号                   项目                             单位              总额
  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万元            2,681,933.78
  2      偿还银行借款                                   万元              892,344.10
  3      黄金租赁业务支付的现金                         万元               95,433.35
  4      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万元               35,371.08
  5      支付各项税费                                   万元               75,303.28
  6      支付给职工的现金                               万元               32,726.63
  7      支付银行利息                                   万元               22,591.51

      (六)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净利润 39,881.81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为 39,987.07 万元,加上调整后的年初未分配利润 96,414.93 万元,减去本年提
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4,631.29 万元,本年支付普通股股利 9,376.09 万元,公司
2021 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2,394.62 万元。
      公 司 2021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为 : 公 司 拟 以 2021 年 末 总 股 本
1,090,242,63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3 元(含税),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23,197,417.64 元(含税),占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81%,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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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股。
    二、2022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经综合考虑生产经营面临的各种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公司确定 2022 年度生
产经营目标为:完成铅产品 45 万吨、黄金 10,034 千克、白银 1,408 吨、阴极
铜 13.04 万吨,硫酸 66.42 万吨,销售收入 260.84 亿元,费用成本支出 258.87
亿元。
    2022 年,公司管理层将坚持以效益效率提升为主线,以基础管理为抓手,
重点抓好“三落实”“五深化”,确保公司管理、效益有大的提升;坚持以效
益为宗旨,继续推进效益化生产、创标、阿米巴等工作,确保公司盈利和职工
收入同步提升;延伸产业链条,形成发展新格局;坚持科技创新引领,为高质
量发展保驾护航;全面加强从严治党,为今年工作和“十四五”发展提供坚强
保证。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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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年
报摘要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其网站上进行了披露,
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议。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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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净利润 39,881.81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为 39,987.07 万元,加上调整后的年初未分配利润 96,414.93 万元,减去本年提
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4,631.29 万元,本年支付普通股股利 9,376.09 万元,公司
2021 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2,394.62 万元。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1 年末总股本 1,090,242,634.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3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
利 123,197,417.64 元(含税),占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 30.81%,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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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张中州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对张中州先生在任职
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股
东单位充分协商,公司监事会推荐陈伟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附:陈伟杰简历
    陈伟杰:1987 年,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历任济源市建设投资公司财务部
主任、济源城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济源市投资集团综合部负责人,现任河
南中兴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济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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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及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报酬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具备从事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
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
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
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任中勤万信
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021 年度,公司拟支付中勤万信的报酬总额为 95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
用为 7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25 万元。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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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审议2021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及2022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年终奖金组成:基本工资主要根据岗位、同行业工资水
平、任职人员资历等因素,结合公司目前的盈利状况确定区间范围;年终奖金根
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第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选举新一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及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
    新一届董事成员中,任文艺先生、陈荣良先生、张小国先生、孔祥征先生在
公司股东单位领薪。
    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 6 万/年(税前),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
津贴外,不享有其他福利待遇。
    一、公司 2021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报酬如下表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
 姓名                  职务
                                              报酬总额(万元)
杨安国   董事长                                                69.05
李新战   总经理、董事                                          49.21
吕文栋   独立董事                                                  6
郑远民   独立董事                                                  4
郑登津   独立董事                                                  4
苗红强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42.52
王拥军   副总经理                                              40.95
翟居付   副总经理                                              29.59
商保中   采购总监                                              29.70
李晓东   销售总监                                              40.09
李卫锋   总工程师                                              29.37
陈丽京   独立董事(离任)                                          2
张 茂    独立董事(离任)                                          2
合计                                                          348.48
    二、2022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

                                   30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22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提案
如下:
    1、本议案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第八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本议案适用期限: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3、薪酬标准:第八届董事(除独立董事外)、高管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
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报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4、发放办法:上述人员 2022 年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终奖金根据公司
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其中,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亦按月平
均发放)。
    5、其他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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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议案十

                        关于审议 2021 年监事薪酬

                      及 2022 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年终奖金
组成:基本工资主要根据岗位、同行业工资水平、任职人员资历等因素,结合公
司目前的盈利状况确定区间范围;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
作完成情况确定。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第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选举新一届监事会监事成员。新一届监事成员中,李文利女士、张中州先
生、孙兴雷先生在公司股东单位领薪。
    一、公司 2021 年监事税前报酬如下表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姓名                      职务
                                                          (万元)

