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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晶光电: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2017-06-2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财务顾问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1
                             重要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
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和资料进
行了核查,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
容出具核查意见,以供投资者和有关各方参考。

    为此,本财务顾问特作出以下声明:

    1、本财务顾问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本次权益变动行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
关系,亦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
对本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本财务顾问依据的有关资料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披露义务人已
对本财务顾问做出承诺,保证其所提供的所有书面文件、材料及口头证言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3、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
业意见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披露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4、在与委托人接触后到担任财务顾问期间,本财务顾问已采取严格的保密
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
诈问题。

    5、就本次交易所出具的核查意见已提交本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并获得
通过。

    6、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核查意见不构成对本次权益变动各
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也不构成对交易双方目前所存在争议之判断,
对交易双方所存争议乃至未来纠纷的最终事实认定需以相关仲裁机构、司法机关


                                    2
的最终裁判或双方和解确认为准。投资者根据本核查意见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
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及投资者认真阅读信息披露义务
人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有关此次权益变动各方发布的相关公告。




                                  3
                                                                   目 录

释义 .................................................................................................................................................. 6
重大事项提示................................................................................................................................... 8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核查 ......................................................... 10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的核查 ..................................................................................... 10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主体资格的核查 ......................................................................... 10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核查 ..................... 12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和主要企业情况及近三年财务状况的核查 ............. 16
    (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涉处罚、诉讼和仲裁的核查 ................................................. 17
    (五)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核查 ......................................... 17
    (六)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情况以及持有金融机
    构 5%以上股份情况的核查 .................................................................................................. 18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收购决策的核查 ................................................. 18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的核查 ......................................................... 18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履行了必要授权和批准程序的核查 ................................. 18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
    的股份的计划的核查............................................................................................................. 18
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的核查 ..................................................................... 19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上市公司股份情况的核查 ..................................... 19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基本情况的核查 ......................................................... 19
    (三)对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情况的核查 ................................................. 20
    (四)对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未清偿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的核查 ................................................. 20
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收购资金来源的核查 ..................................................................... 20
六、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提出的后续计划的核查 ......................................................................... 21
    (一)未来 12 个月内对亿晶光电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 21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亿晶光电重大资产、业务的处置及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 21
    (三)未来 12 个月内对亿晶光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 21
    (四)对亿晶光电公司章程修改计划 ................................................................................. 22
    (五)对亿晶光电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 22
    (六)对亿晶光电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 22
    (七)其他对亿晶光电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22
七、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和持续发展影响的核查 ......................................... 23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影响的核查 ......................................................... 23
    (二)对同业竞争的核查 ..................................................................................................... 24
    (三)对关联交易的核查 ..................................................................................................... 25
八、对前 24 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业务往来的核查 ....................................... 26
九、对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核查 ............................................................................. 26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亿晶光电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2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 6 个月内买卖亿晶
    光电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26
十、对是否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50 条提供文件的核查 ........................... 27
十一、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他重要事项的核查 ................................................................. 27
十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核查 ............................. 27
十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提出豁免申请的核查 ............................................................. 28
十四、结论性意见......................................................................................................................... 28




