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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煤国际: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2015-04-24  

						公司代码:600546                                    公司简称:山煤国际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山煤国际              600546            中油化建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马凌云                        韩鹏
             电话                0351-4645546                  0351-4645546
             传真                0351-4645846                  0351-4645846
           电子信箱              smzqb@shanxicoal.cn           smzqb@shanxicoal.cn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比上年同
                    2014年末             2013年末                               2012年末
                                                         期末增减(%)
营业收入         63,237,670,589.29   81,328,562,626.03       -22.24         95,407,588,565.57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1,724,339,373.18    244,008,067.63         -806.67          767,143,635.91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       -1,709,661,844.10     64,764,785.05         -2,739.80        671,154,175.65
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
  利润
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            991,957,947.36      1,154,139,191.89          -14.05               -639,576,178.02
  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年同
                         2014年末            2013年末                                      2012年末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6,183,931,503.36    7,975,054,741.50          -22.46              8,008,008,921.05
  净资产
  总资产          47,797,485,802.29       46,047,756,293.44          3.80               45,337,885,191.91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81,61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五个交易日末的股东总数(户)                                                   75,727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五个交易日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0
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件的股               量
                                                                    份数量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          国有法      57.43   1,138,532,430              0   质押       426,000,000
限公司                        人
山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       0.62      12,284,008              0   无                    0
                              人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            未知         0.24       4,811,585              0   无                    0
MSCI 中国 A 股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
吕维忠                        未知         0.17       3,350,038              0   无                    0
孙秀艳                        未知         0.11       2,162,277              0   无                    0
万源高新技术产业股份          未知         0.11       2,152,004              0   无                    0
有限公司
马少红                        未知         0.11       2,130,794              0   无                    0
天津壹选股权投资基金          未知         0.10       2,000,000              0   无                    0
管理有限公司
迈世勒资产管理有限责          未知         0.10       1,899,905              0   无                    0
任公司-迈世勒中国人
民币股票基金
王军                   未知          0.09    1,701,256          0   无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除山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的
说明                            全资子公司外,其他流通股股东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
                                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未涉及
数量的说明



2.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 年,国内宏观经济进入增速阶段性回落的“新常态”时期,煤炭库存长期高位,煤炭价格

持续走低,行业亏损面扩大。面对复杂严峻的经营形势,公司董事会团结一心,理性驾驭复杂局

势,科学研判,凝智聚力,有效应对经营风险,深入强化内涵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正常的经营

秩序。


    201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32.38 亿元,同比下降 22.24%;实现营业利润-13.96 亿元,同

比下降 220.0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17.24 亿元,同比下降 806.67%。总资产

达到 477.97 亿元,同比增长 3.80%。
    (一)安全基础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2014 年,公司坚守“安全红线”,强化安全基础,践行“双七举措”,实现了安全事故为“零”的

奋斗目标。公司各矿井深化标准化建设,注重内涵引申和外延增容,推进“岗位描述”、“手指口述”

等安全确认,强化安全对标管理,推进标准化动态达标,报告期内,经坊、霍尔辛赫等 7 座生产

矿井达到了一级标准化水平。公司将安全投入作为“第一投资”,全年共投入安全费用 1.59 亿元,

重点用于安全设施更新、安全技术改造和通风系统完善等,有效预防了重大事故的发生。


    在良好的安全环境下,各基建矿井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责任体系逐步形成,矿井

建设水平和速度显著提升。报告期内,长春兴、鹿台山两座基建矿井圆满完成了联合试生产任务,

其余各矿基建和手续办理工作均取得突破性进展,韩家洼煤矿顺利通过了验收竣工。同时各煤矿

的选煤厂项目也有效推进,选煤厂管理步入规范化轨道,长春兴、草垛沟选煤厂的主体工程基本

完工。


(二)煤炭产量再报佳绩,煤炭贸易砥砺前行


    报告期内,公司面对严峻的煤炭市场形势,科学驾驭复杂局势,理性调整发展战略,煤炭生

产集约高效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深入推进,生产布局不断优化,在全行业限制产

能和安全压力之下,公司煤炭产量再创佳绩。报告期内,公司煤炭原煤产量为 1700 万吨,同比增

加 370 万吨,同比增幅为 27.82%。煤炭开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44.44 亿元,同比减少 32.99%。


