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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软件:中国软件关于子公司麒麟软件其他股东股权转让的进展公告2021-10-28  

                        证券代码:600536            证券简称:中国软件            公告编号:2021-051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麒麟软件其他股东股权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子公司麒麟软件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股东一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天津海洋慧识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转让所持公司股权的议案》,一兰科技、海洋慧识拟以合计约 11 亿
元的价格分别将其所持麒麟软件 31.2475%股权、6.0763%股权转让给合计 13 家
各自指定的受让方。其中,一兰科技拟将持有麒麟软件合计 17.3676%的股权分
别转让予翎贲诚松等 8 名受让方;股权转让后,通过存续分立的方式将剩余
13.8799%股权转给分立的主体旭泽泰、旭泽瑞。海洋慧识拟将其持有麒麟软件
6.0763%的股权分别转让予天津小满等 3 名受让方。上述受让方无外资背景,且
不影响公司的控股地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子公司天津麒麟换股收购子公司中标软件的议案》中的相关决策,
及麒麟软件公司章程约定,公司据此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并放弃优先受让权。
    转让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 40.2499%不变,仍然控股和并表麒麟软件。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风险事项:预计本次交易无重大风险。


   一、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子公司麒麟软件有限公司(简称麒麟软件)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股东一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天津海洋慧
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所持公司股权的议案》,一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简
称一兰科技,持有麒麟软件 31.2475%的股权)、天津海洋慧识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简称海洋慧识,持有麒麟软件 6.7514%的股权),拟以合计约 11 亿元的价
格分别将其所持麒麟软件 31.2475%股权、6.0763%股权转让给合计 13 家各自指
定的受让方。其中,一兰科技拟将持有麒麟软件合计 17.3676%股权分别转让予
嘉兴翎贲诚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翎贲诚松)等 8 名受让方;
股权转让后,通过存续分立的方式将剩余 13.8799%股权转给分立的主体北京旭
泽泰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旭泽泰)、北京旭泽瑞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旭泽瑞)。
海洋慧识拟将其持有麒麟软件 6.0763%股权分别转让予天津小满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天津小满)等 3 名受让方。
    上述受让方无外资背景,且不影响公司的控股地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子公司天津麒麟换股收购子公司
中标软件的议案》中的相关决策及麒麟软件公司章程约定,公司据此同意上述股
权转让事项并放弃优先受让权。
    转让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 40.2499%不变,仍然控股和并表麒麟软件。
   二、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2020 年 1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
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天津麒麟(麒麟
软件原名)换股收购子公司中标软件的议案》,天津麒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
称天津麒麟)新增注册资本 138,852,392 元,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标软件有限公
司(简称中标软件)全体股东增发股权,以收购其所持中标软件全部股权,中标
软件股东以所持中标软件股权作价认购该增发股权。公司与中标软件、天津麒麟
及其其它股东,签署《天津麒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购中标软件有限公司协议书》
(简称协议书),《协议书》约定,本次交易完成 1 年后 2 年内,如天津麒麟某
股东拟向其指定的受让方转让公司股权,其他股东方愿意放弃优先购买权,提供
必要的协助,签署各项必要的文件,并促使公司及时办理相关股权转让、登记变
更、缴纳税款等手续。但该转让须符合以下规定:
    (1)本次交易完成后,任何一方转让其所持天津麒麟股权或与其他方就持
股作出特殊安排时,若股权转让或该等特殊安排将导致中国软件失去天津麒麟控
股股东地位,则转让方应书面通知中国软件并需取得中国软件书面同意方可转让
其股权或作出该等特殊安排,否则该等转让或特殊安排视为无效。中国软件自接
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
      (2)本次交易完成后,除非经天津麒麟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不得将所
持股权转让给具有外资背景的企业或个人(含港澳台)。一兰科技、创新研究院、
海洋慧识、金海一号、金海二号均保证其直接或间接股东或合伙人不得有外资背
景。
      (3)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及清算,应符合《公司法》(本协议另行约定
的除外)及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其他监管机构的强制性规
定。
      根据以上协议,麒麟软件在其公司章程中约定了相应条款。
       三、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
的尽职调查。交易各方除在此次交易前后与公司共同持有麒麟软件的股权外,与
上市公司之间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没有其他关系。
      (一)交易各方情况介绍
   1、嘉兴翎贲诚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翎贲诚松)
   (1)企业名称:嘉兴翎贲诚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私募股权基金(备案编码为 SJC488)
   (3)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 号楼 144 室
-17
   (4)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3 号德胜国际中心 B 座 4
层 406
   (5)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翎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注册资本:51680 万人民币
   (7)主营业务: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8)主要股东:上海翎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船感知海洋无锡产业基金(有
限合伙)、马鞍山市雄鹰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等。
   (9)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
   (10)公司最近三年业务发展状况:成立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自成立以来
发展状况良好。
     (11)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51,569.79
万元,净资产 51,569.64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10.36 万元。
      2、嘉兴翎贲云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翎贲云桦)
     (1)企业名称:嘉兴翎贲云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私募股权基金(备案编码为 SJW851)
     (3)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 号楼 144 室
-15
     (4)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3 号德胜国际中心 B 座 4
层 406
     (5)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翎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注册资本:9300 万人民币
     (7)主营业务: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8)主要股东:上海翎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强德投资有限公司等。
     (9)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
     (10)公司最近三年业务发展状况:成立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自成立以来
发展状况良好。
     (11)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9,201.18
万元,净资产 9,201.08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1.08 万元。
     3、嘉兴翎贲宸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翎贲宸桠)
     (1)企业名称:嘉兴翎贲宸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私募股权基金(备案编码为 SGP888)
     (3)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 号楼 155 室
-5
     (4)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3 号德胜国际中心 B 座 4
层 406
     (5)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翎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注册资本:3100 万人民币
     (7)主营业务: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8)主要股东:上海翎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徐州市德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9)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