                                                                     5
                                     释义

    本核查意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亿晶光电     指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亿晶               指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亿晶能源               指   江苏亿晶光电能源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勤诚
                       指   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达投资
交易对方               指   荀建华先生
勤诚达集团             指   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
勤诚达控股             指   勤诚达控股有限公司,系勤诚达集团控股股东
                            勤诚达投资通过与荀建华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受让荀建华持有的
前次权益变动           指
                            亿晶光电 7.59%的无限售流通股(对应 89,287,992 股)
                            前次权益变动中勤诚达投资拟受让的亿晶光电 7.59%的无限售流
第一期股权标的         指
                            通股(对应 89,287,992 股)
                            勤诚达投资通过与荀建华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在前次权益变
                            动的基础上,继续受让荀建华持有的亿晶光电 12.41%的无限售流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通股(对应 145,983,862 股),合计受让荀建华持有的亿晶光电
                            235,271,854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本次权益变动中勤诚达投资拟继续受让的亿晶光电 12.41%的无限
第二期股权标的         指
                            售流通股(对应 145,983,862 股)
                            包含前次权益变动和本次权益变动在内的、勤诚达投资协议受让
本次交易               指   荀建华所持有的亿晶光电 235,271,854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
                            额的 20%)的行为
                            勤诚达投资针对前次权益变动于 2017 年 1 月 11 日委托上市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公告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勤诚达投资针对本次权益变动拟委托上市公司公告的《亿晶光电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
本核查意见             指
                            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合作框架协议》       指   《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与荀建华合作框架协议》
                            勤诚达投资与荀建华于 2017 年 1 月 10 日就亿晶光电 235,271,854
《股份转让协议》       指   股股份转让签订的《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荀建华关
                            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


                                         6
                           勤诚达投资与荀建华、勤诚达集团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签订的《深
《补充协议》          指   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荀建华关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勤诚达投资与荀建华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就亿晶光电 235,271,854
《备忘录》            指
                           股股份转让签订的《备忘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
《第 15 号准则》      指
                           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
《第 16 号准则》      指
                           公司收购报告书》
财务顾问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核查意见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7
                            重大事项提示

    2016 年 12 月 26 日,勤诚达集团与亿晶光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荀建华
签订《合作框架协议》,2017 年 1 月 10 日、2017 年 3 月 17 日及 2017 年 3 月
23 日,勤诚达投资与荀建华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及《备
忘录》,勤诚达投资以人民币 29 亿元为对价,受让荀建华合法持有的亿晶光电
235,271,854 股股份(占协议签订时亿晶光电总股本的 20%)。其中,第一期标
的股权为 89,287,992 股股份(占协议签订时亿晶光电总股本的 7.59%),对价为
15 亿元;第二期标的股权为 145,983,862 股股份(占协议签订时亿晶光电总股本
的 12.41%),对价为 14 亿元。
    2017 年 1 月 12 日,勤诚达投资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履行了第一
期标的股权转让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第一期标的股权
已在结算公司办理完成过户手续,勤诚达投资已按相关协议的约定将对价 15 亿
元全额支付至荀建华个人账户及双方共管账户,并已经交割完毕。第二期标的股
权尚需在满足《公司法》及证监会、交易所关于减持相关规定的转让条件后方可
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勤诚达投资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告知亿晶光电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收购办法》第 14 条规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
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拟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 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2016 年 12 月 26
日,勤诚达集团与亿晶光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荀建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2017 年 1 月 10 日、2017 年 3 月 17 日及 2017 年 3 月 23 日,勤诚达投资与荀建
华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及《备忘录》,拟分两期受让荀
建华所合法持有的亿晶光电 235,271,854 股股份(占协议签订时亿晶光电总股本
的 20%),已触发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条件。但勤诚达投资仅于 2017 年
1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第一期标的股权转让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未同时
披露关于第二期标的股权转让的相关安排,信息披露存在瑕疵。2017 年 6 月 2
日勤诚达投资收到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


                                      8
《关于对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17
【11】号),决定书中明确勤诚达投资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四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四、十七条
的规定。宁波证监局决定对信息披露义务人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在此提
醒投资者充分关注。
    还需特别说明的是,本次交易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可能导致触发双方约定
的解除协议条款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上市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 日公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荀建华)),
本次交易是否继续履行(包含前后两期标的股权的转让行为)尚需交易双方进
一步协商、确认,存在双方、或协议任一方提出解除前述《股权转让协议》及
补充协议的可能性。

