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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矿业: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20-10-31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532                               公司简称:宏达矿业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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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俞倪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存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存龙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                           2,498,976,447.11               3,180,601,399.35               -21.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870,055,024.15               1,864,336,503.55                 0.31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5,258,858.98                 93,453,404.95                151.74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营业收入                         2,899,353,209.77               4,059,992,617.64               -28.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718,520.60                -155,305,896.32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4,105,501.97                 60,014,779.37                -93.16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1                        -8.82   增加 9.13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0.30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                        -0.30              不适用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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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项目                                                           说明
                                                    (7-9 月)    金额(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8,981.37      -18,981.37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
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780,000.00    1,632,000.00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
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
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
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
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
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
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所得税影响额
                     合计                             761,018.63    1,613,01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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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19,440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条件股份数                                      股东性质
   (全称)                                                     股份状态          数量
                                               量
上海晶茨投资管
                     135,142,264     26.19                  0      冻结       135,142,264    境内非国有法人
理有限公司
崔之火                31,478,744      6.10                  0      冻结        31,478,744     境内自然人
济南高新控股集
                      25,365,100      4.92                  0      无                    0     国有法人
团有限公司
周东                  21,126,500      4.09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周国炳                20,000,001      3.88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上海中能企业发
展(集团)有限公      14,811,887      2.87                  0      质押        14,811,887    境内非国有法人
司
何柯佳                13,261,800      2.57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范永明                12,908,875      2.50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朱秀芬                 8,930,000      1.73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汤伟芝                 8,517,102      1.65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的数量                        种类                数量
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5,142,264         人民币普通股            135,142,264
崔之火                                               31,478,744         人民币普通股               31,478,744
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5,365,100         人民币普通股               25,365,100
周东                                                 21,126,500         人民币普通股               21,126,500
周国炳                                               20,000,001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1
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4,811,887         人民币普通股               14,811,887
何柯佳                                               13,261,800         人民币普通股               13,261,800
范永明                                               12,908,875         人民币普通股               12,908,875
朱秀芬                                                8,9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930,000
汤伟芝                                                8,517,102         人民币普通股                8,517,10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无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无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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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比率
       项 目                                                        变动金额                   注释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1-9 月                            (%)
应收账款              307,199,130.01        516,936,459.05        -209,737,329.04     -40.57   注1
预付款项              709,587,444.82     1,168,114,424.02         -458,526,979.20     -39.25   注2
存货                   47,421,446.82                     0.00      47,421,446.82               注3
短期借款                         0.00       152,581,964.79        -152,581,964.79    -100.00   注4
应付票据                         0.00        50,000,000.00        -50,000,000.00     -100.00   注5
应付账款                7,542,924.29         20,730,003.28        -13,187,078.99      -63.61   注6
预收款项                      0.00         419,153,142.70         -419,153,142.70    -100.00   注7
营业收入          2,899,353,209.77       4,059,992,617.64       -1,160,639,407.87     -28.59   注8
营业成本          2,850,876,287.71       3,924,352,412.92       -1,073,476,125.21     -27.35   注9
管理费用             19,739,209.09          51,958,760.40          -32,219,551.31     -62.01   注 10
财务费用             17,022,059.72          34,515,831.93          -17,493,772.21     -50.68   注 11
投资收益               -6,945,994.87         87,241,730.96        -94,187,725.83     -107.96   注 12
经营活动产生的
                      235,258,858.98         93,453,404.95        141,805,454.03      151.74   注 13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
                      -30,021,965.49        597,361,175.27        -627,383,140.76    -105.03   注 14
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
                    -214,204,199.68         -82,945,221.36        -131,258,978.32     不适用   注 15
现金流量净额

      注1:应收账款报告期期末余额为307,199,130.01元,比上年年末减少40.57%,其主要原因是
  本报告期内公司收回达到合同约定收款期的应收账款所致。
      注2:预付款项报告期期末余额为709,587,444.82元,比上年年末减少39.25%,其主要原因是
  本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减少所致。
      注3: 存货报告期期末余额为47,421,446.82元,比上年末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公司
  开展煤炭等贸易业务购进货物部分尚未出售所致。
      注4:短期借款报告期期末余额为0元,比上年年末减少100.00%,其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公
  司归还全部短期借款所致。
      注5:应付票据报告期期末余额为0元,比上年年末减少100.00%,其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公
  司兑付到期应付票据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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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6:应付账款报告期期末余额为7,542,924.29元,比上年年末减少63.61%,其主要原因是本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期的应付账款所致。
    注7:预收款项报告期期末余额为0元,比上年年末减少100.00%,其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预收货
款本期发货完成所致。
    注8:营业收入报告期期末数为2,899,353,209.7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8.59%,其主要原因是