   (10)公司最近三年业务发展状况:成立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自成立以来
发展状况良好。
   (11)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3,000.04
万元,净资产 2,936.56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63.44 万元。
   4、淄博翎贲栊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翎贲栊欣)
   (1)企业名称:淄博翎贲栊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私募股权基金(备案编码为 SQT055)
   (3)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 105 号新世纪广场 1 号楼 13 层
A 区第 267 号
   (4)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3 号德胜国际中心 B 座 4
层 406
   (5)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翎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注册资本:11100 万人民币
   (7)主营业务: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8)主要股东:北京汇君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翎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
   (10)公司最近三年业务发展状况:成立于 2021 年 4 月 8 日,自成立以来发
展状况良好。
   (11)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资产总额 7,780.00
万元,净资产 7,780.00 万元,2021 年 4-8 月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0 万元。
   5、南京翎贲泽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翎贲泽棫)
   (1)企业名称:南京翎贲泽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私募股权基金(备案编码为 SNM330)
   (3)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万寿路 15 号 D4 栋
B-078(信息申报)
   (4)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3 号德胜国际中心 B 座 4
层 406
   (5)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翎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7)主营业务: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8)主要股东:上海翎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华昊泰达科技有限公司。
   (9)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
   (10)公司最近三年业务发展状况:成立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自成立以来
发展状况良好。
   (11)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3,510.00
万元,净资产 3,510.00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0 万元。
   6、南京翎贲栖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翎贲栖梧)
   (1)企业名称:南京翎贲栖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私募股权基金(备案编码为 SNF133)
   (3)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万寿路 15 号 D4 栋
B-075(信息申报)
   (4)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3 号德胜国际中心 B 座 4
层 406
   (5)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翎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注册资本:14200 万人民币
   (7)主营业务: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8)主要股东:上海翎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青岛瑞兆核高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9)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
   (10)公司最近三年业务发展状况:成立于 2020 年 8 月 6 日,自成立以来发
展状况良好。
   (11)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4,101.94
万元,净资产 14,101.94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1.94 万元。
   7、湖南湘江盛世祥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湘江盛世)
   (1)企业名称:湖南湘江盛世祥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私募股权基金(备案编码为 SNY935)
   (3)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滨江路 188 号滨江基金产业
园 13 栋第 4 层 403 室
   (4)主要办公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 1 号国锐广场 B 座 26 层
   (5)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盛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
   (7)主营业务:从事非上市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
   (8)主要股东: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姚欣、文华盛典(北京)
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盛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实际控制人:姜明明
   (10)公司最近三年业务发展状况:成立于 2021 年 01 月 26 日,自成立以来
发展状况良好。
   (11)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资产总额 8,000.38
万元,净资产 7,998.38 万元,2021 年 1-8 月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1.62 万元。
   8、深圳市旭源众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旭源众盛)
   (1)企业名称:深圳市旭源众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私募股权基金(备案编码为 SST930)
   (3)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十二路 007 号九洲
电器大厦 B 座 908
   (4)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十二路 007
号九洲电器大厦 B 座 908
   (5)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省旭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注册资本:2350 万元
   (7)主营业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8)主要股东:(合伙人)广东省旭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京宜智信一
号科技企业(有限合伙)。
   (9)实际控制人:彭数学
   (10)公司最近三年业务发展状况:成立于 2021 年 07 月 19 日,公司自成立
以来公司运行良好。
   (11)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资产总额 0 万元,
净资产 0 万元,2021 年 7-8 月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0 万元。
   9、北京旭泽瑞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旭泽瑞)
   (1)企业名称:北京旭泽瑞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 1 号院内 6 号楼(北)三层 302-8
     (4)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 1 号院内 6 号楼(北)三层 302-8
     (5)法定代表人:兰峰
     (6)注册资本:318.5737 万元
     (7)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8)主要股东:润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数动新型(北京)信息技术服
务有限责任公司等。
     (9)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
     (10)公司于 2021 年 9 月成立,截至目前尚未开展业务。
     10、北京旭泽泰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旭泽泰)
     (1)企业名称:北京旭泽泰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 1 号院内 6 号楼(北)四层 413-2
     (4)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 1 号院内 6 号楼(北)四层 413-2
     (5)法定代表人:兰峰
     (6)注册资本:318.5737 万元
     (7)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8)主要股东:润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数动新型(北京)信息技术服
务有限责任公司等。
     (9)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
     (10)公司于 2021 年 9 月成立,截至目前尚未开展业务。
     11、天津小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天津小满)
     (1)企业名称:天津小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备案编码为 SSF054)
     (3)注册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信安创业广场 10 号楼 102B
室