    综上原因,本次权益变动能否按照原协议约定继续进行存在较大的不确定
性。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风险。本财务顾问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该事项
进展情况及时告知亿晶光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本次亿晶光电控股权转让交易存在终止的风险,交易双方之间存在争议的状况
可能会给上市公司带来一定影响,从而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可能产生影响,
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发表核查意见,本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及勤勉尽
职的精神,在认真阅读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收购行为的基础上进行尽职调
查,包括但不限于勤诚达投资的主体资格、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合同、协议及
支付方式、本次权益变动的授权与批准等情况和资料进行了核查,以供投资者及
有关各方参考。




                                   9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核查


       本财务顾问在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审慎的尽职调查和认真阅读信息披露
 义务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收购办法》的要求。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的核查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主体资格的核查


        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58972734D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东一巷(公园路)科技公司厂房 1 栋六层 601(办公
注册地址
                   场所)
法定代表人         廖新源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投资兴办
                   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房地产开发(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
经营范围
                   进行房地产开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
                   的项目除外)
经营期限           2012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7 日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6 号富春东方大厦 20 楼
联系电话           0755-29988222


       《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一)
 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二)收购人最近 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三)收购人最近 3 年有严重的证
 券市场失信行为;(四)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情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10
    针对上述规定,本财务顾问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主体资格进行了核查,具体如
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数额较大债务。

    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2014 年、2015 年财务报表、2016 年审计报告
并经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承诺函,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
在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数额较大债务。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 3 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
为。

    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7 年 6 月 2 日收到宁波证监局下达的行政监
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
决定》(【2017】11 号),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
“无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与实际情况不符;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相关
协议在亿晶光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拟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0%时,未编制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述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 2、
34 条和《收购办法》第 14、17 条的相关规定,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勤诚达投资采
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提醒信息披露义务人引以为戒,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体制的通
知》,信息披露义务人受到的上述监管措施属于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其实施
目的在于敦促纠正问题,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披露瑕疵违规事项不属于重大
违法行为。

    综上,经核查并经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承诺函,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勤
诚达投资最近 3 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 3 年不存在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如上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信息披露瑕疵受到宁波证监局责令改正的非行
政处罚性监管措施。本财务顾问认为,中国证监会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的实施
目的在于敦促纠正问题,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信息披露瑕疵不属于严重的证券市场
失信行为。

                                   11
    本财务顾问查询了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
日,未发现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

    综上,经核查并经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承诺函,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勤
诚达投资最近 3 年不存在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法人单位,不适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

    5、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
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并经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承诺函,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勤诚达投
资最近 3 年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
司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
的情形,也没有其他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具备收购上市公司的主体资格。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勤诚达投资的股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古耀明                           廖新源


                             99%                      1%

                              勤诚达控股有限公司

                                         100%


                           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

                                         100%

                      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勤诚达投资最近两年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古耀明先生,未发生变更。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勤诚达集团持有勤诚达投资 100%股份,为其控股

                                    12
      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2793088373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中心区大世纪花园会所三楼

     法定代表人         廖新源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企业形象策划;房地产开发、经营;
     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建筑材料的销售;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业务,技
                        术进出口。
     经营期限           1997 年 1 月 20 日至 2027 年 1 月 20 日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6 号富春东方大厦 20 楼
     联系电话           0755-29988222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勤诚达集团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
      及主营业务的情况如下:

