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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未来: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ST 未来        公告编号:2023-040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
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 号”),并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规
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
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
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
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
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
会计处理”等内容。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
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5 号及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
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解释第 15 号及解释第 16 号的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①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
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
响。
    ② 公司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
报表无重大影响。
    ③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④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
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⑤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
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
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⑥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
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相关要求进
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