     (4)主要办公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信安创业广场 10 号楼
102B 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君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注册资本:6500 万人民币
     (7)主营业务: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8)主要股东:沙玉强、宁波君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
     (10)公司最近三年业务发展状况:自 2021 年 2 月 24 日成立以来,运转良
好。
     (11)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资产总额 200 万元,
净资产 200 万元,2021 年 2-8 月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0 万元。
     12、天津鹰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天津鹰溪)
     (1)企业名称:天津鹰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私募股权基金(备案编码为 SQR008)
     (3)注册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信安创业广场 10 号楼 102C
室
     (4)主要办公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信安创业广场 10 号楼
102C 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君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7)主营业务: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8)主要股东:吴鹰、李宝睿、宁波君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
     (10)公司最近三年业务发展状况:自 2021 年 2 月 24 日成立以来,运转良
好。
     (11)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资产总额 300 万元,
净资产 300 万元,2021 年 2-8 月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0 万元。
     13、宁波君度广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君度广益)
     (1)企业名称:宁波君度广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备案编码为 SQY457)
     (3)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G0647
     (4)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G0647
     (5)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君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注册资本:6000 万人民币
   (7)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8)主要股东:吴鹰、沙玉强、宁波君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
   (10)公司最近三年业务发展状况:自 2020 年 10 月 13 日成立以来,运转良
好。
   (11)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10 万元,
净资产 110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0 万元。
   14.一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简称一兰科技)
   (1)企业名称:一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5 号世宁大厦 14 层 1408—061
   (4)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5 号世宁大厦 14 层 1408—061
   (5)法定代表人:兰峰
   (6)注册资本:2079.4342 万元人民币
   (7)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
   (8)主要股东:润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数动新型(北京)信息技术服
务有限责任公司。
   (9)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
   (10)公司最近三年业务发展状况:成立于 2014 年 4 月 28 日,自成立以来
发展状况良好。
   (11)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43758.97
万元,净资产-25469.27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122.30 万元,净利润-17403.80
万元。
   15.天津海洋慧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海洋慧识)
   (1)企业名称:天津海洋慧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滨海信息安全产业园 10 号
楼 104 室
   (4)主要办公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滨海信息安全产业园
10 号楼 104 室
   (5)法定代表人:仇少云
   (6)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7)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电子信息技术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
工程项目管理;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及其配
件、电子产品、通讯器材、办公用品、日用百货批发兼零售;企业管理咨询;市
场调查。
   (8)主要股东:天津信为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海明置业有限公司。
   (9)实际控制人:沙玉强。
   (10)公司最近三年业务发展状况:自 2018 年 03 月 09 日成立以来,运转良
好。
   (11)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550.18
万元,净资产 1550.18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145.36 万元。
   上述出让方及受让方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标的为一兰科技、海洋慧识拟转让给 13 家受让方的麒麟软件
37.3238%股权,公司放弃本次交易的优先认购权。
    2、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为麒麟软件股东一兰科技与海洋慧识合法取得,产权清晰,不
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
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
    交易标的相关的麒麟软件资产运营情况良好,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麒麟软
件人员规模超过 3400 人。
    (二)麒麟软件基本情况
    1、主要股东及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89,426,196               40.2499%
       一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69,424,807               31.2475%
         天津先进技术研究院                          15,000,000                6.7514%
     天津海洋慧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5,000,000                6.7514%
               兰雨晴                                    1,389                 0.0006%
 金海一号(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00,000                 1.2603%
 金海二号(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50,000                 1.2377%
 金谷盈丰(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90,000                 0.9857%
 金谷盈收(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90,000                 0.9857%
 遨天一号(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950,000                 3.1281%
 遨天二号(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445,000                 2.4507%
 遨天三号(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70,000                 0.5266%
 遨天四号(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40,000                 0.5131%
 遨天五号(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80,000                 0.5311%
 遨天六号(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20,000                 0.4141%
 遨天七号(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20,000                 0.4591%
 遨天八号(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70,000                 0.3916%
 遨天九号(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20,000                 0.5491%
 遨天十号(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60,000                 0.7021%
遨天十一号(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60,000                 0.4321%
遨天十二号(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60,000                 0.4321%
                合计                                222,177,392                   100%