序                      统一社会信用     持股比例及
            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范围
号                          代码               方式
     深圳市勤诚达投     914403000589     直 接 持 股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兴办实业;房地产
1
     资管理有限公司     72734D           100%           开发。
                                                        投资兴办实业;受托资产管理;品牌策划;商
     深圳市勤诚达资
                        914403003428     直 接 持 股    业信息咨询;空间规划设计;企业形象策划;
2    产经营管理有限
                        69953T           100%           展览展示策划;物业管理;在合法取得使用权
     公司
                                                        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深圳勤诚达地产     914403007388     直 接 持 股    经济信息咨询、项目策划。增加:从事宗地号
3
     有限公司           065103           34%            为 G06318—6 地块的房地产开发业务。
                                                        投资兴办实业;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
     深圳市勤诚达置     91440300MA5      直 接 持 股
4                                                       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建
     地有限公司         DL7R62R          80%
                                                        筑材料的销售;国内贸易;货物与技术进出口。
     深圳市瑞恒投资     914403002793     直 接 持 股
5                                                       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房地产开发。
     发展有限公司       14110E           100%
     深圳市岗辉投资     914403000884     直 接 持 股    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6
     发展有限公司       68360A           100%           业务,企业形象策划,经济信息咨询。
     深圳市勤诚达物     914403007230     直 接 持 股    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清洁服务,家政服务,
7
     业管理有限公司     43944W           97%            物业管理咨询;游泳池;园林绿化。
8    河源市勤诚达投     914416027470     直 接 持 股    投资兴办实业;企业形象策划;房地产开发。


                                                  13
     资发展有限公司   502841         100%
     湖南勤诚达地产   914301227991   直 接 持 股   凭本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等级证书从事房
9
     有限公司         42594P         100%          地产开发、经营
                                                   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日用品销售;会
                                                   议及展览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
                                                   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长沙勤诚达房地   914301007700   直 接 持 股
10                                                 商品和技术除外;住宿;餐饮服务;干洗服务;
     产开发有限公司   84423T         100%
                                                   湿洗服务;电脑打字、录入、校对、打印服务;
                                                   停车场运营管理;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预
                                                   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零售。
     深圳市瑞恒实业   914403003062   直 接 持 股   投资兴办实业;房地产开发;经济信息咨询;
11
     有限公司         0257XN         60%           企业形象策划;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深圳市致达房地   91440300MA5    直 接 持 股
12                                                 投资兴办实业;房地产开发;经济信息咨询。
     产开发有限公司   DDMCA7J        51%
                                                   投资兴办实业;房地产开发,国内贸易;货物
     深圳市保诚房地   914403000938   直 接 持 股
13                                                 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企业形象策划;经济信息
     产开发有限公司   12672X         50%
                                                   咨询。
     河源市勤诚达实   441600000020   直 接 持 股
14                                                 实业投资
     业投资有限公司   803            100%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
     深圳市勤诚达瑞   91440300MA5    直 接 持 股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企业形象策划,经济信
5    华投资有限公司   EGLYQ2A        100%
                                                   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通过深圳市
                                                   投资兴办实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形象策划,
     深圳市岗隆实业   914403000939   岗辉投资发
16                                                 经济信息咨询;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进
     有限公司         92108D         展有限公司
                                                   出口业务。
                                     持股 100%
                                     通过深圳市
     深圳市嘉粤华实   914403007663   瑞恒投资发
17                                                 兴办实业;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业有限公司       76837Y         展有限公司
                                     持股 100%
                                     通过深圳勤
     深圳市保达房地   914403000939   诚达地产有    投资兴办实业,房地产开发,国内贸易,企业
18
     产开发有限公司   9201XR         限公司持股    形象策划,经济信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
                                     50%
                                     通过深圳勤
     深圳市宁源实业   914403000884   诚达地产有    兴办实业;企业形象策划;经济信息咨询;国
19
     有限公司         18662T         限公司持股    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100%


                                            14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古耀明先生持有勤诚达控股 99%股份,勤诚达控股
       持有勤诚达集团 100%股份,因此古耀明先生为勤诚达投资实际控制人,其基本
       情况如下:

              古耀明,男,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曾任职于深圳市金鹏集
       团有限公司,1997 年创建勤诚达集团,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2006 年创建勤
       诚达控股,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至今。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勤诚达集团及其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
       联企业及主营业务以外,古耀明先生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
       营业务的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
序                                  持股比例及
       公司名称       用代码或类                                   主要经营范围
号                                     方式
                         似信息

