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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矿业: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2018-12-07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8-071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上海市崇明区人
民法院对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 135,142,26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6.19%)予以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司法轮候冻结机关: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案号:(2018)沪 0151 财保 42、43 号
    被执行人: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司法轮候冻结数量为:无限售流通股 135,142,264 股
    冻结日期:2018 年 12 月 5 日
    冻结期限:三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事项,
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各项工作未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
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
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