    贸易业务方面,牢固坚持以规模保增长的原则,按照“北部区域保运量,中南部区域保效益,

其它贸易公司保规模、争效益”的分类指导方案,积极开展工作,北部区内公司完成铁路运量 854

万吨,同比增加 82 万吨;按照“套上煤矿对用户,锁定用户找煤源”的基本营销思路及“统一管理,

明确职责,联动运行,确保效益”的原则,公司以自有煤源为基础,以长协海运市场份额为依托,

积极推进“矿贸一体化”工作,形成专业化生产与市场化营销相互支撑、共同发展的一体化经营模

式,全年“矿贸一体化”销售总量达 400 万吨,完成专用场地吞吐量 805 万吨。报告期内,煤炭贸

易业务实现销售收入 514.56 亿元,完成煤炭贸易量 1.23 亿吨,煤炭进出口量共计 304.84 万吨。

但受市场低迷、价格下跌、风险增多等因素影响,盈利能力大幅下降,更因受到大额诉讼计提减

值准备影响,公司出现巨额亏损。


(三)非煤贸易多元并进,产业格局逐步优化
    在国家继续深化能源领域改革和全省以煤为基、多元发展的背景下,公司按照“煤与非煤齐

头并进、协调发展”的产业主导思路,积极应对煤炭市场持续低迷的不利局面,积极拓展新的经

济增长点,搭建多角度贸易平台,非煤产业各项工作平稳发展。辰天公司在原有铬矿、铬铁贸易

为主的矿产品业务基础上,新增了煤焦油、炭黑等非煤产品,并继续开拓微晶石业务。进出口公

司在非煤转口贸易稳步开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了氧化铝业务的营销链条,积极开拓氧化铝的

内贸业务。有色金属业务的开展,在为公司增加利润的同时,也为公司搭建了一个低成本的融资

平台。报告期内,公司全年累计完成非煤贸易量 204 吨,非煤贸易实现销售收入 144.95 亿元。


    此外,2014 年,航运市场舶舶运力严重大于市场需求的不平衡局面尚未改变,航运形势仍然

低迷。海运公司在外部环境严峻的情况下,不断优化营运方式,探索多元化发展战略,加强市场

的营销能力,全年同比累计减亏 146.51 万元,减亏增效成果显著。实际完成航次 153 个,同比增

加 7 个航次,增幅 4.79%;完成货运量 980 万吨,同比增加 186.2 万吨,增长 23.46%;完成运费

收入 3.2 亿元,同比增加 0.37 亿元,增幅为 13.09%.


(四)管理提升扎实推进,内控优化逐步加强


    面对市场的压力与挑战,公司以“打牢基础、规范管理”为主题,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以

加强制度建设为依托,在对外巩固和拓展客户的基础上,进一步夯实基础,强化内控,持续完善

了以“三全”管理为核心的基础管理体系,实现了公司规范运营、内控管理水平的逐步提升。


    在内控体系建设方面,公司结合工作需要,新增及修订了涉及业务、财务、法律、企管、投

资、行政办公等方面共 20 项制度,规范了资金集中管控、诉讼及仲裁案件管理、贸易风险防控等

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下发了《山煤国际内控体系建设方案》,在原有内控体系的基础上,推动建

设结合公司自身实际,覆盖经营管理全过程的内控体系;在预算管理方面,我们坚持预算管理由“财

务主导型”向“全面参与型”转变,努力实现了预算与计划的“双向互动、有机平衡”,并通过强化计

划执行、过程监督和考核兑现,初步建立起了与预算执行深度挂钩的多层次、多维度、多角度的

全面绩效考核模式;在精细化管理方面,从办公能耗、工作环境,到员工面貌、工作效率,再到

安全管理等,公司将精细化理念不断拓展和延伸,使规范化、流程化、集约化的管理模式真正在

山煤国际的日常工作中发挥作用。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

     响。


4.1.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财政部于 2014 年修订及新颁布的七项准则
     本公司已执行财政部于 2014 年颁布的下列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公司按照相关准则中的衔接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 2013 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重新列报。
     (2)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将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
     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从
     长期股权投资中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进行了追溯调整。
     上述追溯调整对本期和上期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2013 年 1 月 1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日归属于母                                               归属于母
 被投资单位        交易基本信息                    长期股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
                                  公司股东权                                               公司股东
                                                     (+/-)           资产(+/-)
                                   益(+/-)                                                 权益
秦皇岛睿港煤炭
                                                      -20,000,000.00       20,000,000.00
物流有限公司

山煤国际能源集
团长子能源有限公                                      -25,500,000.00       25,500,000.00
司

山西华燃能源有
                                                       -1,597,944.69        1,597,944.69
限责任公司

阳城县八甲口综                                          -600,000.00          -600,000.00
合集运站

长治明信煤业有
                                                     -11,000,000.00           11,000,000.00
限公司

山西临汾同济储
                                                      -2,001,459.82            2,001,459.82
运有限公司

左云县小京庄煤
                                                     -16,565,325.00           16,565,325.00
炭运销有限公司

大同市京通煤炭
                                                      -2,000,000.00            2,000,000.00
有限公司

大同市浩联精煤
                                                      -3,000,000.00            3,000,000.00
运销有限公司

大同万通煤炭运
                                                     -15,000,000.00           15,000,000.00
销有限责任公司

阳泉市亿通煤炭
                                                      -6,000,000.00            6,000,000.00
运销有限公司

长治市金港企业
总部园区建设服务                                      -8,000,000.00            8,000,000.00
有限公司

     (3)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根据列报要求将递延收益单
     独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递延收益                                    10,400,015.00                                     2,000,019.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10,400,015.00                                2,000,019.00
其他综合收益                                                                                    -10,462.42
外币报表折算差
                                                                        -10,462.42
额