                                                 生产销售自来水;给排管道和设备安装;投资咨询、
     勤诚达控股有     91440300785   直接持股     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从事生态旅游项目的
1
     限公司           251319E       99%          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文化活动策划;投资兴办实业。

     深圳市岗威实     91440300093   直接持股     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企业
2
     业有限公司       812744N       80%          形象策划;经济信息咨询。

                      32089892-00
     勤诚达国际(控                 直接持股
3                     0-09-16-5                  投资、贸易
     股)有限公司                   100%
                      【注】

     深圳市勤诚达                   通过勤诚达
                      91440300MA                 在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
4    城市更新有限                   控股持股
                      5DP1D93P                   营,旧城改造项目策划,建筑工程,拆除工程。
     公司                           100%

                                                 投资兴办实业;组织文化艺术活动;演出票务代理;;
     深圳市勤诚达                   通过勤诚达   字画、工艺美术品(金饰品除外)、旅游纪念品的销售;
                      91440300MA
5    文化投资发展                   控股持股     演出器材的销售、租赁;艺术装饰;艺术品展示;舞
                      5DR8PY4B
     有限公司                       100%         台美术、工艺美术品、包装装璜设计、制作;与上述
                                                 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物业管理。

     深圳市勤诚达     91440300306   通过勤诚达   自来水的技术服务,水厂设备成套技术业务咨询,供
6
     水务有限公司     007598N       控股持股     水、排水设备器材上门安装,供水、排水材料及设备



                                                 15
                                        100%          的购销,投资兴办实业,企业管理。


     前海勤诚达(深                     通过勤诚达
                         91440300MA                   投资兴办实业;经济信息咨询;国内贸易;货物及技
7    圳)实业发展有                     控股持股
                         5DDA1K6T                     术进出口。
     限公司                             70%

     珠海勤诚达基                       通过勤诚达
                         91440400MA                   基金管理、投资兴办实业、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
8    金管理有限公                       控股持股
                         4UWA5PX4                     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股权基金投资管理。
     司                                 99%

                                        通过勤诚达
     河源市勤诚达        91441600759                  自来水供应、给排管道安装、消防安装;水管材料销
9                                       控股持股
     水务有限公司        243956G                      售;房地产开发。
                                        100%

                                        通过勤诚达
     东源县自来水        91441625197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给排水管道安装及维修,
10                                      控股持股
     有限公司            078142T                      消防安装工程,水管材料销售。
                                        100%

                                        通过勤诚达
     东源县自来水        91441625782
11                                      控股持股      自来水安装、水电器材销售。
     安装有限公司        03858XD
                                        100%

              注:勤诚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系于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
          “32089892-000-09-16-5”为其商业登记证号。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和主要企业情况及近三年财务状况的核查


              1、主营业务情况
              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营业务范围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兴办
          实业、房地产开发。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勤诚达投资不存在控股投资的企业。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核查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度/2014 年末 2015 年度/2015 年末 2016 年度/2016 年末
     总资产                                   56,003,592.57        56,006,702.57     210,174,818.97
     负债                                     46,015,000.00        46,015,540.00     200,162,165.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9,988,592.57         9,991,162.57      10,012,653.23
     净资产                                    9,988,592.57         9,991,162.57      10,012,653.23
     资产负债率                                     82.16%               82.16%              95.24%
     营业总收入                                            0                  0                     0


                                                      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91.25             2,570.00          21,490.66
净利润                                   -91.25             2,570.00          21,490.66
净资产收益率                                  -               0.03%              0.21%

    注:1、信息披露义务人 2016 年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勤诚达投资近两年所采
  用的会计估计及主要会计政策一致的说明。


  (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涉处罚、诉讼和仲裁的核查


          如前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信息披露瑕疵受到宁波证监局责令改正的非行
  政处罚性监管措施。经核查并经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承诺函,截至本核查意见出
  具日,本财务顾问未发现有证据表明勤诚达投资最近五年内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
  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核查


