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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软件:中国软件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08-30  

                        证券代码: 600536           证券简称: 中国软件         公告编号:2022-048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2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办理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首
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增加 13,125,000 股。本次变动后,公司总股本增
至 507,687,782 股。
    2022 年 5 月 12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507,687,782 股
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 股,共计转增 152,306,335 股。
2022 年 6 月 15 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总股本为 659,994,117 股。
    鉴于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增发股份和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总数已由
494,562,782 股变更为 659,994,117 股,拟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494,562,782 元变
更为 659,994,117 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作相应修改。同时,为了进
一步规范企业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出资企业<公司章程>管理办法(试行)》等
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予以修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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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94,562,782 元。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59,994,117 元。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2                                                   司的高级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司的高级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总法律顾问。
     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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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经营范围以工商核定为准。                   上述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定为准。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494,562,782 股,均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659,994,117 股,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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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普通股。                                     为普通股。
                                                    第三十条: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
     第三十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
     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
     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
                                                    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
     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
                                                    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
                                                    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
5    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
                                                    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
     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
                                                    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的,
     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
                                                    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
     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二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
     第三十二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 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
     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
6    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 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
     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 东。
     东。                                                各股东享有的表决权、分红权等权利不低于
                                                    所出资的比例。
     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的职权第(十五)项:审 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的职权第(十五)项: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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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股权激励计划;                               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第四十二条: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
     第四十二条: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 行为中新增第(三)项:“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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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
                                                    担保”
                                                    第五十六条:股东大会通知内容中新增第(六)
9    第五十六条:股东大会通知的通知内容
                                                    项:“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第七十九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
     第七十九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享有一票表决权。
     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
     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 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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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数。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
     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 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
     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不得以 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
     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公司不得对征集 份总数。
     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


                                             - 2 -
                                                      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
                                                      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
                                                      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
                                                      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
                                                      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
                                                      例限制。
     删除第八十一条:公司应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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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的原规定
                                                     第一百一十三条: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
                                                     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不少于 3 人。
     第一百一十三条: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
12                                                   第一大股东推荐的董事名额占全体股东推荐的董
     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不少于 3 人。
                                                     事名额比例原则不低于所出资的比例,且要过半
                                                     数。外部董事原则上应占多数。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职责定位于定战略、作决
                                                     策、防风险,行使下列职权:
                                                     ......
                                                     (四)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第一百一十四条:
                                                     并对其实施进行监督;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批准公司在
     (四)制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一年内对外投资、购买或者出售资产金额在 2 亿
     并对其实施进行监督;
                                                     元以内且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
     ......
                                                     项;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批准公司在
                                                     金额在 2 亿元以内的事项且不在本章程第四十二
     一年内对外投资、购买或者出售资产金额在 2 亿
                                                     条规定范围内的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元以内且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
13                                                   决定公司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项;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
                                                     ......
     金额在 2 亿元以内的事项且不在本章程第四十二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条规定范围内的事项。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副总
     ......
                                                     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遵循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遵循规范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副总
                                                     任期管理、科学确定契约目标、刚性兑现薪酬、
     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
                                                     严格考核退出等基本原则。
     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
                                                         董事会应当制定明确的向股东大会报告、审
                                                     计部门向董事会负责、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
                                                     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以及后评估、违规经营投资
                                                     责任追究等机制。
                                                     第一百一十七条:全面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
                                                     的管理制度,依法明确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原
     第一百一十七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
                                                     则、管理机制、事项范围、权限条件等,依法保
     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障经理层责权利统一。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
14   财、关联交易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
     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
                                                     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
     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
                                                     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三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
                                                     聘任或解聘。
     第一百三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
                                                         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人选原则由第一大
     聘任或解聘。
15                                                   股东推荐并由董事会采用市场化方式选聘。
         公司总经理、高级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公司总经理、高级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理层主要职责是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
                                                     第一百四十一条: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
     第一百四十一条: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
16   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 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
                                                     股东代发薪水。
17                                                    第一百四十九条后增加一条:“公司高级管理人

                                              - 3 -
                                                    员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
                                                    大利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
                                                    或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
                                                    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四条: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
     第一百五十四条: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
18                                                  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
     真实、准确、完整。
                                                    意见。
                                                    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
     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    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第一大股东推荐
     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第    的监事名额占全体股东推荐的监事名额比例原则
19
     一大股东推荐,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不低于所出资的比例。监事会主席由第一大股东
     ......                                         推荐,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
     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
                                                    向、管大局、促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
     向、管大局、促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
                                                    重大事项,明确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示范文本
20   重大事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研究讨论
                                                    和清单,规范前置研究讨论的原则性和程序性,
     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主要职责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
     是:......
                                                    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主要职责是:......
                                                    第一百八十六条: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
                                                    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有关
     第一百八十六条: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     政策,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有关劳
     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有关     动人事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根据生产经营
21   政策,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有关劳     需要,制定劳动、人事和工资制度。完善市场化
     动人事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根据生产经营     选人用人和薪酬分配制度,推行员工公开招聘、
     需要,制定劳动、人事和工资制度。               管理人员选聘竞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建
                                                    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关键核心人才薪酬分配制
                                                    度,灵活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
     第二百一十八条: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     第二百一十八条: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
     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     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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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     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
     文版章程为准。                                 章程为准。

     除以上修改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原有序号顺延。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办理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
     上述议案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以特别议案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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