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煤国际: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31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山煤国际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
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 2019 年 1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2、经了解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认为公
司董事会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
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同意王为民先生、苏新强先生、陈凯先生、兰海奎先生、王霄凌先生、张雪
琴女士、钟晓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辛茂荀先生、
王宝英先生、李端生先生、孙水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聘任钟晓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钟晓强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钟晓强先生的教育背
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钟晓强先
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
除的情况。本次聘任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对钟晓
强先生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聘任钟晓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关于聘任李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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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阅李烨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李烨先生的教育背景、
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
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聘任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对李烨先生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李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四、关于公司下属企业“三供一业” 及其他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的独
立意见
公司下属企业本次“三供一业” 及其他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属于落实
国务院、省、市等政府部门相关文件精神,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要求,有利于公司降低公司成本费用负担,进一步聚焦主
营业务,提高核心竞争力。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 辛茂荀、王宝英、李端生、孙水泉
2019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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