          1、对勤诚达投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核查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勤诚达投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境外居留权
 廖新源      董事长、总经理   4425011966********     中国          深圳        无
 罗向民           董事        4413211967********     中国          深圳        无
 王凤骏           董事        3410241983********     中国          深圳        无
 梁燕春           董事        4403011980********     中国          深圳        无
蓝何小玲          监事        4416021982********     中国          深圳        无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诚信情况的核查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说明并经核查,勤诚达投资前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最近五年内均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本财务顾问已组织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则、《收购办法》等法规的学习,


                                         17
督促其尽快熟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六)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情况以及持有

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情况的核查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说明并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勤诚达投资
不存在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持有境内、外金
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收购决策的核查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的核查


    勤诚达投资因看好我国光伏行业的发展前景,希望以本次受让亿晶光电股份
交易为契机,进入新能源领域。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未与现行法
律、法规要求相违背。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履行了必要授权和批准程序的核查


    2017 年 3 月 17 日,勤诚达投资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以 29 亿元的对价,
受让荀建华所持有亿晶光电 235,271,854 股股份(占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20%)
的事项。
    2017 年 3 月 24 日,勤诚达投资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以 29 亿元的对价,
受让荀建华所持有亿晶光电 235,271,854 股股份(占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20%)
的事项。
    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了本次权益变动的必要授权和批准程序。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

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的核查


    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计划如下:

                                   18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除可能根据《股
权转让协议》继续受让荀建华所持 145,983,862 股股份外,没有继续增持或处置
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需要提请注意的是,本次交易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可能导致触发双方约定
的解除协议条款的情况,本次交易(包含前后两期标的股权的转让行为)尚需
交易双方进一步协商、确认,存在双方、或协议任一方提出解除本次交易的可
能性。原因详见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十节其他重大事项”以及上市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 日公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荀建华)。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的核查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上市公司股份情况的核查


    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勤诚达投资直接持有亿晶光电 89,287,992 股股份,占上市
公司股本总额的 7.59%。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勤诚达投资将直接持有亿晶光电 235,271,854 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基本情况的核查


    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2016 年 12 月 26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勤诚达集团与亿晶光电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荀建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2017 年 1 月 10 日、2017 年 3
月 17 日及 2017 年 3 月 23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荀建华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
议》、《补充协议》及《备忘录》,勤诚达投资以人民币 29 亿元为对价,受让荀建
华合法持有的亿晶光电 235,271,854 股股份(占协议签订时亿晶光电总股本的
20%)。其中,第一期标的股权为 89,287,992 股股份(占协议签订时亿晶光电总



                                    19
股本的 7.59%),对价为 15 亿元;第二期标的股权为 145,983,862 股股份(占协
议签订时亿晶光电总股本的 12.41%),对价为 14 亿元。


(三)对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情况的核查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勤诚达投资通过本次交易拟协议受让荀建
华原持有的亿晶光电 235,271,854 股股份。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亿晶光电
145,983,862 股股份目前存在以下两方面的权利限制:一方面,2017 年 5 月 4 日,
荀建华将其持有的公司 146,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勤诚达投资,质押期
限自 2017 年 5 月 4 日质押登记日起,至向结算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另一方
面,第二期标的股权尚需在交易对方满足《公司法》及证监会、交易所关于减持
相关规定的转让条件后才能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四)对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未清偿对公司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的核查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根据上市公司已披露的年报及可检索的上
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暂未发现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未清偿
对亿晶光电的负债和未解除亿晶光电为其提供担保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五、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收购资金来源的核查


    本次交易的转让款总额为 29 亿元,该等资金均来源于勤诚达投资的自筹资
金。

    其中,第一期标的股权(对应目前亿晶光电总股本的7.59%,亦即前次权益
变动的股权)所需资金15亿元来源于自筹资金,上述款项已全额支付至双方共管
账户。其中,9亿元的资金来源于信托贷款。该信托贷款的贷款利率为8.16%,贷
款期限为36个月,受托人为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人为广东南粤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勤诚达投资拟以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为该信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古耀明先生、勤诚达控股有限公司及其