本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化工品、煤炭等贸易业务量减少以及2019年下半年公司剥离铁精粉业务,
导致本期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收入有所减少。
    注9:营业成本报告期期末数为2,850,876,287.71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7.35%,其主要原因是
本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化工品、煤炭等贸易业务量减少以及2019年下半年公司剥离铁精粉业务,
导致本期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成本有所减少。
    注10:管理费用报告期期末数为19,739,209.0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2.01%,其主要原因是2019
年下半年公司剥离铁精粉业务,导致本期与上年同期相比职工薪酬等管理费用有所减少。
    注11:财务费用报告期期末数为17,022,059.7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0.68%,其主要原因是本
报告期内归还贷款以及2019年下半年公司剥离铁精粉业务,导致本期与上年同期相比财务费用有
所减少。
    注12:投资收益报告期期末数为-6,945,994.8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7.96%,其主要原因是
上年同期出售子公司投资收益增加,本年不再持有联营公司金鼎矿业股权,导致投资收益较上年
同期减少及受国外疫情影响导致联营公司上海宏啸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注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期末数为235,258,858.9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51.74%,其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公司收回达到合同约定收款期的应收账款所致。
    注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期末数为-30,021,965.4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的
主要原因本报告期内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支付交易诚意金以及2019年下半年公司剥离铁精粉业务
收到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增加所致。
    注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期末数为-214,204,199.6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的
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归还贷款本息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0 年 1 月公司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004 号公
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020 年 1 月,公司根据财会[2019]16 号准则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
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009 号公告。
     3、2020 年 5 月,公司获悉湖南省邵阳县人民法院裁定解除对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晶茨持有公司
135,142,26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6.19%)的司法冻结。2020 年 6 月,公司获悉上海市虹口
区人民法院裁定解除对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晶茨持有公司 86,904,35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6.84%)的司法冻结。2020 年 7 月,公司获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解除对公司控股股东
上海晶茨持有公司 135,142,26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6.19%)的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0-015 号、2020-017 号、2020-021 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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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20 年 1 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鞠某琼、陈某磬与公司等相关被告民间借贷纠纷
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鞠某琼、陈某磬借款本金 740.5
万元,借期内利息 3,776,564.37 元,公司已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001
号公告。
    5、2020年1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公司与万某云、万某锋的借贷纠纷案件作出了二审判
决,江西高院裁定撤销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赣01民初50号和 (2018)赣01民初38号民
事判决,并将两案发回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02号、2020-003
号公告。
    6、2020 年 3 月,公司收到恒丰银行与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盈浩建筑材料有限公
司、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的金融借贷
合同纠纷共 4 个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司需向原告承担中技集团、上海盈浩不能清偿部分的
10%的民事赔偿责任。后经公司与相关方协商,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上海晟天、原间接控股股东中
技集团、上海盈浩分别签订了《债务承担协议》,中技集团、上海盈浩同意上述赔偿责任分别由
其双方承担,但由于中技集团和上海盈浩目前资金紧张,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晟天同意代中技
集团及上海盈浩向公司支付宏达矿业实际承担的相关赔偿金额后,对中技集团和上海盈浩享有相
应数额的债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006 号公告、2020-011 号公告。
    7、2020 年 5 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丁红与公司等相关共同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
出一审判决,鉴于本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故法院裁定驳回原告丁红的起诉,待刑事诉讼程序
终结后,权利人可依据相关法律事实再决定是否寻求民事救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013 号公
告。2020 年 10 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丁红与公司等相关共同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终审
裁定:丁某的诉讼请求不成立,一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因此裁定驳回上诉,维
持原裁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036 号公告。
    8、2020 年 8 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公司与江苏大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金介誉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汯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余宁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远喻企业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作出了终审判决,判决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023 号公告。
    9、2020 年 8 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公司与万某志及李某升的借贷纠纷案件分别作出了二
审判决,江西高院裁定撤销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赣 01 民初 39 号民事判决及(2018)
赣 01 民初 49 号民事判决,并将两起案件发回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
重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028 号公告。
      10、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精银医疗与悦乾投资、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融信托”)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精银医疗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悦
乾投资持有的宏啸科技 82.94%股权,宏啸科技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目前持有宏啸科技 17.06%股
权,宏啸科技持有美国 MIVIP 8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通过持有宏啸科技 100%股权,
间接持有 MIVIP 8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 2020-012 号公告。
      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与交易相关方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对本
次交易的主体和交易时间安排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 2020-019 号公告。
      2020 年 9 月 2 日,经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协商,各方同意对原先签署的《补充协议(一)》的
终止条件进行修改,并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具体内容详见 2020-034
号公告。
      11、2020 年 8 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到期届满。2020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宏达矿
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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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022 号、2020-024 号、2020-025 号、2020-026 号公告。
2020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职工大会,选举苏妮女士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20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俞倪荣先生、卢奋奇先生、郭伟亮先
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郝军先生、刘文新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曲燕娜
女士、凌盛先生当选第八届监事会监事。2020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同意选举俞倪荣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并聘任其为总经理,同意聘任李存龙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同意聘任顾铁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高欣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0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选举曲燕娜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20-024 号、2020-025 号、2020-026 号、2020-030 号、2020-031 号、2020-032 号公告。
     12、2020 年 10 月,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顾铁军先生的辞职报告。顾铁军先生因
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其他职务。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鲁振能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届满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035 号公告。
     13、2018 年 4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调查
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 180631 号):“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具体详见 2018-022 号
公告。2020 年 10 月 21 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90
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037 号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

      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俞倪荣
                                                            日期    2020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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