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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晶光电:关于公司原董事因误操作导致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2020-03-07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0-015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原董事因误操作导致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查询到公司本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姚生娣女士(其也是公司第二大股东荀建华先生的配偶
及公司现任董事荀耀先生的母亲)证券账户出现短线交易和超比例减持公司股票
的行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违规买卖股票的基本情况

    姚生娣女士的证券账户在 2020 年 2 月 25 日以每股 3.20 元(人民币,下同)
的价格买入 100 股公司股票,买入金额 320 元,并于 2020 年 3 月 3 日以每股 3.50
元的价格卖出上述 100 股公司股票,卖出金额 350 元。

    姚生娣女士的证券账户在 2020 年 2 月 25 日-3 月 3 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
并未提前获悉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等关键信息,不属于利用内幕信
息交易。经与姚生娣女士核实,因其证券账户许久未使用,本次属于误操作导致
买卖公司股票。姚生娣女士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交易的严重性,并就此对公
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将进一步认真
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保管好股票账户,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自觉维护
证券市场的秩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姚生娣女士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第四十四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 第 3.1.8 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和超比例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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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了其在《董事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二、本次违规操作事项的处理情况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了解调查相关情况,姚生娣女士也积极配合
公司调查。经研究,公司对姚生娣女士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做出如下处理决
定:

    1、公司董事会对姚生娣女士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进一步认真学习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要求其今后对交易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吸取教训、提
高警惕,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2、在发生上述情况后,姚生娣女士进行了深刻反省,并承诺将进一步认真
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保管好股票账户,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自觉维护
证券市场的秩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姚生娣女士证券账户的
违规交易行为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引以为戒。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和《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姚生娣女士已于 2020 年 3 月 6 日将此次违规交易所获全部收益 30 元人民币
上交公司。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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