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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未来:东亚前海证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2022-12-01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
 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
                                  见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
金的方式向王明悦、亓亮、济南骏华收购其所持有的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的
70.00%股权。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亚前海证券”、“独立财
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的规定,就本
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机构、交易对方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
案侦查的情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交易标的的主
要管理人员、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
案侦查的情形,也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
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本次交易相关主
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
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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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
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徐 淼                  范峻玮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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