  2、主营业务:定位于操作系统技术的研究、产品开发及产业化推广。
  3、注册资本:22217.7392 万元
  4、成立时间:2014 年 12 月 11 日
  5、注册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信安创业广场 3 号楼 6-8 层
  6、麒麟软件其他有优先受让权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7、麒麟软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47,650.80               103,224.69
          负债总额                          76,378.34                 45,054.87
          资产净额                          71,272.46                 58,169.81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75,264.55                 61,417.84
           净利润                           18,072.21                 16,497.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6,959.05              16,268.55


    (注:上述 2020 年数据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天运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审计, 2021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8、麒麟软件于 2021 年 8 月增资扩股实施员工持股,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 2021 年 7 月 10 日、2021 年 7 月 27 日的《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
    (三)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翎贲诚松、翎贲云桦、翎贲宸桠、翎贲栊欣、翎贲泽棫、翎贲栖梧、湘江盛
世、旭源众盛、天津小满、天津鹰溪、君度广益等 11 家受让方涉及的交易价格
系综合考虑麒麟软件实际发展情况及市场情况,经与转让方协商确定,均不低于
麒麟软件协议书中相应评估值。
    旭泽泰、旭泽瑞系由转让方一兰科技通过存续分立设立的主体,转让价格系
为一兰科技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主要条款
    一兰科技、海洋慧识分别与 13 家受让方签署了相关协议,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麒麟软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完成本次交易交割,具体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支
                                                           合同
序   转让方                        受让麒麟软   股转价格          协议签署日   付
                 受让方名称                                生效                     支付期限                     违约责任
号     名称                        件股权比例   (万元)              期       方
                                                           条件
                                                                               式

              嘉兴翎贲诚松股权投
1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1.0146%     47587                              一次性付清
                    伙)


              嘉兴翎贲云桦股权投
2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0832%      9000                               一次性付清
                    伙)

                                                                                                 1、任何一方(以下简称“违约方")的违约行为,
              嘉兴翎贲宸桠股权投                                                                 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
3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0.6944%      3000                               一次性付清   方承担责任,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所
                    伙)                                                                         有直接经济损失。
                                                                  2021/4/25                      2、违约方因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应承担的违约
                                                           签署
     一兰科   淄博翎贲栊欣股权投                                               现                责任不因本次股权转让的完成或本协议的解除
                                                           后生
4      技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0.6249%      2700                          金   一次性付清   而解除。
                                                             效
                    伙)                                                                         3、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如守约方
                                                                                                 要求,则仍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南京翎贲泽棫股权投
5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0.4629%      2000                               一次性付清
                    伙)


              南京翎贲栖梧股权投
                                                13096.87
6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5624%                                         一次性付清
                                                   5
                    伙)

