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未来: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2022-07-30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事前认可意见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王明悦、亓亮、济南骏华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购其所持有的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 70%股权、向和田瑞福矿业有限公司收购
其所持有的新疆东力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7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前收到了该事
项的相关材料,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该事项的专项汇报,经审阅相关材料,
现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构
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方案以及拟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重组具备可操作性。
三、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或估值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
评估或估值,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对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表示认可,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孙文龙 何爱华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