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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晶光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2018-01-16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及《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
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余额)的
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以下无正文】
【本页签署页,为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署《关于公司利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之用】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徐进章                 孙荣贵                   陈文化




                                            签署日期:2018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