              湖南湘江盛世祥瑞股                                                                 7.1 违约与提前终止
7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0.7158%      8000             2021/4/25         一次性付清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交割日前,如果一方未能
                  限合伙)                                                                       履行其在本协议或任何交易文件项下的义务,或
                                                                     其在本协议或任何交易文件项下的任何陈述或
                                                                     保证不真实或不准确,则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
                                                                     (该方为“违约方”)。在此情况下,守约一方
                                                                     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其对本协议的违约,并且违约
                                                                     方应在通知发出之日起的.三(3)个工作日内对
                                                                     其违约予以补救。如果该三(3)个工作日届满
                                                                     时违约方仍未对违约予以补救,则守约一方有权
                                                                     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如果一方在履行期限届满前
                                                                     已经明确表示(通过口头、书面或行为)其将不
                                                                     履行本协议下的主要义务,或违约方的违约行为
                                                                     (包括因不可抗力造成)已经致使双方不能实现
                                                                     本协议的基本目的,则守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
                                                                     本协议。
                                                                     如果守约一方终止本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守约一
                                                                     方为本次交易所花费的实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律师费、审计费、差旅费等。
                                                                     7.2 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为一兰科技)
    深圳市旭源众盛投资
8                          0.2094%   2340   2021/9/14   一次性付清   对于因甲方违反在本协议中所作出的声明、保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证、承诺、义务或约定导致乙方直接或间接承受
                                                                     的任何和所有负债、损失、损害、权利主张、费
                                                                     用和开支、利息、裁决、判决和罚金)(以下简
                                                                     称“损失”),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应赔
                                                                     偿乙方实际损失。
                                                                     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擅自使用共管账户的
                                                                     资金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在本协议约
                                                                     定的股权转让款总额范围内应全额赔偿乙方。
                                                                     若乙方履行了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却最终因
                                                                     甲方的原因导致没有完成标的股权交割,甲方应
                                                                     立即返还投资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
                                                                     目标公司原因或其他不可控的原因没有完成标
                                                                     的股权交割,甲方应立即返还投资款,但不承担
                                                                     违约责任。
                                                                     7.3 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为湘江盛世、旭源众
                                                                     盛)
                                                                     对于因乙方违反在本协议中所作出的声明、保
                                                                                    证、承诺、义务或约定导致乙方直接或间接承受
                                                                                    的任何和所有负债、损失、损害、权利主张、费
                                                                                    用和开支、利息、裁决、判决和罚金)(以下简
                                                                                    称“损失”),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应赔
                                                                                    偿甲方实际损失。
                                                                                    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如期支付股权转让款
                                                                                    的,则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应付股权转让款的万
                                                                                    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五个工作日后仍
                                                                                    未能全额支付的,甲方可随时在不通知乙方的情
                                                                                    况下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配合甲方划转股
                                                                                    权转让款或解除共管账户股权转让款共管措施
                                                                                    的,则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应付股权转让款的万
                                                                                    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 3 个工作日后仍
                                                                                    不解除共管的,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单方面解
                                                                                    除上述股权转让款的共管并按甲方的意愿自行
                                                                                    使用上述全部股权转让款。并且乙方应赔偿由此
                                                                                    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乙方除因目标公司股东会拒绝表决通过本协议
                                                                                    股权转让或甲方拒绝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外,乙
                                                                                    方提出终止或解除本协议或提岀退还已支付的
                                                                                    股权转让款的,甲方有权拒绝并要求乙方按照本
                                                                                    协议继续履约。

              北京旭泽泰科技有限             4886.018
9                                  6.9400%                                  /       无
                    公司                        0
                                                        2021/9/18   /
              北京旭泽瑞科技有限             4886.018
10                                 6.9399%                                          无
                    公司                        0