李向前      职工代表监事                                                       14.05

姜彦林      职工代表监事                                                       14.01

合计                                                                           28.06
       二、2022 年监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
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22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提案如下:
    1、本议案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第八届监事。
    2、本议案适用期限: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3、薪酬标准:第八届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
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报酬,不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4、发放办法:上述人员 2022 年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终奖金根据公司
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
    5、其他规定:上述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
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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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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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
司、豫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共计提供人民币 20,000 万元贷款额度的担保,担保
期限为一年;拟为全资子公司豫光(澳大利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人民币 20,000
万元贷款额度的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 2020 年 3 月 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
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贷款提供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2021 年
4 月 15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在上述原有担保的基础
上,公司为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贷款提供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
担保,担保期限为两年。截至 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为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5,000 万元。
    豫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新加坡地区的
贸易平台,为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在新加坡地区从事有色金属、贵金属及矿产品的贸易业务。截至 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没有为其提供过担保。
    为支持豫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展,将其打造成公司在海外拓展业务及收集
行业信息的中心,为公司的国际贸易提供包括资源、信息、平台、人才等各方面
的支持,成为公司在海外发展的战略支点,根据经营需要,公司拟为上海豫光金
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豫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共计新增提供
人民币 20,000 万元贷款额度的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2、豫光(澳大利亚)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在澳大利
亚西澳大利亚州 Kununura 地区 Sorby Hills 项目上持有 25%权益。目前 Sorby Hills
项目矿山探矿工程基本结束,为满足 Sorby Hills 项目矿山、选厂建设的资金需求,
公司拟为豫光(澳大利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人民币 20,000 万元贷款额度的担


                                      34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保。担保期限为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1888 弄 11 号 3 楼 303-K
    法定代表人:李晓东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
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金银饰品、珠宝
首饰、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木材、钢材、办
公自动化设备、通讯设备的批发、零售、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
品),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指标
                                   (审计总额法)              (审计净额法)
         资产总额                         207,001,070.64             207,001,070.64

         负债总额                          75,295,892.44              75,295,892.4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50,000,000.00              50,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75,295,892.44              75,295,892.44

         资产净额                         131,705,178.20             131,705,178.20

         营业收入                      30,761,542,300.25             110,693,482.10

          净利润                           23,181,257.53              23,181,257.53

    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
的股权,其股权关系图如下: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5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被担保人名称:豫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 册 地 点 : 10 ANSON ROAD #13-13A INTERNATIONAL PLAZA
SINGAPORE
   注册资本:500 万美元
   经营范围:金属和金属矿的销售
   豫光国际成立于 2021 年 11 月,2021 年暂未发生业务。
   豫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
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其股权关系图如下: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00.00%

                           豫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名称:豫光(澳大利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Suite525,1 Queens Road Melbourne,VIC.3004 Australia
   注册资本:17,096,449 澳元
   经营范围:投资和贸易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指标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7,839,941.67

              负债总额                                          -1,572,436.7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流动负债总额                                        -1,572,436.73

              资产净额                                          49,412,378.40
              营业收入                                                   0.00


                                   36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净利润                                           -399,430.29

    豫光(澳大利亚)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
的股权,其股权关系图如下: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豫光(澳大利亚)有限责任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豫光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 一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 20,000 万元
    2、担保方: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豫光(澳大利亚)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三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 20,000 万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上述担保事项完成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95,000
万元,占本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3.37%,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截
至 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5,046.93 万元,
占本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70%,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37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议案十二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互为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集团”)
一直以来积极支持公司发展,为满足公司持续经营需要适时对公司进行融资支
持,且长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现本着互利共赢、协同发展的
原则,公司拟与豫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签订互保框架协议(以下简称“互保协
议”)。根据互保协议,未来两年,豫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全
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77 亿元,公司拟向豫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额度为 20 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互保协议约定范围内办理相关担保手
续,在此担保额度内的单笔担保不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此次互保
授权期限两年,即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 2022 年 3 月 29 日,豫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余额为 26.27 亿元人民币,公司为豫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余额为 1.1 亿元人民币。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
    法定代表人:杨安国
    注册资本:43,494.195842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金银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餐饮
管理;贸易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38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单位:人民币元

                                       2021年9月30日
      财务指标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179,482,196.17
      负债总额                                       20,127,538,549.6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0,266,573,852.41

    流动负债总额                                     17,799,610,890.41

      资产净额                                         5,051,943,646.57

      营业收入                                       30,310,827,385.47
       净利润                                            347,966,197.35
   2、被担保人名称: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源市莲东村北
   法定代表人:任文艺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锌冶炼及副产品硫酸、海锦镉、锌合金综合利用;稀贵金属综合
回收;以及与上述产品相关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豫光集团持有其 40%的股权,与公司属于同
一母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1年12月31日
      财务指标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560,323,189.23

