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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晶光电: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6-17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0-033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6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常州

   市金坛区金武路 18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81,385,22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2.420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因疫情防控原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无法到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部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公司视频会议系统以视频方式参会,见证律师亦

通过前述视频方式列席现场会议并进行见证。通过公司视频会议系统以视频方式

参会或列席会议的前述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静武先生主持,议案采取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因疫情防控原因,董事长李静武先生、董事
   陈芳女士、董事林世宏先生、独立董事沈辉先生、独立董事沈险峰先生、独
   立董事谢永勇先生,以上 6 人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董事刘强先生、
   董事荀耀先生和董事张婷女士出席了现场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因疫情防控原因,监事会主席申惠琴女士、
   监事黄欣初先生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监事窦仁国先生出席了现场会
   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婷女士出席了现场会议,公司总经理刘强先生、副总经理
   孙铁囤先生及财务总监林世宏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78,182,104 99.1601           403,300    0.1057 2,799,819          0.734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为全    1,605,774 33.3917 403,300     8.3865 2,799,819 58.2218
     资孙公司
     提供担保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吉奎、罗汝琴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
   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
   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