     公司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
     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
     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本期财务报表的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报告期公司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之外,其他主要会计政策未发生变更。


4.1.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为了能提供
     更真实、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拟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维简费计提标准及固定资产折旧
         年限等部分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014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会计估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会计估计进
         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专项意见。
         (2)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①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
         由于经济增速放缓,煤炭市场供需关系发生深刻变化,公司贸易业务信用期相对延长。为更
         加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拟适当调整坏账计提比例。从 2014 年 12 月起,对公
         司应收款项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标准进行变更。
         变更前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标准:
                                                       原计提标准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账计提比例    预付账款计提比例
                                  (%)                  (%)                (%)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其中:3 个月以内

3 个月-1 年                          3                     3                     3

1-2 年                              10                     10                    10

2-3 年                              20                     20                    20

3-4 年                              40                     40                    40

4-5 年                              60                     60                    60

5 年以上                            100                   100                   100


         变更后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标准:
                                                     调整后计提标准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账计提比例    预付账款计提比例
                                  (%)                  (%)                (%)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其中:6 个月以内

6 个月-1 年                          1                     1                     1

1-2 年                               5                     5                     5

2-3 年                              20                     20                    20

3-4 年                              40                     40                    40

4-5 年                              60                     60                    60

5 年以上                            100                   100                   100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
    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调整,不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该变更导致公司 2014 年度利润总额增加 19,897.66 万元,预计 2015 年度利润总额增加
    16,303.03 万元。
    ②维简费计提标准变更
    目前本公司所属煤矿企业按每吨 10 元计提维简费,而省内其他上市煤炭公司均为 8.5 元。公
    司拟按照省内大型煤炭企业的计提标准进行调整:按原煤实际产量 8.50 元/吨计提煤矿维简费
    和井巷费,其中:维简费 6.00 元,井巷费 2.50 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
    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调整,不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该变更导致公司 2014 年度利润总额增加 384.75 万元,预计 2015 年度利润总额增加 4,617.00
    万元。
    ③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
    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固定资产的定期检修、维护保养和更新力度,公司现有各类固定资产
    实际使用寿命明显长于原预计年限。原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能准确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使用
    情况,公司拟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
    具体变更为:
         固定资产类别             变更前折旧年限(年)            变更后折旧年限(年)
房屋及建筑物                               8~30                          20~40
机器设备                                   5~15                          12~20
运输工具                                     8                            10~32
其他                                       5~15                           8~15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
    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调整,不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该变更导致公司 2014 年度利润总额增加 1,596.67 万元,预计 2015 年度利润总额增加 19,160.07
    万元。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

    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1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2           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
3           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铁路物流有限公司
5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辰天国贸有限公司
6           山西鸿光煤炭设备有限公司
7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城晋鲁煤炭经营有限公司
8           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
9           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公司
10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襄垣选煤有限公司
11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长治有限公司
12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通海煤焦有限公司
13          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
14          长子县凌志达新兴煤业有限公司
15          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
16          新视界长治市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17          山西长治经坊庄子河煤业有限公司
18          山西长治经坊镇里煤业有限公司
19          长治经坊煤业国华选煤有限公司
20          新视界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21          山西省凯捷能源集运有限公司
22          山西金色太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3          长治山煤凯德世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4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豹子沟煤业有限公司
25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长春兴煤业有限公司
26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韩家洼煤业有限公司
27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东古城煤业有限公司筹备组
28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大同有限公司
29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大同经营有限公司
30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中泰煤业有限公司
31          山西铺龙湾煤业有限公司
32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鹿台山煤业有限公司
33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城有限公司
34          晋城煤炭进出口高平康瀛有限责任公司
35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吕梁有限公司
36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37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
38          福建山福国际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39            包头市丛林工贸有限公司
40            内蒙古晟达贸易有限公司
41            鄂州郑霍物流有限公司
42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远有限公司
43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鑫源贸易有限公司
44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中有限公司
45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鑫顺煤业有限公司
46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宏远煤业有限公司
47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朔州有限公司
48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阳泉有限公司
49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忻州有限公司
50            江苏山煤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51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连云港有限公司
52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53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青岛有限公司
54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
55            太行海运有限公司
56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57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唐山有限公司
58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东销售有限公司
59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上海)销售有限公司
60            忻州山煤铁路物流有限公司
61            山煤五寨绿色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62            山煤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

     说明。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强调事项段原文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二)或有事项所述,山煤煤炭进出
口有限公司发生诉讼,其最终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对于上述强调事项,董事会说明如下:
    1、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审计意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公司及相关人员将持续关注公司全资子公司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诉讼,公司将尽全力
应对诉讼,将诉讼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公司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 2014 年度的财务报告,并审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人)出具的审计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指出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山煤煤炭进出口有
限公司发生诉讼。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4 年
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带
强调事项段所指出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指出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发生诉
讼。独立董事对审计报告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