      负债总额                                         4,094,673,595.7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784,122,084.78
    流动负债总额                                       3,617,945,361.97
      资产净额                                         1,465,649,593.50

      营业收入                                         6,761,782,164.73
       净利润                                            204,400,7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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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豫光集团持有本公司 29.61%的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其股权关系图如下: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100.00%

                          济源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100.00%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9.61%                           40%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互保协议,未来两年,豫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77 亿元,公司拟向豫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额度为 20 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互保协议约定范围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在此担保额度内的单笔担保不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此次互保授权
期限两年,即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为豫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余额为 1.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71%,
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互保协议书》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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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保协议书
    甲方: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本着真诚合
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互保方式
    1、甲方及甲方控股子公司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及甲方
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或以其他方式融资,由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后,可以向甲方及甲方控股子公司追偿。
    2、乙方及乙方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或以其他方式融资,由甲方
及甲方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后,可以向乙方及乙方
全资子公司追偿。
    二、担保数额及期限
    1、甲乙双方按上述方式互相提供担保,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为乙方及乙方
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77 亿元,乙方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额度为 20 亿元。
    2、此次互保授权期限为两年,自乙方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
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贷款监督
    甲、乙双方在履行互为担保时,担保方有权对被担保方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
监督,期满还清贷款本息时,被担保方应主动向担保方提供还贷凭证,以便对方
及时了解。
    四、保密
    任何一方为对方担保时,应如实提供各自财务报表、营业执照、信用证明复
印件以及有关企业概况等资料。甲、乙双方均应秉承诚实信用的原则保密因履行
本协议而从对方获悉的有关商业秘密资料,否则,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在额度限额范围内为对方提供担保,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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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履行担保责任。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额 10%的违约金,
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
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以兹共同遵守,向济源市国资局备案
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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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三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供货合同(氧化锌、白银)》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的 6.3.17 规定: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
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因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锌
业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氧化锌、白银)》即将到期,现公司拟与其重新签
订《供货合同》。公司向锌业公司销售氧化锌、白银的价格,严格按市场价,并
参考公司同期向其他与锌业公司相同规模的第三方销售同样产品的价格确定;结
算货款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该《供货合同》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限为三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认为:该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严格按市场价格
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供货合同
(氧化锌、白银)》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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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供货合同

                           (氧化锌、白银)
    第一条   本合同在以下当事人之间签订
    甲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文艺
    住所:济源市莲东村北
    乙方: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安国
    住所:济源市荆梁南街 1 号
    第二条   签订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
利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三条   交易标的:氧化锌、白银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所约定的条件,提供氧化锌、白银给甲方;
    第四条   计价原则:
    4.1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条件向甲方供应氧化锌时,计价原则为严格参照上
海有色金属网 1#锌锭月均价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氧化锌中含锌品位由双
方协商确定。
    4.2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条件向甲方供应白银时,计价原则为严格参照上海
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 1#白银日结算价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上述计价原则为指导性、参考性原则,每次交易甲乙双方均应签订《供货合
同》,合同中应根据市场形势及实际情况详细约定计价标准、数量、交货地点、
验收方式、付款方式等条款,其中的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
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如《供货合同》中的计价标准因市场变化与本合
同计价原则有矛盾的,以《供货合同》为准。
    第五条   货款的支付:以承兑汇票或现金支付。
    第六条   通知时间与方式
    6.1   在履行合同中,任何需要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涉及重要事项时,均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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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书面方式送达对方;
    6.2    有关本合同履行中对合同规定的任何事项的变更,均需在一个合理的
期间内。书面通知应不少于 15 天前送达对方。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7.1    未经甲方和乙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变更合同;
    7.2    一方因故提出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照本同
第六条的规定通知对方,但在双方未达成一致书面意见前,仍须继续履行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履行合同中的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
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给予对方赔偿,对方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继续
履行本合同;
    8.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仍有义务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对方损失的进
一步扩大。
    第九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时,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可免
除违约责任,但该方应当以书面并附当地公证机关关于不可抗力的证明材料通知
对方。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
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11.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予以补充;补充合
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
    11.3   本合同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双方公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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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议案十四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购货合同(铅渣、铜渣、银浮选渣)》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的 6.3.17 规定: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
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因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锌
业公司”)签订的《购货合同(铅渣、铜渣、银浮选渣)》即将到期,现公司拟与
其重新签订《购货合同》。公司购买锌业公司铅渣、铜渣、银浮选渣的价格,严
格按市场价,并参考其同期相等规模的第三方同样产品的购买价格确定;该《购
货合同》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
同期限为三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公司认为:该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严格按市场价格
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的购货合
同(铅渣、铜渣、银浮选渣)》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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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购货合同

