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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矿业: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2019-01-16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9-008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广东省深圳市
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解除对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晶茨”)持有公司 86,904,35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6.84%)的司法
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解除司法冻结机关: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8)粤 03 民初 396 号。
    解除司法冻结对象: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解除司法冻结股份数量: 86,904,358 股。
    此前,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晶茨所持公司股份因涉诉事项被司法轮候冻结,具
体详见公司 2018-009 号、2018-030 号、2018-054 号、2018-071 号以及 2019-007
号公告,本次控股股东上海晶茨所持 86,904,358 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后,仍存
在被司法轮候冻结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
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