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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晶光电: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7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
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变更固定资产残值率。为使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
与固定资产实际处置净残值更加接近,对各类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进行了梳理并
进行合理调整,基于2020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进行测算,本次会计估计
变更预计导致2021年度净利润减少3,882.07万元。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变更预计负债中产品质量保证金计提比例。公司
根据历史实际赔付情况、衰减率合理预期及目前已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的充足情
况,对质量保证金计提比例进行调整,基于2020年度收入进行测算,本次会计估
计变更预计会导致2021年净利润增加4,168.63万元。
     综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导致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增加286.56万
元。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为更加客观、公允的反应亿晶光电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
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和差错更正》第八条‘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态及预期
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
金额进行调整。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形包括两种:赖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变化,
或者由于取得新信息、积累更多经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
进行修订’,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固定资产残值率及预计负债中产
品质量保证金计提比例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一)变更原因
    1.固定资产残值率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
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进行复核。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
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
更。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
使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实际处置净残值更加接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
和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公司对各类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进行了梳理,认为需要
变更部分资产预计净残值的会计估计。
    (1)机器设备
    因光伏行业全面平价上网快速到来,公司鉴于自身业务需求,结合市场发展
趋势,于 2020 年对机器设备进行了处置,并将在 2021 年继续对生产设备进行处
置,根据公司实际设备处置价格及预期处置价格,拟将机器设备的预计净残值率
由原 10%变更为 3%。
    (2)房屋建筑物、光伏电站
    根据公司预期处置价格,拟将房屋建筑物、光伏电站的预计净残值率由原
10%变更为 5%。
    (3)运输设备、办公及电子设备
    根据公司预期处置价格,拟将运输设备、办公及电子设备的预计净残值率由
原 10%变更为 5%。
    2.预计负债中产品质量保证金计提比例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
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
当前最佳估计数的,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公司所有太阳能电池组件的销售合同中都约定了相类似质量保证条款:“光
伏组件自预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 10 年卖方保证组件满足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和
保证指标下稳定运行并负责免费消除组件存在的任何缺陷”,同时在销售技术协
议中约定了:“卖方更进一步保证所供光伏组件自第一次安装之日起 10 年内输出
功率达到标称功率的 90%以上,25 年内达到标称功率的 80%以上,否则卖方将提
供服务,免费更换组件或以采购价格买回组件”。
    公司自 2003 年开始太阳能电池组件国外销售,自 2014 年达到 10 年;公司
自 2010 年开始太阳能电池组件国内销售,自 2020 年达到 10 年。公司自主要布
局太阳能电池组件国内销售业务起已持续观察 10 年,根据公司自太阳能电池组
件销售开始的质量赔付统计数据,公司历史平均质保金赔付率约为收入的 0.24%;
截至 2020 年末太阳能电池组件销售业务已持续超过 10 年,公司尚未由于未达到
自第一次安装之日起 10 年内输出功率达到标称功率的 90%以上而进行的质量赔
付。公司产品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计提的产品质量保证金余额
为 5.37 亿元。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预计负债中产品质量
保证金计提比例与实际情况更加接近,根据公司历史实际赔付情况和衰减率合理
预期,及公司目前已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的充足情况,拟将产品质量保证金计提
比例由原“对已购买质量保险的太阳能电池组件销售按照其销售收入的 1%计提
产品质量保证金,对未购买质量保险的按其销售收入的 1.5%计提产品质量保证
金”变更为按销售太阳能电池组件收入的 0.25%。
    (二)变更日期
    根据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后的会计估计


    1.固定资产残值率变更前后的会计估计

  序号           类别       变更前预计残值率(%) 变更后预计残值率(%)
   1     房屋及建筑物               10.00                  5.00
   2     光伏电站                   10.00                  5.00
   3     机器设备                   10.00                  3.00
   4     运输设备                   10.00                  5.00
  序号         类别         变更前预计残值率(%) 变更后预计残值率(%)
   5     办公及电子设备             10.00                   5.00


     2.预计负债中产品质量保证金计提比例变更前后的会计估计
                                    变更前计提比率    变更后计提比率
 序号             类别
                                        (%)              (%)
        已购买质量保险的太阳能
   1    电池组件销售按照其销售            1.00
        收入                                                 0.25
        对未购买质量保险的按其
   2                                      1.50
        销售收入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
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
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变更固定资产残值率。公司以 2020 年 12 月末的
固定资产为基础,假设不考虑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后可能的原值增减或者计提
减值,只考虑 2021 年度固定资产折旧的影响,根据变更后的固定资产残值率测
算,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导致公司 2021 年度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增加
3,953.86 万元,公司 2021 年度利润总额预计将减少 3,953.86 万元,净利润预计
将减少 3,882.07 万元。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变更预计负债中质量保证金会计估计。经测算,
假定公司 2021 年收入维持 2020 年不变,即不考虑 2021 年 1 月 1 日之后可能的
业绩变动,根据变更后的质量保证金计提比例测算,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导
致公司 2021 年度利润总额增加 4,904.28 万元,净利润增加 4,168.63 万元。
    综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导致公司 2021 年度净利润增加 286.56 万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准则以及上市
公司有关要求的规定,且符合公司现状以及未来发展需要,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
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议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且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和
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结论性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
明的审核报告》(XYZH/2021SHAA20156),认为:亿晶光电管理层编制的会计估计
变更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之《第九十三号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及会计
估计变更》等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亿晶光电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