                                    20
关联公司为本次信托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二期标的股权转让对价所需资金预计将来源于勤诚达投资的自筹资金。
    经核查及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承诺函,本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支
付的资金来源于勤诚达投资自筹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上
市公司其他关联方的情况,也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
取得资金的情况。



六、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提出的后续计划的核查


(一)未来 12 个月内对亿晶光电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经核查并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说明,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信息披
露义务人自完成本次权益变动之日起 12 个月内没有改变亿晶光电主营业务或者
对其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明确方案。未来,若为了增强亿晶光电的持续发展
能力和盈利能力,改善亿晶光电资产质量,需对资产、业务进行调整,信息披露
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亿晶光电重大资产、业务的处置及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

组计划


    经核查并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说明,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对亿晶光电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
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具有可执行性的重组计
划。未来,若为了增强亿晶光电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改善其资产质量,
需筹划对亿晶光电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
或亿晶光电拟购买或置换资产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
关批准程序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未来 12 个月内对亿晶光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


                                   21
《股权转让协议》及后续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对亿晶光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调整。
    但是,鉴于本次交易双方存在争议,若本次交易终止则勤诚达投资未来 12
个月对亿晶光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也将终止。


(四)对亿晶光电公司章程修改计划


    经核查并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说明,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对亿晶光电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如果因经营需求,需
对公司章程条款进行变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
法执行相关程序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亿晶光电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经核查并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说明,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对亿晶光电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果出现前述
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
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亿晶光电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经核查并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说明,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对亿晶光电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如果出现前述情形,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七)其他对亿晶光电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经核查并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说明,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其他对亿晶光电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
亿晶光电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上述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22
七、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和持续发展影响的核查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影响的核查


    本次权益变动后,勤诚达投资将直接持有亿晶光电 235,271,854 股股份,占
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20%。为了保护亿晶光电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信
息披露义务人及控股股东勤诚达集团、实际控制人古耀明(以下简称“承诺人”)
承诺在其作为亿晶光电控股股东期间,将保证与亿晶光电做到人员独立、资产独
立完整、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具体承诺如下:
    1、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亿晶光电具有与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
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
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2)保证亿晶光电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其资产全部处于亿晶光电的控制
之下,并为亿晶光电独立拥有和运营。
    (3)保证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亿晶
光电的资金、资产;不以亿晶光电的资产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的债务提供担保。
    2、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亿晶光电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
理人员均专职在亿晶光电任职并在亿晶光电领取薪酬,不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2)保证亿晶光电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与关联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3)向亿晶光电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
不得超越亿晶光电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亿晶光电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
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2)保证亿晶光电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其关联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亿晶光电的财务人员不在其关联企业兼职。

                                  23
    (4)保证亿晶光电依法独立纳税。
    (5)保证亿晶光电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违法干预亿
晶光电的资金使用调度。
    4、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亿晶光电建立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
组织机构。
    (2)保证亿晶光电内部经营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
职权。
    5、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亿晶光电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
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亿晶光电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3)保证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关联企业避免与亿晶光电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
    (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关联企业在与亿晶光电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
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同业竞争的核查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股股东勤诚达集团、
实际控制人古耀明与亿晶光电之间不构成同业竞争。
    为了保护亿晶光电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股股
东勤诚达集团、实际控制人古耀明(以下简称“承诺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诺函》,确认如下事实并作出如下承诺:

    “1、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人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区未以任何方式
直接或间接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作、联合经营)、投资与
亿晶光电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企业。

    2、在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与亿晶光电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本
公司/本人保证不利用自身对亿晶光电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亿晶光电
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4
    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将利用自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地
位,根据本公司/本人及控制企业的主营业务发展特点合理规划各企业的业务发
展方向,避免本公司/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亿晶光电主营业务存在实质
性同业竞争的业务范围。

