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亿晶光电: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18-12-06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8-059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合计约 7,868,443.14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相关诉讼仍处于审理阶段,未产生具
   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故公司目前无法判断其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
   生的影响。



    自 2018 年 11 月 8 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晶光电"、"
公司")披露 303 起投资者诉讼案起,至 2018 年 12 月 4 日,公司陆续收到法院
《应诉通知书》,涉及 42 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合
计 42 起民事诉讼案件材料,诉讼金额合计人民币 7,868,443.14 元,现将相关诉
讼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42名自然人

    被告: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中2起被告包括荀建华、刘党旗以及
孙琛华)

     2、原告的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各类损失合计人民币7,868,443.14元;



                                    1
              (2)判令被告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主要事实与理由:

              2018年4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
       宁波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1号),宁波证监局认定公司、荀
       建华等相关当事人在重大仲裁事项、股权转让事项的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法违规
       事实,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3日披露的《亿晶光电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

              原告共计42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
       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上述42起诉讼案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合计起诉金
序号      收到起诉文件时间         起诉方        被起诉方         管辖法院
                                                                                     额(元)
 1       2018 年 11 月 9 日    严政国          亿晶光电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73,943.99
                                               亿晶光电、荀
 2       2018 年 11 月 12 日   闻人青等 2 人   建华、刘党旗、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979,080.20
                                               孙琛华
 3       2018 年 11 月 20 日   张波等 12 人    亿晶光电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799,453.71
 4       2018 年 11 月 23 日   刘强等 15 人    亿晶光电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703,613.37
 5       2018 年 11 月 24 日   唐国安等 3 人   亿晶光电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165,881.10
 6       2018 年 11 月 28 日   张润生等 7 人   亿晶光电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322,928.58
 7       2018 年 12 月 4 日    杜秋林等 2 人   亿晶光电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4,823,542.19
         合计:                42 名自然人                                         7,868,443.14

          注:上表不包含1起因原告未按规定缴纳案件受理费,被法院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的案

       件。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收到344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金额累计
       人民币35,171,088.17元(不包含2起因原告未按规定缴纳案件受理费,被法院按原
       告撤回起诉处理的案件)。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2018年10月9日、2018年10月
       27日以及2018年11月8日披露了前期303起诉讼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
       27,617,008.1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


                                                2
编号:2018-044、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2018-052、
2018-055)。截至目前,上述344起诉讼案件,其中56起已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
院裁定移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除2起案件已于2018年6月29日在南京市中
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外,其余342起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三、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截至目前,上述诉讼案件仍处于审理状态,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
定,故公司目前无法判断其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
上述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
刊,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网站或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