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 上市情形的说明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 式向王明悦、亓亮、济南骏华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其所持有的 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的 7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最近 36 个月内,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控股股东为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俞倪荣、谢雨彤。本次重组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 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重组不属 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构成重组上 市。 特此说明。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30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