    4、在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与亿晶光电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无
论何种原因,如本公司/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可能与亿晶光电构成同业竞
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本人将行使控股股东权利,促使该等业务机会转移给亿
晶光电。若该等业务机会尚不具备转让给亿晶光电的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亿
晶光电暂无法取得上述业务机会,亿晶光电有权选择以书面确认的方式要求承诺
人放弃该等业务机会,或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方式加以解
决。”


(三)对关联交易的核查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亿晶光电之间不存在重
大关联交易。
    为了保护亿晶光电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股股
东勤诚达集团、实际控制人古耀明(以下简称“承诺人”)承诺其在对亿晶光电
保持实际控制关系期间:

    1、本公司/本人保证本公司/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与上市公司发生的关
联交易是公允的,是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的;本公司/本人保证将继续规
范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2、本公司/本人将诚信和善意履行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义务,对于无法
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
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
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
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
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5
    3、本公司/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审议涉及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时,切实遵守
在亿晶光电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


八、对前 24 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业务往来的核查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说明并经核查,在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前24个月内,信息
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亿晶光电未发生以下重大交易:
    1、与亿晶光电及子公司进行过合计金额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资产交易或
者高于亿晶光电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
易;
    2、除本次交易外,与亿晶光电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过合计金
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3、存在对拟更换的亿晶光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
任何类似情况;
    4、除已披露的相关协议及备忘录外,不存在对亿晶光电有重大影响的其他
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九、对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核查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亿晶光电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根据勤诚达投资的自查报告并经核查,在亿晶光电因本次交易事项停牌
(2016年12月27日)前6个月内,勤诚达投资不存在买卖亿晶光电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 6 个月内

买卖亿晶光电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根据勤诚达投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自查报告并经
核查,在亿晶光电因本次交易事项停牌(2016年12月27日)前6个月内,勤诚达投
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亿晶光电股票的情况。

                                  26
十、对是否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50 条提供文件的

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勤诚达投资已向本财务顾问提供了勤诚达投资的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上市公司后续发展计划可行性的说
明;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信用报告、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相关承诺函;关于保持
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最近2年内未发生变更的说明
文件;关于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下属企业、以及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5%
以上股份的说明等材料。
     经核查,勤诚达投资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50条提供相关文
件。


十一、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他重要事项的核查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中披露了宁波证监局的相关监
管措施,并披露了由于本次交易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可能导致触发双方约定的解
除协议条款的情况,因此本次权益变动能否按照原协议约定继续进行存在较大的
不确定性的情形,提示了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风险;同时也提示了亿晶光电董事
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人事变动在本次交易过渡期间及交易完成后可能对上市公司
造成影响,以及荀建华的股权质押予勤诚达投资“存在因质押股份平仓而导致的
公司控制权转移的风险”。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范围
合理,以上事项为需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十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核

查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资料真实性的声明与承诺》对其所提供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声明如下:
     “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


                                   27
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
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财务顾问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交易对方存在争议事项这一客观状态进行
了核查和披露,对交易双方在各自披露文件中所述争议事项本身的判断以仲裁机
构、司法机关的最终裁判或双方和解确认为准,除此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提
供信息符合相关法规有关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要求。


十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提出豁免申请的核查


    经核查,本次权益变动不需要提出豁免申请,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拟
提出豁免申请的安排。


十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财务顾问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已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详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权益变动报告书之“声明”及“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部分陈述了本次交易当前存在的可能导致触发双方约定的解除协
议条款的具体情形,该部分情形属于交易双方对目前交易进展的争议部分,最终
事实认定需以仲裁机构、司法机关的最终裁判或双方和解确认为准。除前述部分
外,本财务顾问未发现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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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签署页)




项目主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杜晓炜                   吴恢宇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孙树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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