                 (铅渣、铜渣、银浮选渣)


    第一条   本合同在下列双方当事人之间签订;
    甲方: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安国
    住所:济源市荆梁南街 1 号
    乙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文艺
    住所:济源市莲东村北
    第二条签订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
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
订本合同。
    第三条   交易标的:铅渣、铜渣及银浮选渣。
    第四条计价原则
    4.1 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条件向乙方购买铅渣时,计价原则为铅渣中含铅、
银的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网、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银价为计
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铅渣中含铅、银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
    4.2 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条件向乙方购买银浮选渣时,计价原则为银渣中
含铅、银的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网、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银
价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铅渣中含铅、银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
    4.3 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条件向乙方购买铜渣时,计价原则为铜价格严格
参照上海有色网发布的铜价格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铜渣中铜的品位由
双方协商确定。
    上述计价原则为指导性、参考性原则,每次交易甲乙双方均应签订《高
银铅物料买卖合同》、《铜物料买卖合同》及《银物料买卖合同》,合同中应


                                 47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根据市场形势及实际情况详细约定计价标准、数量、交货地点、验收方式、
付款方式等条款,其中的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
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如《高银铅物料买卖合同》、《铜物料买卖合同》及
《银物料买卖合同》中的计价标准因市场变化与本合同计价原则有矛盾的,
以《高银铅物料买卖合同》、《铜物料买卖合同》及《银物料买卖合同》为准。
    第五条   货款的支付:货款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
    第六条 通知时间与方式
    6.1 在履行合同中,任何需要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涉及重要事项时,均
以书面方式送达对方;
    6.2 有关本合同履行中对合同规定的任何事项的变更,均需在一个合理
的期间内。书面通知应不少于 15 天前送达对方。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7.1 未经甲方和乙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变更合同;
    7.2 一方因故提出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照本
合同第五条的规定通知对方,但在双方未达成一致书面意见前,仍须继续履
行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甲方和乙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履行合同中的义务不符合约定,
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给予对方赔偿,对方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的,
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
    8.2 甲方和乙方任何一方违约,仍有义务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对方损失
的进一步扩大。
    第九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时,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
可免除违约责任,但该方应当以书面并附当地公证机关关于不可抗力的证明
材料通知对方。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8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11.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予以补充;补充
合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1.3 本合同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
字、加盖双方公章生效。
   第十二条 合同的有效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三年。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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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五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预计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2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汇报如下: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1 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交易                        2021 年交易         2021 年实际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类型                          预计总金额            发生额
                               铅渣、铜渣、银
                   采购商品                          402,000,000      394,414,974.44
                               浮选渣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   销售商品    氧化锌系列            250,000,000      269,317,613.07
公司               销售商品    白银                   15,200,000       20,814,550.89
                               互相供电               15,000,000        3,831,088.33
                   采购商品    锌锭                1,000,000,000      917,347,999.66
河南豫光物流有限
                   接受劳务    运输费用               60,000,000       89,096,757.25
公司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               铅矿粉、银矿粉、
                   采购商品                          300,000,000      213,786,189.14
有限责任公司                   金矿粉、铜矿粉
甘肃宝徽实业集团 采购商品      锌锭                  450,000,000      481,295,010.91
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氧化锌系列            120,000,000      100,990,331.10
豫光(成都)科技               铅矿粉、银矿粉、
                   采购商品                          350,000,000      118,827,851.69
有限公司                       金矿粉、铜矿粉
豫光(天津)科技               电解铅                 70,000,000       69,497,759.46
                 销售商品
有限公司                       阴极铜                500,000,000       94,430,877.18
江西省豫光矿业有
                    采购商品 铅矿粉                  135,000,000       47,550,610.05
限责任公司
合计                                               3,667,200,000 2,821,201,613.17
       2、预计金额调整审议情况:因市场形势变化及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1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50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金额的议案》,将公司与豫光锌业、甘肃宝徽在 2021 年度销售氧化锌系列产品
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由 10,000 万元调整为 25,000 万元、由 0 万元调整为 12,000
万元;将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豫光锌业、甘肃宝徽
在 2021 年度采购锌锭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由 60,000 万元调整为 100,000 万元、
由 15,000 万元调整为 45,000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将公司与豫光锌业在 2021 年
度的采购铅渣、铜渣、银浮选渣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由 29,200 万元调整为 40,200
万元。
    3、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商品销售和采购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
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按市场价格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近年来公司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交易                       2021 年实际          2022 年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类型                           发生额             预计总金额
                               铅渣、铜渣、银
                 采购商品                       394,414,974.44      400,000,000.00
                               浮选渣
               销售商品 氧化锌系列              269,317,613.07      400,000,000.00
河南豫光锌业有
限公司         销售商品 白银                     20,814,550.89       22,000,000.00
                               互相供电           3,831,088.33       15,000,000.00
                 采购商品 锌锭                  917,347,999.66      800,000,000.00