                                                                                    第八条违约责任
     海洋慧   天津小满股权投资合             6165.465               现
11                                 3.0362%              2021/7/20        分期付款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约定,应赔偿由此
       识     伙企业(有限合伙)                6                   金
                                                                                    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该方为此
                                                          支付的合理律师费及处理纠纷所发生的所有费
     天津鹰溪股权投资合                                   用)。
12                        0.3560%   722.9292   分期付款
     伙企业(有限合伙)                                   2.受让方根据本协议第十二条宣布解除本协议
                                                          的,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若因转让方及目标公司原因导致本协议项下
                                                          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未能在第三条第 2 款
                                                          约定的工商变更登记期限内办理完毕,受让方有
     宁波君度广益股权投                                   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若受让方决定解除
                                    5450.605
13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6841%              分期付款   本协议的,则转让方应当赔偿受让方因此受到的
                                       2
           伙)                                           全部损失。
                                                          4.受让方逾期支付转让价款(包括预付款/尾款)
                                                          超过 30 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定金,
                                                          受让方应将股权变更登记至转让方名下。
(二)交易完成后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89,426,196    40.2499%
              天津先进技术研究院                  15,000,000    6.7514%
         天津海洋慧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500,000     0.6751%
                    兰雨晴                          1,389       0.0006%
      金海一号(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00,000     1.2603%
      金海二号(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50,000     1.2377%
      金谷盈丰(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90,000     0.9857%
      金谷盈收(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90,000     0.9857%
      遨天一号(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950,000     3.1281%
      遨天二号(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445,000     2.4507%
      遨天三号(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70,000     0.5266%
      遨天四号(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40,000     0.5131%
      遨天五号(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80,000     0.5311%
      遨天六号(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20,000      0.4141%
      遨天七号(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20,000     0.4591%
      遨天八号(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70,000      0.3916%
      遨天九号(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20,000     0.5491%
      遨天十号(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60,000     0.7021%
    遨天十一号(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60,000      0.4321%
    遨天十二号(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60,000      0.4321%
            北京旭泽泰科技有限公司                15,418,993    6.9400%
            北京旭泽瑞科技有限公司                15,418,992    6.9399%
    嘉兴翎贲诚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471,971    11.0146%
    嘉兴翎贲云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628,317     2.0832%
    嘉兴翎贲宸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42,876     0.6944%
    淄博翎贲栊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88,495     0.6249%
    南京翎贲泽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28,515     0.4629%
    南京翎贲栖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471,238     1.5624%
  湖南湘江盛世祥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90,259     0.7158%
    深圳市旭源众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65,151      0.2094%
      天津小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745,586     3.0362%
      天津鹰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90,951      0.3560%
    宁波君度广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963,463     2.6841%
                      合计                       222,177,392      100%



   六、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一)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二)预计交易完成后,不会发生因本次交易产生的关联交易,不会与关联
人产生同业竞争;
    (三)一致行动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13 家受让方将以委托表决的方式行使权利,并签署
不可撤销的《一致行动协议》。其中翎贲云桦、翎贲宸桠、翎贲栊欣、翎贲泽棫、
翎贲栖梧分别委托翎贲诚松行使表决权(合计持有麒麟软件 16.4424%的股权);
湘江盛世、旭源众盛、旭泽瑞分别委托旭泽泰行使表决权(合计持有麒麟软件
14.8051%的股权);天津鹰溪、君度广益分别委托天津小满行使表决权(合计持
有麒麟软件 6.0763%的股权)。
    (四)麒麟软件治理结构调整如下:
    1、麒麟软件董事会成员为 7 人,由股东会在各方股东推荐的人选中选举产
生,原为“中国软件推荐 4 人、一兰科技推荐 2 人、研究院推荐 1 人,董事会设
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在中国软件推荐的董事中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
表人,董事会设副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在一兰科技推荐的董事中选举产生”。
调整为“中国软件推荐 4 人;翎贲诚松、翎贲云桦、翎贲宸桠、翎贲栊欣、翎贲
泽棫、翎贲栖梧联合推荐 1 人,由翎贲诚松代为行使推荐权;湘江盛世、旭源众
盛、旭泽泰、旭泽瑞联合推荐 1 人,由旭泽泰代为行使推荐权;研究院推荐 1
人。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在中国软件推荐的董事中选举产生,董事长
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2、麒麟软件设总经理 1 名、财务负责人 1 名、高级副总经理若干名,为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原为“中国软件推荐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一兰科技有权推荐
高级副总经理 1 名,海洋慧识有权推荐高级副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
解聘”。调整为“中国软件推荐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高级副总经理经总经理提
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3、麒麟软件设监事会,其成员由 5 人组成,原为“3 人由海洋慧识、一兰
科技和研究院各推荐 1 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其余 2 人为职工监事,由职工代
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由海洋慧识推荐,由全体
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调整为“湘江盛世、旭源众盛、旭泽泰、旭泽瑞联合推
荐 1 人,由旭泽泰代为行使推荐权,海洋慧识、天津小满、天津鹰溪、君度广益
联合推荐 1 人,由海洋慧识代为行使推荐权,研究院推荐 1 人,经股东会选举产
生;其余 2 人为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
主席 1 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七、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出资额、持股比例不变,不影响公司的控股地位,预计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八、中介机构对本次出售资产交易的意见
    根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
务所关于麒麟软件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均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或有
限合伙企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不存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股权转让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股权转让不违反《公司法》及《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权转让,及转让定价与此前麒麟软件增资等定价存在的估
值差异预计不会对麒麟软件未来股东转让股权、增资、并购重组或上市构成实质
性法律障碍;
    (三)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权转让尚需经麒麟软件股东会审议通过,其他股东应予同意并
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麒麟软件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