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未来: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问询函的公告2022-08-11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ST 未来 公告编号:2022-057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对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上海智汇未来医
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761 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全文如下: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经审阅你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有如下问题
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解释。
1、报告期内,公司年报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否定意见的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自年报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
警示,且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而被证监会立案。公司披露存在货币资金舞
弊情形,资金占用发生额达 38.1 亿元,违规担保发生额达 12 亿元。公司控股股
东上海晶茨股票质押比例为 79.89%,占公司总股本的 20.92%。
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目前是否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形;(2)本次收购是否会导致公司资金流向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3)结合你公司主营业务及发展战略,标的资产的财务数据及市场
地位,说明跨界高溢价收购的原因及必要性;(4)结合你公司在锂领域已有的技
术、人才储备、市场资源等,说明你公司是否具备充足的资金投入能力和业务整
合能力,本次收购决策是否审慎合理,是否符合你公司发展战略,能否有助于提
升你公司经营质量,是否存在迎合热点炒作股价的情形,并请再次向市场充分提
示该投资事项可能面临的风险。请独立董事、财务顾问发表核查意见。
2.预案显示,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王明悦、亓亮、济南骏华收购其
所持有的瑞福锂业的 70.00%股权、向和田瑞福收购其所持有的新疆东力的 70.00%
股权,交易作价合计不超过 38.5 亿元。公开信息显示,原沪市公司美都能源曾
于 2018 年 3 月公告以 29.06 亿元收购瑞福锂业 98.51%股权,当年 4 月支付首笔
收购款并持有瑞福锂业 71.04%股权,后因其未达成业绩承诺而终止。瑞福锂业
前期与关联方王明悦、亓亮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请公司补充披露:(1)两项标的资产各自的预估值,预估交易价格确定的依
据与合理性;(2)本次收购两项标的资产 70%股权的原因及考虑,是否已就剩余
股权存在相关安排;(3)美都能源前次收购的相关背景及终止原因,是否存在影
响本次交易的相关承诺或协议安排,标的资产是否仍与美都能源在资金拆借、债
务担保、业务开展等存在往来,本次重组交易推进目前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并提
示风险;(4)瑞福锂业前期与关联方拆借资金是否已收回,瑞福锂业与新疆东力
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次交易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
第 10 号》的规定。请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意见。
3.预案显示,交易对方将标的股权全部过户至公司名下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
公司应向交易对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40%;交易对方完成 2022-2024 年度业
绩承诺且公司 2022-2024 年年度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30 个工作日内,公司
每次应分别向交易对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20%。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煤炭贸
易业务及医疗服务业务,对资金流动性要求较高。公司 2021 年年报显示,公司
目前已归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并解除全部违规担保。
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目前的货币资金余额,并说明是否存在受限情况;
(2)本次收购的筹资计划与安排,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及银行贷
款的支付比例及金额、银行贷款利率及还款期限,资金提供方等,目前已取得银
行意向性贷款授信情况;(3)说明上述支付安排对公司财务费用、资产负债率及
日常经营流动性的影响,是否会对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带来资金压力,后续是否可
能存在重大偿债风险;(4)根据交易价款的支付安排,2022 年年底前公司仅支
付股权转让款的 40%,说明在此情况下标的资产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具体时点及
相关会计处理依据;(5)结合支付安排及方案终止风险,提供履约保障措施,保
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请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意见。
4.预案显示,本次交易设置业绩承诺,标的资产在 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8 亿元、9 亿元、10 亿元,三年承诺净利润累
计不低于 27 亿元。在盈利补偿期间内任何一个会计年度,如标的资产当年度实
际净利润数与以前年度业绩余额合计低于当年度承诺净利润数 85%的,则业绩承
诺方应补偿公司;如低于 50%,则公司有权要求业绩承诺方对公司持有的标的股
权进行回购。
请公司补充披露:(1)美都能源前次收购瑞福锂业估值及相关业绩承诺的设
置依据,结合前次交易承诺业绩未能实现、报告期内瑞福锂业盈利状况变化等方
面,说明瑞福锂业经营业绩与其估值是否匹配,本次交易评估作价是否公允,是
否符合重组办法相关规定;(2)本次瑞福锂业和新疆东力承诺业绩合并计算的原
因及合理性,设置 85%的触发补偿义务以及回购方案的主要考虑,相关安排是否
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3)结合业绩承诺方的主要财务数据、
资产负债率及相关资产和业务情况等,说明其进行业绩补偿以及回购是否具有充
分的履约能力和担保措施,如产生争议的解决措施。请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意见。
5.预案显示,标的资产瑞福锂业为新能源锂电池材料行业,主要从事电池级
碳酸锂、工业级碳酸锂、氢氧化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新疆东力为锂矿石的开
采企业,核心资产为“新疆阿克塔斯锂矿”的探矿权和采矿权。截至 2021 年底,
瑞福锂业及新疆东力净资产分别为-3.04 亿元和-0.12 亿元。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5 月,瑞福锂业营业收入为 10.99 亿元、27.01 亿元,净利润为 0.54 亿元、
6.74 亿元,业绩波动较大;新疆东力 2021 年未产生营业收入,2022 年 1-5 月实
现营业收入 0.05 亿元,净利润-0.02 亿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经营模式、行业地位、市场占有率及主要竞争对
手情况,说明瑞福锂业的核心竞争力; 2)瑞福锂业近年来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
客户及其销售情况,说明是否存在供应商、大客户依赖,以及为维护客户稳定拟
采取的措施;(3)新疆东力近五年的年开采量,后续勘探、建设以及投产所需的
资金成本,采矿权续期、探矿权转采矿权进展以及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提示风
险及应对措施;(4)两项标的资产两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包括毛利率情况、负债
情况及其构成),说明瑞福锂业、新疆东力报告期内净资产为负的原因;(5)结
合主营业务、主要客户及在手订单、行业发展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标的资产营业
收入、净利润的波动趋势是否符合行业趋势,业绩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请财
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意见。
6.请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规定,
就本次重组交易召开相关说明会。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在 5 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
我部,并对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
公司收到上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正积极会同相关各方按照《问询函》
的要求核实相关情况。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尽快对《问询函》所
涉及的问题进行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
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