河南豫光物流有
               接受劳务 运输费用                 89,096,757.25       50,000,000.00
限公司

河南豫光金铅集          铅矿粉、银矿粉、
               采购商品                         213,786,189.14      250,000,000.00
团有限责任公司          金矿粉、铜矿粉

甘肃宝徽实业集 采购商品 锌锭                    481,295,010.91      650,000,000.00
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氧化锌系列              100,990,331.10                 0.00

                                      51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豫光(成都)科          铅矿粉、银矿粉、
               采购商品                      118,827,851.69      120,000,000.00
技有限公司              金矿粉、铜矿粉

豫光(天津)科          电解铅                69,497,759.46      140,000,000.00
               销售商品
技有限公司              阴极铜                94,430,877.18      270,000,000.00
江西省豫光矿业
               采购商品 铅矿粉                47,550,610.05      140,000,000.00
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豫光金属材
                 采购商品 铅矿粉、铜矿粉      18,405,153.90      100,000,000.00
料有限公司

                   合计                    2,839,606,767.07    3,357,000,000.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住所等。

    1、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文艺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主营业务:锌冶炼及副产品硫酸、海锦镉、锌合金综合利用;稀贵金属综合

回收;以及与上述产品相关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业务)。

    住所:济源市莲东村北

    2、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安国

    注册资本:43,494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金银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餐饮

管理;贸易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济源市荆梁南街 1 号

    3、河南豫光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祥征
   注册资本:500 万元

                                  52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主营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运站经营(货运代理、货运信息配载)。

    住所:济源市五龙口镇莲东村北

    4、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拥军

    注册资本:70,000 万元

    主营业务:有色金属冶炼、锌锭、锌产品、硫酸及副产品生产、矿产品购销;

出口本企业自产的锌锭、锌产品及副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

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住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镇滨河路中段

    5、豫光(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建立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主营业务:环保技术开发;工程勘察设计(凭资质证书经营);金属材料(不

含稀贵金属)、矿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机电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

新材料技术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

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 500 号 3 栋 1 单元 8

楼 817 号

    6、豫光(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利强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金属矿石批发;国内贸易代理;金属材料批发;机械设备租赁;

汽车新车零售;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鄂尔多斯路 599 号东疆商务中心
                                   53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A1 楼 607 室

    7、江西省豫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狄伟礼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

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许可

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住所: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精深加工区

    8、河南豫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海志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主营业务:有色金属(不含危险化学品)、稀有金属、贵金属、化工原料、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品销售(不含煤炭、不含危险化学品);塑

料制品、橡胶制品、金属制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农副产品销售。涉及许可

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住所:河南省济源市北海办事处济渎路商务内街西 12-2 号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母公司,持有公司 29.61%的股权。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

40%的股权,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河南豫光物流有限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

有其 51%的股权,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豫光(成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豫光(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
属于同一母公司。
                                    54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江西省豫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河南豫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

风险。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中铅、锌、铜、金、银等有色金属及贵金属价

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锌

价、铜价、金价、银价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中含铅、锌、铜、金、

银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

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2、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物流有限公司运输费用以市场价为计价依据,该

计价原则为指导性、参考性原则,每次交易双方均应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协

议中应根据市场形势及实际情况详细约定计价标准、数量、交货地点、验收方式、

付款方式等条款,其中的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

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3、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互供电量双方相互计量,以供电方

计量装置为准,价格按《河南省电网直供峰谷分时电价表》尖、峰、平、谷各时

段电量及单价计算。

    4、公司与关联方款项的支付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生效。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属公司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能源及产品销售,同时充分利用公司有色金属

营销网络优势,实现公司综合经营效益的最大化。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

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没有
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
                                  55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

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